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疑其言。 少年曰:「君不認竊眠臥榻者耶?」劉始悟為胡。 敘僚婿之誼(16),嘲謔甚歡。 少年曰:「岳新歸,將以省覲,可同行否?」劉喜,從入縈山。 山上故有邑人避亂之宅,女下馬入。 少間,救人出望,曰:「劉官人亦來矣。 」 入門謁見翁嫗。 又一少年先在,靴袍炫美。 翁曰:「此富川丁婿。 」並揖就坐。 小時,酒炙紛綸(17),談笑頗洽。 翁曰:“今日三婿並臨,可稱佳集。 又無他人,可喚兒輩來,作一團……之會(18). “俄,姊妹俱出。 翁命設坐,各傍其婿。 八仙見劉,惟掩口而笑;鳳仙輒與嘲弄;水仙貌少亞,而沉重溫克,滿座傾談,惟把酒含笑而已。 於是履舄交錯(19),蘭麝熏人,飲酒樂甚。 劉視床頭樂具畢備,遂取玉笛,請為翁壽。 翁喜,命善者各執一藝(20),因而合座爭取;惟丁與鳳仙不取。 八仙曰:「丁郎不諸可也,汝寧指屈不伸者?」 因以拍板擲鳳仙懷中。 便串繁響(21). 翁悅曰:「家人之樂極矣!兒輩俱能歌舞,何不各盡所長?」八仙起,捉水仙曰:「鳳仙從來金玉其音(22),不敢相勞;我二人可歌『洛妃』一曲(23). 」二人歌舞方已,適婢以金盤進果,都不知其何名。 翁曰:「此自真臘攜來(24),所謂『田婆羅』也(25). 」因 掬數枚送丁前。 鳳仙不悅曰:「婿豈以貪富為愛憎耶?」翁微哂不言。 八仙曰:「阿爹以丁郎異縣,故是客耳。 若論長幼,豈獨鳳妹妹有拳大酸婿耶?」 鳳仙終不快,解華妝,以鼓拍授婢,唱「破窯」一折(26),聲淚俱下;既闋(27),拂袖徑去,一座為之不歡。 八仙曰:「婢子喬性猶昔(28). 」乃追之,不知所往。 劉無顏,亦辭而歸。 至半途,見鳳仙坐路旁,呼與並坐,曰:「君一丈夫,不能為床頭人吐氣耶?黃金屋自在書中(29),願好為之。 」舉足云:「出門匆遽,棘刺破復履矣。 所贈物,在身邊否?」劉出之。 女取而易之。 劉乞其敝者。 囅然曰:「君亦大無賴矣!幾見自己衾枕之物(30),亦要懷藏者?如相見愛,一物可以相贈。 」旋出一鏡付之曰:「欲見妾,當於書卷中覓之;不然,相見無期矣。 」言已,不見。 怊悵而歸。 視鏡,則鳳仙背立其中,如望去人于百步之外者。 因念所囑,謝客下帷(31).一日,見鏡中人忽現正面,盈盈欲笑,益重愛之。 無人時,輒以共對。 月餘,鋭志漸衰,游恆忘返。 歸見鏡影,慘然若涕;隔日再視,則背立如初矣:始悟為已之廢學也。 乃閉戶研讀,晝夜不輟;月餘,則影復向外。 自此驗之,每有事荒廢,則其容戚;數日攻苦,則其容笑。 於是朝夕懸之,如對師保(32).如此二年,一舉而捷。 喜曰:「令可以對我鳳仙矣!」攬鏡視之,見畫黛彎長(33),瓠犀微露(34),喜容可掬,宛在目前。 愛極,停睇不已。 忽鏡中人笑曰:「『影裡情郎,畫中愛寵(35)』,今之謂矣。 」驚喜四顧,則鳳仙已在座右。 握手問翁媼起居,曰:「妾別後,不曾歸家,伏處岩穴,聊與君分苦耳。 」劉赴宴郡中,女請與俱;共乘而往,人對面不相窺。 既而將歸,陰與劉謀,偽為娶于郡也者。 女既歸,始出見客,經理家政。 人皆驚其美,而不知其狐也。 劉屬富川令門人,往謁之。 遇丁,殷殷邀至其家,款禮優渥,言:「岳父母近又他徒。 內人歸寧,將復。 當寄信住,並詣申賀。 」劉初疑丁亦狐,及細審邦族,始知富川大賈子也。 初,丁自別業暮歸,遇水仙獨步,見其美,微睨之。 女請附駭以行(36). 丁喜,載至齋,與同寢處。 櫺隙可入,始知為狐。 女言:「郎勿見疑。 妾以君誠篤,故願托之。 」丁嬖之(37),竟不復娶。 劉歸,假貴家廣宅,備客燕寢(38),灑掃光潔,而苦無供帳(39);隔夜視之,則陳設煥然矣。 過數日,果有三十餘人,賫旗采酒禮而至,輿馬繽紛(40),填溢階巷(41). 劉揖翁及丁、胡入客舍,鳳仙逆嫗及兩姨入內寢。 八仙曰:「婢子今貴,不怨冰人矣。 釧履猶存否?」女搜付之,曰:「履則猶是也,而被千人看破矣。 」八仙以履擊背,曰:「撻汝寄於劉郎。 」乃投諸火,祝曰:「新時如花開,舊時如花謝;珍重不曾着,姮娥來相借(42). 」水仙亦代祝曰:「曾經籠玉筍(43),着出萬人稱;若使姮娥見,應憐太瘦生(44). 」 鳳仙撥火曰:「夜夜上青天,一朝去所歡;留得纖纖影,遍與世人看。 」遂以灰捻拌中,堆作十餘分,望見劉來,托以贈之。 但見綉履滿柈,悉如故款(45).八仙急出,推柈墮地;地上猶有一二隻存者,又伏吹之,其跡始滅。 次日,丁以道遠,夫婦先歸。 八仙貪與妹戲,翁及胡屢督促之,亭午始出(46),與眾俱去。 初來,儀從過盛,觀者如市。 有兩寇窺見麗人,魂魄喪失(47),因謀劫諸途。 偵其離村,尾之而去。 相隔不盈一尺(48),馬極奔,不能及。 至一處,兩崖夾道,輿行稍緩;追及之,持刀吼吒,人眾都奔。 下馬啟簾,則老嫗坐焉。 方疑誤掠共母;才他顧,而兵傷右臂(49),頃已被縛。 凝視之,崖並非崖,乃平樂城門也;輿中則李進士母,自鄉中歸耳。 一寇後至,亦被斷馬足 而縶之。 門丁執送太守,一訊而伏。 時有大盜未獲,詰之,即其人也。 明春,劉及第(50). 鳳仙以招禍,故悉辭內戚之賀。 劉亦更不他娶。 及為郎官(51),納妾,生二子。 異史氏曰:「嗟乎!冷暖之態,仙凡固無殊哉!『少不努力,老大徒傷(52)』。 惜無好勝佳人(53),作鏡影悲笑耳。 吾願恆河沙數仙人(54),並遣嬌女婚嫁人間,則貧窮海中,少苦眾生矣。 」 【註釋】 第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聊齋誌異 下》
第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