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孫謝曰:「生平未見顏色,故目中止一閨秀。 今知罪矣!」遂與要誓(9).方握手殷殷,適母來撫摩,遽然而覺(10),則一夢也。 回思聲容笑貌,宛在目中。 陰念:五可果如所夢,何必求所難道。 因而以夢舍母。 母喜其念少奪,急欲媒之。 王孫恐夢見不的(11),托鄰嫗秦識張氏者,偽以他故詣之,囑其潛相五可(12).嫗至其家,五可方病,靠枕支頤,婀娜之態,傾絶一世。 近問:「何恙?」女默然弄帶,不作一語。 母代答曰:「非病也。 連日與爹娘負氣耳(13)!」嫗問故。 曰:「諸家問名(14),皆不願,必如王家寄生者方嫁。 是為母者勸之急,遂作意不食數日矣。 」嫗笑曰:「娘子若配王郎,真是玉人成雙也。 渠若見五娘,恐又憔悴死矣!我歸,即令倩冰,如何?」五可止之曰:「姥勿爾!恐其不諧,益增笑耳!」嫗鋭然以必成自任,五可方微笑。 嫗歸,覆命,一如媒媼言。 王孫詳問衣履,亦與夢合,大悅。 意雖稍舒,然終不以人言為信。 過數日,漸廖,秘招于媼來,謀以親見五可。 媼難之,姑應而去。 久之,不至。 方欲覓問,媼忽忻然來曰:「機幸可圖(15). 五娘向有小恙,因令婢輩將扶(16),移過對院。 公子往伏伺之,五娘行緩澀(17),委曲可以盡睹矣。 」王孫喜,明日,命駕早往,媼先在焉。 即令縶馬村樹,引入臨路舍,設座掩扉而去。 少間,五可果扶婢出。 王孫自門隟目注之(18). 女從門外過,媼故指揮雲樹以遲纖步,王孫窺艦盡悉,意顫不能自持(19). 未幾,媼至,曰:「可以代閨秀否?」王孫申謝而返,始告父母,遣媒要盟。 以妁往,則五可已別字矣。 王孫失意,悔悶欲死,即刻復病。 父母憂甚,責其自誤。 王孫無詞,惟日飲米汁一合(20). 積數日,鷄骨支床(21),較前尤甚。 媼忽至,驚曰:「何憊之甚?」王孫涕下,以情告。 媼笑曰:「痴公子!前日人趁汝來(22),而故卻之;今日汝求人,而能必遂耶?雖然,尚可為力。 早與老身謀,即許京都皇子,能奪還也。 」王孫大悅,求策。 媼命函啟伻約次日候于張所(23). 桂庵恐以唐突見拒。 媼曰:“前與張公業有成 言,延數日而遽悔之:且彼字他家,尚無函信,諺云:「先炊者先餐。 ‘何疑也!」桂庵從之。 次日,二仆往,井無異詞,厚犒而歸(24). 王孫病頓起,由此閨秀之想遂絶。 初,鄭子僑卻聘(25),閨秀頗不懌;及聞張氏婚成,心愈抑鬱,遂病,日就支離。 父母詰之,不肯言。 婢窺其意,隱以告母。 鄭聞之,怒不醫,以聽其死。 二娘慰曰:「吾侄亦殊不惡,何守頭巾戒(26),殺吾嬌女!」鄭恚曰:「若所生女,不如早亡,免貽笑柄!」以此夫妻反目。 二娘與女言,將使仍歸王孫,若為媵(27). 女俯首不言,意若甚願。 二娘商鄭,鄭更怒,一付二娘(28),置女度外,不復預聞。 二娘愛女切,欲實其言(29). 女乃喜,病漸痊。 竊探玉孫,親迎有日矣(30). 及期,以侄完婚,偽欲歸寧,昧旦,使人求仆輿于兄。 兄最友愛,又以居村鄰近,遂以所備親迎車馬,先迎二娘。 既至,則妝女人車(31),使兩仆兩媼護送之。 到門,以氈貼地而入(32). 時鼓樂已集,從仆叱令吹擂,一時人聲沸聒。 王孫奔視,則女子以紅帕蒙首(33),駭極,欲奔;鄭仆夾扶,便令交拜。 王孫不知何由,即便拜訖。 二媼扶女,徑坐青廬(34),始知其閨秀也。 舉家皇亂,莫知所為。 時漸瀕暮,王孫不復敢行親迎之禮。 桂庵遣仆以情告張;張怒,遂欲斷絶。 五可不肯,曰:「彼雖先至,未受雁采(35);不如仍使親迎。 」父納其言,以對來使。 使歸,桂庵終不敢從。 相對籌思,喜怒俱無所施。 張持之既久,知其不行,遂亦以輿馬送五可至,因另設青帳于別室。 王孫周旋兩間,諜踱無以自處,母乃調停于中,使序行以齒,二女皆諾。 及五可聞閨秀差長,稱「姊」有難色。 母甚慮之。 比三朝公會(36),五可見閏秀風致宜人,不覺右之(37),自是始定。 然父母恐共積久不相能(38),而二女卻無間言(39),衣履易着,相愛如妹妹焉。 王孫始問五可卻媒之故。 笑曰:「無他,聊報君之卻于媼耳。 尚未見妾,意中止有閨秀;即見妾,亦略靳之(40),以覘君之視妾,較閨秀何如也。 使君為伊病,而不為妾病,則亦不必強求容矣。 」王孫笑日:「報亦慘矣!然非于媼,何得一覲芳容(41). 」五可曰:「是妾自欲見君,溫何能為。 過舍門時,豈不知眈眈者在內那(42). 夢中業相要,何尚未知信耶?」王孫驚問:「何知?」曰:「妾病中夢至君家,以為妄;後聞君亦夢,妾乃知魂魄真到此也。 」王孫異之,遂述所夢,時日悉符。 父子之良緣,皆以夢成(43),亦奇情也。 故並志之。 異史氏曰:「父痴於情,子遂幾為情死。 所謂情種(44),其王孫之謂欽,不有善夢之父,何生離魂之子哉(45)!」 (註釋) (1) 夙惠,天生慧根。 (2) 冰:冰人、媒人。 (3) 方謹:方正拘謹。 (4) 益病:據二十四卷本,原作「逾病」。 (5) 臨存:親臨探問。 (6) 探知:此據青柯享本,原作「沈知」。 (7) 召和而經至:意謂同是名醫,請誰都一樣。 和、緩,春秋時秦之名醫。 《左傳。 昭公元年》:晉平公有疾,求醫于秦,秦景公使醫和視之。 《左傳。 成公十年》:晉景公有疾,求醫于秦,秦桓公使醫緩為之。 (8) 愈,勝過。 (9) 要(y āo 腰)誓:訂盟。 指訂嫁娶之約。 (10)逢(q ú渠)然:驚喜的樣子。 (11)不的:不准確。 (12)潛相(xiāng鄉),暗地相看。 (13)負氣:猶言賭氣。 第7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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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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