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久常,臨胸人(1).壺榼于野(2) ,見旋風蓬蓬而來(3) ,敬酹奠之(4).後以故他適,路傍有廣第,殿閣弘麗。 一青衣人自內出,邀李,李固辭。 青衣要遮甚殷(5).李曰:「素不識荊(6) ,得無誤耶?」青衣雲,「不誤。 」 便言李姓字。 問:「此誰家?」答云:「入自知之。 」入,進一層門,見一女子手足釘扉上(7).近視,其嫂也。 大駭。 李有嫂,臂生惡疽,不起者年餘矣。 因自念何得至此。 轉疑招致意惡(8) ,畏沮卻步。 青衣促之,乃入。 至殿下,上一人,冠帶如王者(9) ,氣象威猛。 李跪伏,莫敢仰視。 王者命曳起之,慰之曰:「勿俱。 我以曩昔擾子杯酌(10),欲一見相謝,無他故也。 」李心始安,然終不知其故。 王者又曰:「汝不憶田野酹奠時乎?」李頓悟,知其為神,頓首曰:「適見嫂氏,受此嚴刑,骨肉之情,實愴于懷。 乞王憐宥!」 王者曰:「此甚悍妒,宜得是罰。 三年前,汝兄妾盤腸而產,彼陰以針刺腸上,俾至今臟腑常痛。 此豈有人理者!」李固哀之。 乃曰:“便以子故宥之。 歸當勸悍婦改行。 「李謝而出,則扉上無人矣。 歸視嫂,嫂臥榻上,創血殷席(11). 時以妾拂意故,方致詬罵。 李遽勸曰:」嫂勿復爾!今日惡苦,皆平日忌嫉所致。 「嫂怒曰:」小郎若個好男兒(12);又房中娘子賢似孟姑姑(13),任郎君東家眠,西家宿,不敢一作聲。 自當是小郎大好乾綱(14),到不得代哥子降伏老媼(15)!「孿微曬曰:」嫂勿怒,若言其情,恐欲哭不暇矣。 「曰:」便曾不盜得王母籮中線(16),又未與玉皇香案吏一眨眼(17),中懷坦坦,何處可用哭龜者!「李小語曰:」針刺人腸,宜何罪?“嫂勃然色變,問此言之因。 李告之故。 嫂戰惕不已,涕泗流離而哀鳴曰:「吾不敢矣!」啼淚未乾,覺痛頓止,旬日而瘥(18). 由是立改前轍,遂稱賢淑。 後妾再產,腸復墮,針宛然在焉。 拔去之,腸痛乃廖。 異史氏曰:「或謂天下悍妒如某者,正復不少,恨陰網之漏多也(19). 余謂:不然。 冥司之罰,未必無甚于釘扉者,但無回信耳。 」 【註釋】 (1) 臨朐(q ú瞿),今山東省臨朐縣。 (2) 壺榼(k ē柯)于野:攜壺榼飲于郊野。 壺、榼均酒器。 (3) 蓬蓬:風聲。 (4) 酹(l èi 淚)奠:灑酒于地,祭奠鬼神。 (5) 青灰:古時地位低下者的服裝,此指奴婢。 要(y āo 腰)遮,遮留。 (6) 識荊:對人相識的敬詞。 李白《上韓荊州書》:「生不願封萬戶侯,但願一識韓荊州。 」韓荊州,名朝宗,唐京兆長安人,曾為荊州長史,善識別人才,提拔後進,為士人敬仰。 後因稱認識己所仰慕的人為「識荊」。 (7) 扉:門扇。 (8) 招致:招引,指青衣人的邀請。 (9) 冠帶,猶言冠服。 冠,帽子。 帶,為官者所佩的腰帶。 (10)擾:叨擾。 (11)創:通「瘡」。 殷(y ān 煙)席:把蓆子染成赤黑色。 殷,赤黑色。 (12)小郎:舊時婦女稱丈夫的弟弟為「小郎」。 《晉書。 王凝之妻謝氏 傳》:“凝之弟獻之,嘗與賓客談議,詞理將屈,道韞(謝道韞,王凝之妻) 遣婢白獻之曰:欲為小郎解圍。 “(13)孟姑姑:指孟光,古時有名的賢妻。 孟光,東漢扶風平陵(今陝西咸陽西北)人,字德耀,梁鴻之妻。 她與梁鴻隱居于霸陵山中,耕織為生。 後至吳,梁鴻為傭工,每飯時,孟光舉案齊眉,對梁鴻的敬重始終如一。 (14)乾綱:猶言「夫綱」,指夫權。 乾,《周易》卦象之一。 乾象剛堅,故世稱男子為「乾」。 綱,綱常,《白虎通。 三綱六紀》:「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 ……故《含文嘉》曰:」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 (15)老媼:李嫂的自稱。 (16)王母:王母娘娘,指西王母,古代傳說中的神名。 籮:針線笸籮。 此句意謂自己不曾偷盜別人的東西。 (17)玉皇香案吏;給玉皇大帝管香案的神,玉皇,道教中地位最高、職權最大的神,即昊天金闕至尊玉皇上帝,簡稱玉帝、玉皇或玉皇大帝。 一眨眼:猶言遞眼色,謂眉目傳情。 此句意謂自己恪守婦道,無淫邪之念。 (18)瘥(chài 釵):病癒。 (19)陰網:陰世的法網。 土偶 沂水馬姓者(1) ,娶妻王氏,琴瑟甚敦(2).馬早逝,王父母欲奪其志(3) ,王矢不他。 姑憐其少,亦勸之,王不聽。 母曰:「汝志良佳:然齒太幼(4) ,兒又無出(5).每見有勉強於初,而貽羞於後者,固不如早嫁,猶恆情也(6).」 王正客,以死自誓,母乃任之。 女命塑工肖夫像,每食酹獻如生時。 一夕,將寢,忽見土偶人欠伸而下。 駭心愕顧,即已暴長如人,真其夫也。 女懼,呼母。 鬼止之曰:“勿爾。 感卿情好,幽壤酸辛(7).一門有忠貞,數世祖宗皆有光榮。 吾父生有損德,應無嗣,遂至促我茂齡(8).冥司念爾苦節,故令我歸,與汝生一子承祧緒(9).”女亦沽襟,遂燕好如平生。 鷄鳴,即下榻去。 如此月餘,覺腹微動。 鬼乃泣曰:「限期已滿,從此永訣矣!」遂絶。 女初不言;既而腹慚大,不能隱,陰以告母。 母疑涉妄;然窺女無他,大惑不解。 十月,果舉一男。 向人言之,聞者罔不匿笑(10);女亦無以自伸。 有裡正故與馬有隙(11),告諸邑令。 令拘訊鄰人,並無異言。 今曰:「聞鬼子無影,有影者偽也。 」抱兒日中,影淡淡如輕煙然。 又刺兒指血傅士偶上(12),立入無痕;取他偶涂之,一拭便去。 以此信之。 長數歲,口鼻言動,無一不肖馬者。 群疑始解。 【註釋】 (1) 沂水:今山東省沂水縣。 第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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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中》
第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