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 「女問之,答曰:」張生不能致聘,婢又無力可以自贖,必取盈焉(25),嫁我猶不嫁也。 「女沉吟曰:」是非我之能為力矣。 我曰嫁汝,且恐不得當;而曰必無取直焉,是大人所必不允,亦余所不敢言也。 「青梅聞之,泣數行下,但求憐拯。 女思良久,曰:」無已,我私蓄數金,當傾囊相助。 「梅拜謝,因潛告張。 張母大喜,多方乞貸,共得如干數,藏侍好音。 會王授曲沃宰(26),喜乘間告母曰:」青梅年已長,今將蒞任,不如遣之。 「夫人固以青梅太黠,恐導女不義,每欲嫁之,而恐女不樂也,聞女言甚喜。 逾兩日,有傭保婦白張氏意。 王笑曰:」是隻合偶婢子,前此何妄也!然鬻媵高門,價當倍于曩昔(27)。 「女急進曰:」青梅侍我久,賣為妾,良不忍。 “王乃傳語張氏,仍以原金署券(28),以青梅嬪于生(29)。 入門,孝翁姑,曲折承順(30),尤過于生;而操作更勤,饜糠秕不為苦。 由是家中無不愛重青梅。 梅又以刺繡作業,售且速,賈人候門以購,惟恐弗得。 得資稍可禦窮(31)。 且勸勿以內顧誤讀,經紀皆自任之。 因主人之任(32),往別阿喜。 喜見之,泣曰:「子得所矣(33),我固不如。 」梅曰:「是何人之賜,而敢忘之?然以為不如婢子,恐促婢子壽(34)。 」遂泣相別。 王如晉,半載,夫人卒,停柩寺中。 又二年,王坐行賕免,罰贖萬計(35),漸貧不能自給,從者逃散。 是時,疫大作,王染疾亦卒。 惟一媼從女。 未幾,媼又卒。 女伶仃益苦。 有鄰嫗勸之嫁,女曰:「能為我葬雙親者,從之。 」 媼憐之,贈以鬥米而去。 半月復來,曰:「我為娘子極力,事難合也:貧者不能為葬,富者又嫌子為陵夷嗣(36)。 奈何,尚有一策,但恐不能從也。 」 女曰:「若何?」曰:「此間有李郎,欲覓側室(37),倘見姿容,即遣厚葬,必當不惜。 」女大哭曰:「我紳裔而為人妾耶!」媼無言,遂去。 日僅一餐,延息待價(38)。 居半年,益不可支。 一日,媼至。 女泣告曰:“困頓如此,每欲自盡;猶戀戀而苟活者,徒以有兩柩在。 已將轉溝壑(39),誰收親骨者? 故思不如依汝言也。 “媼於是導李來,微窺女,大悅。 即出金營葬,雙具舉(40)。 已,乃載女去,入參塚室(41)。 塚室故悍妒,李初未敢言妾,但託買婢。 及見女,暴怒,杖逐而出,不聽入門。 女披髮零涕,進退無所。 有老尼過,邀與同居,喜從之。 至庵中,拜求祝發(42)。 尼不可,曰:“我視娘子,非久臥風塵者(43)。 庵中陶器脫粟(44),粗可自支(45),姑寄此以侍之。 時至,子自去。 “居無何,市中無賴窺女美,輒打門游語為戲,尼不能制止。 女號泣欲自盡。 尼往求吏部某公揭示嚴禁(46),惡少始稍斂跡。 後有夜穴寺壁者,尼警呼始去。 因復告吏部,捉得首惡者,送郡笞責,始漸安。 又年餘,有貴公子過庵,見女驚絶,強尼通慇勤,又以厚賂啖尼。 尼婉語之曰:「渠簪纓冑(47),不甘媵禦(48)。 公子且歸,遲遲當有以報命。 」 既去,女欲乳藥死(49)。 夜夢父來,疾首曰(50):「我不從汝志,致汝至此,悔之已晚,但緩須臾勿死,夙願尚可復酬。 」女異之。 天明,盥已,尼望之而驚曰:「睹子面,濁氣盡消,橫逆不足憂也(51)。 福且至,勿忘老身矣。 」 語未已,聞叩戶聲。 女失色,意必貴家奴。 尼啟扉,果然。 驟問所謀。 尼甘語承迎,但請緩以三日。 奴述主言,事若無成,俾尼自覆命。 尼唯唯敬應,謝令去,女大悲,又欲自盡。 尼止之。 女慮三日復來,無詞可應。 尼曰:「有老身在,斬殺自當之。 」次日,方晡,暴雨翻盆,忽聞數人撾戶大嘩。 女意變作,驚怯不知所為。 尼冒雨啟關,見有肩輿停駐;女奴數輩,捧一麗人出;仆從煊赫,冠蓋甚都。 驚問之,云:「是司李內眷,暫避風雨。 」導人殿中,移榻肅坐,家人婦群奔禪房,各尋休憩。 人室見女,艷之,走告夫人,無何, 雨息,夫人起,請窺禪室。 尼引人,睹女艷絶,凝眸不瞬。 女亦顧盼良久。 夫人非他,蓋青梅也。 各失聲哭,因道行蹤。 蓋張翁病故,生起複後(52),連捷授司理(53)。 生先奉母之任,後移諸眷口。 女嘆曰:「今日相看,何啻霄壤!」 梅笑曰:“幸娘子挫折無偶,天正欲我兩人完聚耳。 倘非阻雨,何以有此邂逅? 此中具有鬼神,非人力也。 「乃取珠冠錦衣,催女易妝。 女首徘徊。 尼從中贊勸之。 女慮同居其名不順,梅曰:」昔日自有定分,婢子敢忘大德!試思張郎,豈負義者?“強妝之。 別尼而去。 抵任,母子皆喜。 女拜曰:「今無顏見母。 」母笑慰之。 因謀涓吉合疊。 女曰:「庵中但有一絲生路,亦不肯從夫人至此。 倘念舊好,得受一廬,可容蒲團足矣[54)。 」梅笑而不言。 及期,抱艷妝來。 女左右不知所可[55)。 俄聞樂鼓大作,女亦無以自主。 梅率婢媼強衣之,輓扶而出。 見生朝服而拜,遂不覺盈盈而亦拜也。 梅曳入洞房,曰:「虛此位以待君久矣。 」又顧生曰:「令夜得報恩,可好為之。 」返身欲去。 女捉其裾,梅笑曰:「勿留我,此不能相代也。 」解指脫去。 青梅事女謹,莫敢當夕(56)。 而女終慚沮不自安。 於是母命相呼以夫人。 梅終執婢妾禮,罔敢懈。 三年,張行取人都(57),過庵,以五百金為尼壽。 尼不受。 強之,乃受二百金,起大士祠(58),建王夫人碑。 後張仕至侍郎(59)。 程夫人舉二子一女,王夫人四子一女。 張上書陳情,俱封夫人。 第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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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上》
第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