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而發出的幾個音叫「音」。 竽:古代的一種吹奏樂器,由排列的竹管製成,有些像後代的笙。 竽 是各種樂器中最主要的用來協調其他樂器的樂器(《韓非子·解老》:“竽也者,五聲之長者也,故 竽先則鐘瑟皆隨,竽唱則諸樂皆和。 ”),所以這裡只說「竽」。 (6)鬱:鳥身上一種腐臭的氣味。 腥: 豬身上的臊臭氣味。 臊:狗身上的腥臭氣味。 灑:是「漏」(l • ¥u • 螻)字之誤,通「螻」,馬身上類 似螻蛄一樣的臊臭氣味。 酸:是「庮」(y • ¥u • 尤)字之誤,牛身上類似爛木頭一樣的臊臭氣味。 《禮 記·內則》:“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羶,狗赤股而躁、臊,鳥皫色而沙鳴、鬱,豕望視而交睫、 腥,馬黑脊而般臂、漏。 ”奇臭(xi • )嗅):奇異的氣味。 (7)疾:即「痛心疾首」之「疾」,與「痛」 同義。 養:通「癢」,ě(C • 1ng • 倉):寒冷。 鈹:當為「鈒」字之誤。 「鈒」(s • 8澀)通「澀」,不 滑爽。 (8)說:通「悅」。 故:通「苦」。 (9)有:猶「能」,參見《古書虛字集釋》。 征:驗,驗證。 (10)當:抵,觸及。 簿:通「薄」、「迫」,迫近。 類:同類的事物。 其類:指各自能感覺的那一類 事物。 例如耳朵能感覺的是聲音之類,眼睛能感覺的是形狀顏色之類。 (11)五官:見17.4注(2)。 (12) 「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是因為沒有異名的緣故。 例如,如果沒有「■」、「駁」…… 等異名,那麼碰到毛色黃白相雜的馬、毛色青白相雜的馬……(見注(3))就會產生“五官簿之而不知, 心征之而無說”的窘況。 這幾句是在強調說明「何緣而以異」。 (13)然:認為……是對的。 “謂之不 知”是”然”的賓語。 【譯文】 那麼,根據什麼而要使事物的名稱有同有異呢?回答說:根據天生的感官。 凡是同一個民族、具有相同情感的人,他們的天生感官對事物的體會是相同的,所以對事物的描摹只要模擬得大體相似就能使別人通曉了,這就是人們能共同使用那些概括的名稱來互相交際的原因。 形體、顏色、紋理,因為眼睛的感覺而顯得不同;單聲與和音、清音與濁音、協調樂器的竽聲、奇異的聲音,因為耳朵的感覺而顯得不同;甜、苦、咸、淡、辣、酸以及奇異的味道,因為嘴巴的感覺而顯得不同;香、臭、花的香氣、鳥的腐臭、豬腥氣、狗臊氣、馬膻氣、牛膻氣以及奇異的氣味,因為鼻子的感覺而顯得不同;痛、癢、冷、熱、滑爽、滯澀、輕、重,因為身體的感覺而顯得不同;愉快、煩悶、欣喜、憤怒、悲哀、快樂、愛好、厭惡以及各種慾望,因為心靈的感覺而顯得不同。 心靈能夠驗知外界事物。 既然心靈能夠驗知外界事物,那麼就可以依靠耳朵來瞭解聲音了,就可以依靠眼睛來瞭解形狀了,但是心靈之驗知外物,卻又一定要等到感官接觸事物的性狀之後才行。 如果五官接觸了外界事物而不能認知,心靈驗知外物而不能說出來,那麼,說他無知,人們是不會不同意的。 這些就是事物的名稱之所以有同有異的根據。 第347講: 22.6然後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1);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2),雖共,不為害矣。 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猶使異實者莫不同名也(3)。 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 推而共之,共則有共(4),至於無共然後止。 有時而欲遍舉之(5),故謂之「鳥」、「獸」。 「鳥」、「獸」也者,大別名也。 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止(6)。 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 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 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 物有同狀而異所者(7),有異狀而同所者(8),可別也。 狀同而為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 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別(9),謂之一實。 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 此制名之樞要也。 後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10)。 【註釋】 (1)單:單名,指單音詞,如「馬」。 復:複名,指複音詞或詞組,如「駱駝」、「白馬」、“千 裡馬”。 (2)共:指共用。 如「馬」與「白馬」、「千里馬」共同使用「馬」這一名稱。 (3)異:當作 「同」。 (4)共則有共:共用的名稱之中又有共用的名稱。 如最大的共用之名「物」之中又有「無機物」、 「有機物」之類,「有機物」之中又有「動物」、「植物」等等。 這些都共同使用了「物」這個名稱, 第18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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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第1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