晉公子重耳在狄住了十二年。 狐偃說:「當初我們到這兒來,不是因為狄地安樂,而是可以成就大事。 我曾說過:『狄地出走時容易到達,窘迫中能得到資助,通過休整可以選擇有利的時機,因此才居留下來。 』現在已經居住很久了,住久了便會停止不前,停止不前再加苟且荒廢,誰還能振作有為?為什麼不趕快走呢!當初我們不到齊、楚兩國去,是怕路途太遠。 如今養精蓄鋭了十二年,可以遠行了。 齊桓公年紀大了,想親近晉國。 管仲去世後,桓公身邊儘是些讒諂小人,謀劃沒有人來匡正,心裡就會懷念當初的盛況。 因此他必定會重新考慮採納管仲的忠告,希望求得一個好結果。 齊國與鄰國既已相安無事,就會謀求和遠方的諸侯搞好關係,我們遠方的人去投奔,就不會有什麼過錯。 現在正值桓公的暮年,正是可以親近他的好時機。 」大家都覺得狐偃說得很對。 於是重耳一行便出發了。 他們路過五鹿時,向田野裡的農夫討飯吃,農 夫卻把地裡的泥土給他們,重耳很生氣,想要鞭打他。 狐偃說:「這是上天的賞賜啊。 民眾獻土表示順服,對此我們還別有什麼可求的呢?上天要成事必定先有某種徵兆,再過十二年,我們一定會獲得這片土地。 你們諸位記住,當歲星運行到壽星和鶉尾時,這片土地將歸屬我國。 天象已經這樣預示了,歲星再次行經壽星時,我們一定能獲得諸侯的擁戴,天道十二年一轉,徵兆就是由此開始的。 獲得這塊土地,應當是在戊申這一天吧!因為戊屬土,申是推廣的意思。 」於是重耳再拜叩頭,把泥土收下裝在車上。 然後,他們一行人便往齊國去了。 齊姜勸重耳勿懷安 第106講:齊侯妻之,甚善焉。 有馬二十乘①,將死於齊而已矣。 曰:「民生安樂,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②。 諸侯叛齊。 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而有終焉之志也,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于桑下。 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 妾告姜氏③,姜氏殺之,而言于公子曰:「從者將以子行,其聞之者吾以除之矣。 子必從之,不可以貳,貳無成命。 《詩》雲④:『上帝臨女,無貳爾心。 』先王其知之矣,貳將可乎?子去晉難而極于此。 自子之行,晉無寧歲,民無成君。 天未喪晉,無異公子,有晉國者,非子而誰?子其勉之!上帝臨子,貳必有咎。 」公子曰:「吾不動矣,必死於此。 」姜曰:「不然。 《周詩》曰⑤:『莘莘征夫,每懷靡及。 』夙夜征行,不遑啟處,猶懼無及。 況其順身縱慾懷安,將何及矣!人不求及,其能及乎?日月不處,人誰獲安?西方之書有之曰:『懷與安,實疚大事。 』《鄭詩》雲⑥:『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昔管敬仲育言⑦,小妾聞之,曰:『畏威知疾,民之上也。 從懷如流,民之下也。 見懷思威,民之中也。 畏威如疾,乃能威民。 威在民上,弗畏有刑。 從懷如流,去威遠矣,故謂之下。 其在闢也,吾從中也。 《鄭詩》之言,吾其從之。 』此大夫管仲之所以紀綱齊國,裨輔先君而成霸者也。 子而棄之,不亦難乎?齊國之政敗矣,晉之無道久矣,從者之謀忠矣,時日及矣,公子幾矣。 君國可以濟百姓,而釋之者,非人也。 敗不可處,時不可失,忠不可棄,懷不可從,子必速行。 吾聞晉之始封也,歲在大火⑧,閼伯之星也⑨,實紀商人。 商之饗國三十一王。 瞽史之紀曰⑩:『唐叔之世(11),將如商數。 』今未半也。 亂不長世,公子唯子,子必有晉。 若何懷安?」公子弗聽。 【註釋】 ①乘:古時一車四馬為一乘。 ②孝公:齊孝公,名昭,齊桓公之子,公元前642至前633年在位。 ③姜氏:齊桓公女兒,嫁給重耳,因齊姓姜,故稱姜氏。 ④《詩》:指《詩經·大雅·大明》。 ⑤《周詩》:指《詩經·小雅·皇皇者華》。 ⑥《鄭詩》:指《詩經·鄭風·將仲子》。 ⑦管敬仲:即管仲,字仲,謚敬。 ⑧大火:星名,即心宿,十二星次之一。 ⑨閼伯:傳說是陶唐氏(堯)時的火正官,居商丘,主管祭祀大火星的職務。 ⑩瞽史:瞽,指以盲人充任的樂師,能背誦史詩,所以與專門記事的史並稱紀史之官。 (11)唐叔:周代普國的始祖。 周武王之子,周成王的弟弟,名虞,字子于。 封于唐,又稱唐叔虞。 【譯文】 齊桓公把女兒嫁給重耳為妻,待重耳很好。 重耳有馬八十匹,便打算老死在齊國了。 他說:「人生就是為了享樂,誰還去管別的什麼呢?」 第10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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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第1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