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分均則不偏(1),勢齊則不壹,眾齊則不使。 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制。 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 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2),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3),是養天下之本也(4)。 《書》曰:「維齊非齊(5)。 」此之謂也。 【註釋】 (1)分:見5.10注(1)。 偏:部屬。 這裡用作動詞,表示「使……成為部屬」,即統率、指揮對 方的意思。 (2)澹:通「贍」(sh • 4n • 善),滿足。 (3)相:單指「兼臨」的對象,即指代「分之」之「之」, 指被統治者。 (4)養:養育,引申指統治。 君主統治臣民,給他們安排一定的職事,使他們能賴以生存, 所以美稱其統治為「養」。 參見9.1注(7)。 (5)引文見《尚書·呂刑》,但荀子所引乃斷章取義,與 原文意義不同(原義為“要整齊不整齊的東西)。 其旨意是:要使天下人步調一致,就必須有等級差 別。 【譯文】 名分職位相等了就誰也不能統率誰,勢位權力相等了就誰也不能統一誰,大家平等了就誰也不能役使誰。 自從有了天有了地,就有了上和下的差別;英明的帝王一登上王位,治理國家就有了一定的等級制度。 兩個同樣高貴的人不能互相侍奉,兩個同樣卑賤的人不能互相役使,這是合乎自然的道理。 如果人們的權勢地位相等,而愛好與厭惡又相同,那麼由於財物不能滿足需要,就一定會發生爭奪;一發生爭奪就一定會混亂,社會混亂就會陷于困境了。 古代的聖王痛恨這種混亂,所以制定了禮義來分別他們,使人們有貧窮與富裕、高貴與卑賤的差別,使自己能夠憑藉這些來全面統治他們,這是統治天下的根本原則。 《尚書》上說:「要整齊劃一,在於不整齊劃一。 」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第133講: 9.4馬駭輿,則君子不安輿;庶人駭政,則君子不安位。 馬駭輿,則莫若靜之;庶人駭政,則莫若惠之。 選賢良,舉篤敬,興孝弟(1),收孤寡(2),補貧窮,如是,則庶人安政矣。 庶人安政,然後君子安位。 傳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水則載舟,水則覆舟。 」此之謂也。 故君人者,欲安,則莫若平政愛民矣;欲榮,則莫若隆禮敬士矣;欲立功名,則莫若尚賢使能矣。 是君人者之大節也(3)。 三節者當,則其餘莫不當矣。 三節者不當,則其餘雖曲當,猶將無益也。 孔子曰:「大節是也,小節是也,上君也。 大節是也,小節一出焉,一入焉,中君也。 大節非也,小節雖是也,吾無觀其餘矣(4)。 」 【註釋】 (1)弟(t • @替):同「悌」。 (2)《禮記·王制》:“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夫者謂之 寡。 ”(3)大節:關係存亡安危的大事,重要關鍵。 (4)無:通「毋」,不要的意思。 無觀其餘:是因 為已經可以斷定這君主屬於下等。 【譯文】 馬在拉車時受驚了狂奔,那麼君子就不能穩坐車中;老百姓在政治上受驚了亂干,那麼君子就不能穩坐江山。 馬在拉車時受驚了,那就沒有比使它安靜下來更好的了;老百姓在政治上受驚了,那就沒有比給他們恩惠更好的了。 選用有德才的人,提拔忠厚恭謹的人,提倡孝順父母、敬愛兄長,收養孤兒寡婦,補助貧窮的人,像這樣,那麼老百姓就安於政治了。 老百姓安於政洽,然後君子才能安居上位。 古書上說:「君主,好比是船;百姓,好比是水。 水能載船,水也能翻船。 」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統治人民的君主,要想安定,就沒有比調正好政策、愛護人民更好的了;要想榮耀,就沒有比尊崇禮義、敬重文人更好的了;更想建立功業和名望,就沒有比推崇品德高尚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更好的了。 這些是當君主的重要關鍵。 這三個關鍵都做得恰當,那麼其餘的就沒有什麼不恰當了。 這三個關鍵做得不恰當,那麼其餘的即使處處恰當,還是毫無裨益的。 孔子說:「大節對,小節也對,這是上等的君主。 大節對,小節有些出入,這是中等的君主。 大節錯了,小節即使對,我也不要再看其餘的了。 」 第134講: 第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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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第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