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宿雖放縱無行,故東國名士(34). 聞學使施公愚山賢能稱最(35),又有憐才恤士之德,因以一詞控其冤枉,語言愴惻。 公討其招供,反覆凝思之,拍案曰:「此生冤也!」遂請于院、司(36),移案再鞠。 問宿生,「鞋遺何所?」供言,「忘之。 但叩婦門時,猶在袖中。 」轉詰王氏:「宿介之外,姦夫有幾?」供言:「無有。 」公曰:「淫亂之人豈得專私一個?」供言:「身與宿介,稚齒交合,故未能謝絶;後非無見挑者,身實未敢相從。 」因使指其人以實之,供云:「同裡毛大,屢挑而屢拒之矣。 」公曰:「何忽貞白如此(37)?」命搒之。 婦頓首出血,力辨無有,乃釋之。 又詰:「汝夫遠出,寧無有託故而來者?」曰:「有之。 某甲、某乙,皆以借貸餽贈,曾一二次入小人家。 」蓋甲、乙皆巷中遊蕩子,有心于婦而未發者也。 公悉籍其名(38),並拘之,既集,公赴城隍廟,使盡飲案前。 便謂:「曩夢神人相告,殺人者不出汝等四五人中。 今對神明,不得有妄言。 如肯自首,尚可原宕;虛者,廉得無赦(39)!」同聲言無殺人之事。 公以三木置地(40),將並加之;括發裸身(41),齊鳴冤苦。 公命釋之,謂曰,「既不官招,當使鬼神指之。 」 使人仙氈褥悉障殿窗,令無少隙;袒諸囚背,驅入暗中,始授盆水,——命自盥訖;系諸壁下,戒令「面壁勿動,殺人者,當有神書其背」。 少間,喚出驗視,指毛曰:「此真殺人賊也!」蓋公先使人以灰涂壁,又以煙煤濯其手:殺人者恐神來書,故匿背于壁而有灰色;臨出,以手護背。 而有煙色也。 公固疑是毛,至此益信。 施以毒刑,盡吐其實(42). 判曰:“宿介:蹈盆成括殺身之道,成登徒子好色之名(43). 只緣兩小無猜,遂野騖如家鷄之戀(44);為因一言有漏,致得隴興望蜀之心(45). 將仲子而逾園牆,便如鳥墮;冒劉郎而至洞口,竟賺門開(46). 感帨驚龍,鼠有皮胡若此?攀花折樹,士無行其謂何(47)!幸而聽病燕之嬌啼,猶為玉惜;憐弱柳之憔悴,未似鶯狂 (48). 而釋么風于羅中,尚有文人之意;乃劫香盟于襪底,寧非無賴之尤(49)! 蝴蝶過牆,隔窗有耳;蓮花瓣卸,墮地無蹤(50). 假中之假以生(51),冤外之冤誰信(52)?天降禍起,酷械至于垂亡;自作孽盈(53),斷頭幾于不續。 彼逾牆鑽隙,固有砧夫儒冠;而僵李代桃,誠難消其冤氣(54). 是宜稍寬答撲,折其已受之慘;姑降青衣(55),開其自新之路。 若毛大者,刁猾無籍,市井兇徒。 被鄰女之投棱,淫心不死;伺狂童之人巷,賊智忽生(56). 開戶迎風,喜得履張生之跡;求漿值酒,妄思偷韓椽之香(57). 何意魄奪自天,魂攝于鬼(58).浪乘搓木,直入廣寒之宮;徑泛漁舟,錯認桃源之路(59). 遂使情火息焰,慾海生波(60). 刀橫直前,投鼠無他顧之意;寇窮安往,急兔起反噬之心(61). 越壁入人家,止期張有冠而李借(62);奪兵遺綉履,遂教魚脫網而鴻離(63). 風流道乃生此惡魔,溫柔鄉何有此鬼蜮哉(64)!即斷首領,以快人心。 胭脂:身猶未字,歲已及笄。 以月殿之仙人,自應有郎似玉:原霓裳之舊隊,何愁貯屋無金(65)?而乃感關雎而唸好逑,竟繞春婆之夢(66);怨摽梅而思吉士,遂離倩女之魂(67).為因一綫纏縈(68),致使群魔交至。 爭婦女之顏色,恐失『胭脂』;惹鴦鳥之紛飛,並托『秋隼』(69). 蓮鈎摘去,難保一瓣之香;鐵限敲來,幾破連城之玉(70).嵌紅豆于骰子,相思骨竟作厲階;喪喬木于斧斤,可憎才真成禍水(71)!葳蕤自守,幸白壁之無瑕;縲紲苦爭,喜錦衾之可覆(72). 嘉其入門之拒,猶浩白之情人;遂其擲果之心,亦風流之雅事(73). 仰彼邑令(74),作爾冰人。 “ 案既結,遐邇傳誦焉。 自吳公鞠後,女始知鄂生冤。 堂下相遇,靦然含涕,似有痛借之詞,而未可言也,生感其眷戀之情,愛慕殊切;而又念其出身微(75),且日登公堂,為千人所窺指,恐娶之為人姍笑,日夜縈迴(76),無以自主。 判牒既下,意始安帖。 邑宰為之委禽,送鼓吹焉。 異史氏曰:「甚哉!聽訟之不可以不慎也!縱能知李代為冤,誰復思桃僵亦屈?然事雖暗昧,必有其間(77),要非審思研察,不能得也。 嗚呼!人皆服哲人之折獄明(78),而不知良工之用心苦矣(79). 世之居民上者,棋局消日(80),被放衙(81),下情民艱,更不肯一勞方寸(82). 至鼓動衙開,巍然坐堂上,彼嘵嘵者直以桎梏靜之(83),何怪覆盆之下多沉冤哉(84)!」 愚山先生,吾師也。 方見知時(85),余猶童子。 竊見其獎進士子(86),拳拳如恐不盡。 小有冤抑,必委曲呵護之(87),曾不肯作威學校,以媚權要。 真宣聖之護法(88),不止一代宗匠衡文無屈士已也(89). 而愛才如命,尤非後世學使虛應故事者所及。 嘗有名士入場,作「寶藏興」文(90),誤記「水下」(91);錄畢而後悟之,料無不黜之理。 作詞曰:“寶藏在山間,誤認卻在水邊。 山頭蓋起水晶殿,瑚長峰尖,珠結樹顛;這一回崖中跌死撐船漢(92)! 告蒼天:留點蒂兒(93),好與朋友看。 「先生閲文至此而和之曰(94):」寶藏將山誇,忽然見在水涯。 樵夫漫說漁翁話(95). 題目雖差,文字卻佳,怎肯放在他人下。 嘗見他,登高怕險;那曾見,會水渰殺(96)?“此亦鳳雅之一斑(97)、憐才之一事也。 據《聊齋誌異》手稿本 【註釋】 (1) 東昌:府名,府洽在今山東省聊城縣。 (2) 牛醫:洽牛病的獸醫。 (3) 占鳳,擇婿。 《左傳。 莊公二十二年》:春秋時,齊國懿仲想把女兒 第1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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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第1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