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在閨房,恨夫不歸,方大恚忿;聞撬扉聲,急呼婢,則室門已闢。 有巨人人,影蔽一室,猙獰如鬼。 俄又有數人人,各執利刃。 婦駭絶欲號,巨人以刀刺頸日:「號便殺卻!」婦急以金帛贖命。 巨人日:「我冥曹使者,不要錢,但取悍婦心耳!」婦益懼,自投敗顙(33). 巨人乃以利刃畫婦心而數之日:「如某事,謂可殺否?」即一畫。 凡一切凶悍之事,責數殆盡[34),刀畫朕革,不啻數十。 未乃日,「妾生子,亦爾宗緒(35),何忍打墮?此事必不可宥(36)!」乃令數人反接其手,剖視悍婦心腸。 婦叩頭乞命,但言知悔。 俄聞中門啟閉,日:「楊萬石來矣。 既己悔過,姑留餘生。 」紛然盡散。 無何,萬石人,見婦赤身綳系,心頭刀痕,縱橫不可數。 解而問之,得其故,大駭,竊疑馬。 明日,向馬述之。 馬亦駭。 由是婦威漸斂,經數月不敢出一惡語。 馬大喜,告萬石曰: 7157rj「實告君,幸勿宣洩:前以小術懼之。 既得好合,請暫別也。 」 遂去。 婦每日暮,輓留萬石作侶,歡笑而承迎之。 萬石生平不解此樂,遽遭之,覺坐立皆無所可。 婦一夜憶巨人狀,瑟縮搖戰。 萬石思媚婦意,微露其假。 婦遽起,苦致窮詰。 萬石自覺失言,而不可悔,遂實告之。 婦勃然大罵。 萬石懼,長跽床下。 婦不顧,哀至漏三下(37). 婦日:「欲得我恕,須以刀畫汝心頭如干數,此恨始消。 」乃起捉廚刀。 萬石大懼而奔,婦逐之,犬吠鷄騰,家人盡起。 萬鍾不知何故,但以身左右翼兄。 婦方詬詈,忽見翁來,睹袍服,倍益烈怒;即就翁身條條割裂,批頰而摘翁髭。 萬鍾見之怒,以石擊婦,中顱,顛蹶而斃。 萬錘曰:「我死而父兄得生,何憾!」遂投井中,救之已死。 移時婦蘇,聞萬錘死,怒亦遂解,既殯,弟婦戀兒,矢不嫁。 婦唾罵不與食,醮去之(38). 遺孤兒,朝夕受鞭楚。 俟家人食訖,始啖以冷塊。 積半歲,兒■贏(39),僅存氣息。 一日,馬忽至。 萬石囑家人,勿以告婦,馬見翁襤褸如故,大駭;又聞萬鍾殞謝[40),頓足悲哀,兒聞馬至,便來依戀,前呼馬叔。 馬不能識,審顧始辨,驚日:「兒何憔悴至此!」翁乃懾嚅具道情事。 馬忿然謂萬石日:「我曩道兄非人,果不謬,兩人止此一綫(41),殺之,將奈何?」萬石不言,惟伏首帖耳而泣。 坐語數刻,婦已知之,不敢自出逐客,但呼萬石入,批使絶馬(42). 含涕而出,批痕嚴然。 馬怒之日:「兄不能威,獨不能斷『出』耶(43)?毆父殺弟,安然忍受,何以為人!」萬石欠伸(44),似有動容。 馬又激之日:「如渠不去,理須威劫(45),即殺卻,勿懼。 仆有二三知交,都居要地(46),必合極力,保無虧也。 」萬石諾,負氣疾行(47),奔而人。 適與婦遇,叱問:「何為?」萬石皇遽失色,以手據地曰:「馬生教余出婦。 」 婦益恚,顧尋刀杖,萬石懼而卻走。 馬唾之曰:「兄真不可教也已!」遂開篋,出刀圭藥(48),合水授萬石飲,曰:「此丈夫再造散。 所以不輕用者,以能病人故耳,今不得已,暫試之。 」飲下,少頃,萬石覺忿氣填胸,如烈焰中燒,刻不容忍。 直抵閨闥,叫喊雷動。 婦未及詰,萬石以足騰起,婦顛去數尺有颶。 即復握石成拳,擂擊無算,婦體幾無完膚,嘲■猶罵(49). 萬石于腰中出佩刀,婦罵日:「出刀子,敢殺我耶?」萬石不語,割股上肉,大如掌,擲地下;方欲再割,婦哀嗚乞恕。 萬石不聽,又割之。 家人見萬石凶狂,相集,死力掖出。 馬迎去,捉臂相用慰勞。 萬石涂怒未息,屢欲奔尋,馬止之。 少間,藥力漸消,嗒焉若喪(50). 馬囑日,「兄勿餒。 乾綱之振[51),在此一舉。 夫人之所以懼者,非朝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52). 譬昨死而今生,須從此滌故更新;再一餒,則不可為矣。 」遣萬石人探之。 婦股慄心■(53),倩婢抉起,將以膝行。 止之,乃已。 出語馬生,父子交賀。 馬欲去,父子共輓之。 馬日:「我適有東海之行,故便道相過,還時可復會耳。 」月餘,婦起,賓事良人(54). 久覺黔驢無技(55),漸狎,慚嘲,漸罵;居無何,舊態全作矣。 翁不能堪,宵遁,至河南,隷道士籍(56). 萬石亦不敢尋。 年餘,馬至,知其狀,佛然責數已(57),立呼兒至,置驢子上,驅策徑去。 由此鄉人皆不齒萬石(58). 學使案臨(59),以劣行黜名。 又四五年,遭回祿(60),居室財物,悉為煨燼(61);延燒鄰舍。 村人執以告郡,罰鍰煩苛(62). 於是家產漸盡,至無居廬。 近村相戒,無以舍舍萬石,尹氏兄弟,怒婦所為,亦絶拒之。 萬石既窮,質妾于貴家,偕妻南渡。 至河南界,資斧已絶。 婦不肯從,聒夫再嫁。 適有屠而鰥者,以錢三百貨去。 萬石一身,丐食于遠村近郭 間。 至一朱門,閽人河櫃不聽前。 少間,一官人出,萬石伏地吸位。 宮人熟視久之,略詰姓名,驚日:「是伯父也!何一貧至此?」萬石細審,知為喜兒,不覺大哭。 從之人,見堂中金碧煥映。 71772 歹俄頃,父扶童子出,相對悲哽。 萬石始述所遭。 初,馬攜喜兒至此,數日,即出尋楊翁來,使祖孫同居。 又延師教讀。 十五歲入邑庠(63),次年領鄉薦(64),始為完婚。 乃別欲去。 祖孫泣留之。 馬日,「我非人,實狐仙耳。 道侶相候已久。 」遂去。 孝廉言之,不覺惻楚,因念昔與庶伯母同受酷虐,倍益感傷。 遂以輿馬資金贖王氏歸,年餘,生一子,因以為嫡。 第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聊齋誌異 中》
第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