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身父:我父。 身,自稱之詞。 《爾雅。 釋詁》下:「朕、余、躬,身也。 」註:「今人亦自呼為身。 」 (9) 資斧:旅資,盤費。 (10)貰(shì市):底本作「貲」,此從二十四卷抄本。 租賃。 (11)衢市:街道和集市。 (12)治具:置辦酒席。 (13)渠:他。 (14)不任:擔當不起。 (15)直:通「值」;指賣藥所得貸款。 (16)蒜臼:搗蒜用的石臼。 (17)瘊贅:瘊子。 湯公 湯公名聘(1) ,辛丑進士。 抱病彌留(2)。 忽覺下部熱氣,漸升而上:至股,則足死;至腹,則股又死;至心,心之死最難。 凡自童稚以及瑣屑久忘之事(3) ,都隨心血來,一一潮過。 如一善,則心中清淨寧帖(4) ;一惡,則懊煩燥(5) ,似油沸鼎中,其難堪之狀,口不能肖似之。 猶憶七八歲時,曾探雀雛而斃之,只此一事,心頭熱血潮湧,食頃方過。 宜待平生所為,一一潮盡,乃覺熱氣縷縷然,穿喉入腦,自頂顛出,騰上如炊,逾數十刻期(6) ,魂乃離竅(7) ,忘軀殼矣。 而渺渺無歸(8) ,漂泊郊路間。 一巨人來,高幾盈尋(9) ,掇拾之,納諸袖中。 入袖,則疊肩壓股,其人甚伙,薅腦悶氣(10),殆不可過。 公頓思惟佛能解厄,因宣佛號(11),才三四聲,飄墮袖外。 巨人復納之。 三納三墮,巨人乃去之。 公獨立徨,未知何往之善。 憶佛在西土,乃遂西。 無何,見路側一僧趺坐,趨拜問途。 僧曰:「凡士子生死錄,文昌及孔聖司之(12),必兩處銷名,乃可他適。 」公問其居,僧示以途,奔赴。 無幾,至聖廟,見宣聖南面坐(13)。 拜禱如前。 宣聖言:「名籍之落,仍得帝君。 」因指以路。 公又趨之。 見一殿閣,如王者居。 俯身入,果有神人,如世所傳帝君像。 伏祝之。 帝君檢名曰:「汝心誠正,宜復有生理。 但皮囊腐矣(14),非菩薩莫能為力(15)。 」因指示令急往。 公從其教。 俄見茂林修竹,殿宇華好。 入,見螺髻莊嚴(16),金容滿月(17);瓶浸楊柳,翠碧垂煙。 公肅然稽首,拜述帝君言。 菩薩難之。 公哀禱不已。 旁有尊者白言(18):「菩薩施大法力,撮土可以為肉,折柳可以為骨。 」菩薩即如所請,手斷柳枝,傾瓶中水,合淨土為泥,拍附公體。 使童子攜送靈所,推而合之。 棺中呻動,霍然病已(19)。 家人駭然集,扶而出之,計氣絶已斷七矣(20)。 據《聊齋誌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 湯公名聘:光緒九年《溧水縣誌》九:湯聘,祖籍江寧縣,隷籍溧水縣人。 順治十四年丁酉舉人,十八年辛丑進士,曾官平山縣知縣。 馮鎮巒評此篇謂:湯聘死而復生,系順治十一年甲午就試省城時事,其獲觀音救助則因「見色不淫」。 (所據《丹桂籍注》當系登科記之類科第名錄,今未寓目。 ) 而首句下馮評又云:「湯公字稼堂,仁和人」,則顯指中乾隆元年恩科,仁和籍,官至湖北巡撫之別一湯聘,為蒲松齡所未及知聞者。 馮氏于兩處評語內偶將二人混為一人,易致讀者誤會,故附辨之。 (2) 彌留:病重將死。 (3) 瑣屑:瑣細。 (4) 寧帖:寧靜安適。 (5) 懊(n āo 孬):煩悶,鬱悶。 (6) 數十刻期:過了幾十刻的時間。 刻是古代刻在銅漏上的計時單位,一晝夜共一百刻。 (7) 離竅:猶言離體。 (8) 渺渺無歸:神魂遠馳,無所歸托。 渺渺,遠貌。 《管子。 內業》:「渺渺乎如窮無極。 」 (9) 尋:古代長度單位。 《詩。 魯頌。 悶宮》:「是斷是度,是尋是尺。 」 註:「八尺曰尋。 」 (10)薅(h āo 蒿)惱:煩惱,不快。 (11)宣佛號:高誦佛的名號,如「阿彌陀佛」之類。 (12)文昌:文昌帝君,道教尊為主宰功名、祿位之神。 按:文昌,本星名,亦稱文曲星、文星,古代星相家認為它是吉星,主大貴。 宋、元道士假托梓潼神降生,作《清河內傳》,稱玉皇大帝命他掌管文昌府和人間祿籍。 元仁宗延三年(1316)加封為「輔元開化文昌司祿宏仁帝君」,遂將梓潼神與文昌星合二為一:成為主宰天下文教之神。 (13)宣聖:孔子。 孔子自漢以來被歷代封建王朝尊奉為聖人。 宣,是他的謚;漢平帝元始元年追諡孔子為褒成宣尼公,後代又曾被謚為宣父、文宣王等。 (14)皮囊:相對於靈魂而言,指軀體。 (15)菩薩:此指觀世音菩薩。 (16)螺髻:盤成螺旋狀的高髻。 (17)金容滿月:形容菩薩面容豐滿而有光彩。 梁簡文帝《惟衛佛像銘》:「灼灼金容,巍巍滿月。 」 (18)尊者:梵文「阿梨耶」的意譯,也譯「聖者」,指德、智兼備的僧人。 (19)霍然病已:《文選》枚乘《七發》:「然汗出,霍然病已。 」李善註:「霍,疾貌。 」 (20)斷七:舊時人死後,滿七七四十九天,招僧道誦經,稱斷七。 一「七」 為七天 閻羅 萊蕪秀才李中之(1) ,性直諒不阿(2)。 每數日,輒死去,僵然如屍,三四日始醒。 或問所見,則隱秘不泄。 時邑有張生者,亦數日一死。 語人曰:「李中之,閻羅也。 余至陰司,亦其屬曹(3)。 」其門殿對聯(4) ,俱能述之。 或問:「李昨赴陰司何事?」張曰:「不能具述。 惟提勘曹操(5) ,答二十。 」 異史氏曰:「阿瞞一案(6) ,想更數十閻羅矣(7)。 畜道、劍山,種種具在(8),宜得何罪,不勞挹取(9);乃數千年不決,何也?豈以臨刑之囚,快于速割(10),故使之求死不得也?異已(11) !」 據《聊齋誌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 萊蕪:縣名,清屬泰安府,即今山東省萊蕪縣。 (2) 直諒不阿:正直誠信,不曲徇私情。 《論語。 季氏》:“益者三友,…… 第1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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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上》
第1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