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燕飲:安閒快樂,不講禮儀的宴飲。 燕:安。 (2)如:按照。 (3)卮(zh□,支):酒器。 (4)為壽:獻酒祝壽。 (5)泛(f□ng,諷):翻,覆。 (6)詳:通「佯」,假裝。 (7)食:受、享,指享食封地的賦稅物產。 (8)湯沐邑:古代諸侯入京朝見天子,天子賜給他一小塊領地,以供其齋戒沐浴的費用,稱湯沐邑。 後世用以指皇室收取賦稅的私邑。 (9)尊公主為王太后:齊王與魯元公主為異母兄妹,不得以母禮事之,今尊公主為王太后,是為了取悅於呂後。 十齊邸:齊王在京的官邸。 按漢法,諸侯王可在京築府捨,以供入朝時使用。 七年秋八月戊寅,孝惠帝崩。 發喪,太后哭,泣不下(1)。 留侯子張辟強為侍中,年十五,謂丞相曰(2):「太后獨有孝惠,今崩,哭不悲,君知其解乎(3)?」丞相曰:「何解?」辟強曰:「帝毋壯子(4)太后畏君等。 君今請拜呂台、呂產、呂祿為將,將兵居南北軍(5),及諸呂皆入宮,居中用事(6),如此則太后心安,君等幸得脫禍矣。 」丞相乃如辟強計(7)。 太后說(8),其哭乃哀。 呂氏權由此起。 乃大赦天下。 九月辛丑,葬。 太子即位為帝,謁高廟(9)。 元年,號令一出太后十。 (1)泣:眼淚。 (2)丞相:據《漢書·陳平傳》,這裡指左丞相陳平。 (3)解:解釋,這裡指道理、原因。 (4)毋:同「無」。 (5)南北軍:西漢高祖時所建,用來保衛兩宮的衛隊。 長樂宮在東,為北軍;未央宮在西,為南軍。 (參用《會注考正》引俞正燮說)(6)用事:執政,當權。 (7)如:順從,依照。 (8)說:同「悅」。 (9)謁:稟告,這裡指舉行典禮,稟告即位登基。 十一:一概,完全。 太后稱制(1),議欲立諸呂為王,問右丞相王陵。 王陵曰:「高帝刑白馬盟曰『非劉氏而王(2),天下共擊之』。 今王呂氏(3),非約也。 」太后不說。 問左丞相陳平、絳侯周勃。 勃等對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稱制,王昆弟諸呂(4),無所不可。 」太后喜,罷朝。 王陵讓陳平、絳侯曰(5):「始與高帝啑血盟(6),諸君不在邪?今高帝崩,太后女主,欲王呂氏,諸君從欲阿意背約(7),何面目見高帝地下?」陳平、絳侯曰:「於今面折廷爭(8),臣不如君;夫全社稷(9),定劉氏之後,君亦不如臣。 」王陵無以應之。 十一月,太后欲廢王陵,乃拜為帝太傅,奪之相權。 王陵遂病免歸。 乃以左丞相平為右丞相,以辟陽侯審食其為左丞相。 左丞相不治事十,令監宮中,如郎中令。 食其故得幸太后(11),常用事,公卿皆因而決事(12)。 乃追尊酈侯父為悼武王,欲以王諸呂為漸(13)。 (1)稱制:代行天子之權。 制:帝王的命令。 (2)刑白馬盟:殺白馬盟誓立約,意思就是歃血而盟。 古人會盟,微飲牲血,或含於口中,或塗於口旁,以表示誠意,叫歃血。 刑,殺。 王:稱王,做王。 (3)王呂氏:讓呂氏做王。 (4)昆弟:兄弟。 (5)讓:責備。 (6)啑(sha,霎):同「歃」。 (7)從:同「縱」,縱容。 阿(□,陰平俄):迎合。 (8)面折:當面指責。 折,駁斥,使屈服。 廷爭:在朝廷上諍諫。 爭,規勸。 (9)社稷:本為土神和谷神,古代帝王都祭祀社稷,立社稷壇,後來社稷就成了國家的代稱。 十不(11)治事:指不管左丞相職內的事。 故:從前。 按:審食其(yij□,異基)原先做過呂後的舍人,曾隨呂後落入項羽軍中。 (12)皆因決事:都通過他來決斷政務大事。 (13)漸:開端。 四月,太后欲侯諸呂(1),乃先封高祖之功臣郎中令無擇為博城侯。 魯元公主薨(2),賜謚為魯元太后。 子偃為魯王。 魯王父,宣平侯張敖也。 封齊悼惠王子章為朱虛侯,以呂祿女妻之。 齊丞相壽為平定侯。 少府延為梧侯。 乃封呂種為沛侯,呂平為扶柳侯,張買為南宮侯。 (1)侯諸呂:封諸呂為侯。 (2)薨(h□ng,轟):古代王侯死叫薨。 太后欲王呂氏,先立孝惠後宮子強為淮陽王(1),子不疑為常山王,子山為襄城侯,子朝為軹侯,子武為壺關侯。 太后風大臣(2),大臣請立酈侯呂台為呂王,太后許之。 建成康侯釋之卒,嗣子有罪(3),廢,立其弟呂祿為胡陵侯,續康侯後(4)。 二年,常山王薨,以其弟襄城侯山為常山王,更名義。 十一月,呂王台薨,謚為肅王,太子嘉代立為王。 三年,無事。 四年,封呂嬃為臨光侯,呂他為俞侯,呂更始為贅其侯,呂忿為呂城侯,及諸侯丞相五人(5)。 (1)後宮子:指宮中一般妃嬪所生之子。 後宮,宮中妃嬪住的地方,這裡借指妃嬪。 (2)風:通「諷」。 用含蓄的話暗示。 (3)嗣子:應該繼承父位的兒子,一般指嫡長子。 (4)續:接續,繼承。 (5)「及諸侯」句:《會注考證》於「及」下補「侯」字,又引梁玉繩曰:「《侯表》,是年四月丙申封侯者朱通、衛無擇、王恬開、徐厲、周信及越六人,非五人也。 六人中衛無擇是衛尉,周信是河南守,非皆諸侯相也。 此誤。 」 宣平侯女為孝惠皇后時,無子,詳為有身,取美人子名之(1),殺其母,立所名子為太子。 孝惠崩,太子立為帝。 帝壯,或聞其母死,非真皇后子,乃出言曰:「後安能殺吾母而名我?我未壯,壯即為變。 」太后聞而患之(2),恐其為亂,乃幽之永巷中(3),言帝病甚,左右莫得見。 太后曰:「凡有天下治為萬民命者(4),蓋之如天,容之如地,上有歡心以安百姓,百姓欣然以事其上,歡欣交通而天下治(5)。 今皇帝病久不已,乃失惑惛亂(6),不能繼嗣奉宗廟祭祀,不可屬天下,其代之(7)。 」群臣皆頓首言:「皇太后為天下齊民計所以安宗廟社稷甚深(8),群臣頓首奉詔。 」帝廢位,太后幽殺之。 五月丙辰,立常山王義為帝,更名曰弘。 不稱元年者,以太后制天下事也。 以軹侯朝為常山王。 置太尉官,絳侯勃為太尉。 五年八月,淮陽王薨,以弟壺關侯武為淮陽王。 六年十月,太后曰呂王嘉居處驕恣(9),廢之,以肅王台弟呂產為呂王。 夏,赦天下。 封齊悼惠王子興居為東牟侯。 (1)美人:西漢時妃嬪的稱號之一。 名之:意思是說成是自己的兒子。 名:命名,稱說。 (2)患:憂慮,擔心。 (3)幽:幽禁,囚禁。 (4)有:取得,據有。 治:指治具,治國的權力措施。 又:此句《漢書·高後記》作「凡有天下治萬民者」。 (5)歡欣:即指上下歡悅欣喜之心。 交通:相通。 (6)失惑:精神失常。 惑,迷惑之疾。 惛亂:神志不清。 (7)其:表示祈使,這裡可譯為應當。 (8)齊民:平民。 齊:齊等,平等。 (9)居處:生活,這裡指平素行為。 驕恣:驕橫放縱。 七年正月,太后召趙王友。 友以諸呂女為後,弗愛,愛他姬,諸呂女妒,怒去,讒之於太后,誣以罪過,曰「呂氏安得王!太后百歲後,吾必擊之」。 太后怒,以故召趙王。 趙王至,置邸不見,令衛圍守之,弗與食。 其群臣或竊饋(1),輒捕論之(2)。 趙王餓,乃歌曰:「諸呂用事兮劉氏危,迫脅王侯兮強受我妃。 我妃既妒兮誣我以惡,讒女亂國兮上曾不寤(3)。 我無忠臣兮何故棄國?自決中野兮蒼天舉直(4)!于嗟不可悔兮寧蚤自財(5)。 為王而餓死兮誰者憐之!呂氏絕理兮託天報仇(6)。 」丁丑,趙王幽死,以民禮葬之長安民塚次(7)。 (1)饋:送人食物。 (2)論:論罪,這裡指處死。 (3)讒女:指趙王后呂氏女。 亂國:指敗壞趙國。 曾:竟然。 (4)自決:自殺。 中野:即野中,野地裡。 舉直:意思是主持公道。 (5)于嗟:歎詞。 自財:自殺。 財,通「裁」。 (6)絕理:滅絕天理。 (7)次:旁。 己丑,日食,晝晦(1)。 太后惡之,心不樂,乃謂左右曰:「此為我也。 」 (1)晦:昏暗,天黑。 二月,徙梁王恢為趙王。 呂王產徙為梁王,梁王不之國,為帝太傅。 立皇子平昌侯太為呂王。 更名梁曰呂,呂曰濟川。 太后女弟呂嬃有女為營陵侯劉澤妻,澤為大將軍。 太后王諸呂,恐即崩後劉將軍為害,乃以劉澤為琅邪王,以慰其心。 梁王恢之徙王趙,心懷不樂。 太后以呂產女為趙王后。 王后從官皆諸呂,擅權,微伺趙王(1),趙王不得自恣。 王有所愛姬,王后使人鴆殺之。 王乃為歌詩四章,令樂人歌之。 王悲,六月即自殺。 太后聞之,以為王用婦人棄宗廟禮(2),廢其嗣(3)。 (1)微伺:暗中監視。 (2)用:因為。 棄宗廟禮:拋棄了宗廟祭祀的禮儀,指自殺這件事。 (3)廢其嗣:廢除其後代的王位繼承權。 宣平侯張敖卒,以子偃為魯王,敖賜謚為魯元王。 第10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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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1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