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誣服論闢:含冤屈招,被判死刑。 闢,大闢,即死刑。 (28)復提躬讞:提調案犯,親自重審。 讞,審訊犯人。 (29)營脫:設法解脫罪刑。 98 (30)朦朧題免:含糊其辭地報請朝廷免罪。 朦朧,喻措辭含混。 題,題本,上奏公事。 (31)擬流:判處流刑。 (32)黃巾氅(chǎng敞)服:道冠道袍。 黃巾,即黃冠;道士戴的束髮之冠,多用黃絹之類製成。 氅,鳥羽織的外套。 這裡是對道士袍服的美稱。 (33)間闊:久別之情。 間,隔。 闊,久別。 (34)「不然」三句:你說的不對。 是他人要拋棄我,我又能拋棄誰呢? 未句句首省「予」字。 (35)羽客:道士的美稱。 道教認為修煉戍功能飛昇成仙,因美稱道士為羽人、羽士、羽客。 (36)同社生:社學同學。 清制,大鄉、鎮置社學,近鄉子弟可入學肄業。 (37)遊戲人間:指對現實生活抱灑然超脫的態度。 《世說新語補。 排調》:「蘇長公(蘇軾)在惠州,天下傳其已死。 後七年北歸,見南昌太守葉祖洽。 葉問曰:」世傳端明(蘇曾為端明殿學士)已歸道山,今尚爾遊戲人間邪?‘“ (38)逴(chu ò綽)行殊遠:高一步低一步地走了很遠。 《史記。 衛將軍驃騎列傳》:「取食于敵,逴行殊遠。 」《說文》:「蹇,蹇也。 」段註:“蹇, (跛) 也。 《莊子》『踸踔而行』,謂腳長短也。 “(39)馴人不驚:溫馴依人,客至不驚。 (40)萬慮俱寂:各種塵世雜念都泯滅而歸於空寂;是佛道修行的一種境 界。 萬慮,指一切思維活動。 寂,空寂。 (41)于思(s āi 腮):濃密的鬍鬚。 《左傳。 宜公二年》載宋人嘲笑華元多須而戰敗歸來曰:「于思于思,棄甲復來!」思,同「」。 (42)掩執:突入捉拿。 乘其不備而動,叫掩。 (43)譸(zhōu 周)張為幻:施弄幻術騙人。 譸張,欺誑。 為幻,製造假象、幻覺。 《尚書。 無逸》:「民無或胥譸張為幻。 」 (44)晡(b ǔ補):申時,即下午三點到五點之間。 (45)襁褓物,乳嬰。 襁褓,包裹嬰幾的衣被。 (46)宗緒:宗族後裔,傳宗接代的人。 緒,絲線末端,比喻後裔。 (47)涕泗:涕指眼淚,泗指鼻涕。 《詩。 陳風。 澤陂》:「涕泗滂沱。 」 朱註:「自目曰涕,自鼻曰泗。 」(48)簽題「仲氏啟」:信封上寫着「二弟啟」。 簽,指封套上書寫收信人姓名住址的部位。 仲氏,弟。 《詩。 小雅。 何人斯》:「伯氏吹壎,仲氏吹篪。 」朱生「伯仲,兄弟也。 」 (49)研:同「硯」。 (50)點金術,道教所謂點化他物使成金銀的法術。 新郎 江南梅孝廉耦長(1) ,言其鄉孫公,為德州宰(2) ,鞫一奇案。 初,村人有為子娶婦者(3) ,新人入門,戚裡畢賀。 飲至更余,新郎出,見新婦炫裝,趨轉舍後。 疑而尾之。 宅後有長溪,小橋通之。 見新婦渡橋徑去,益疑。 呼之不應。 遙以手招婿;婿急趁之,相去盈尺,而卒不可及。 行數里,入村落。 婦止,謂婿曰:「君家寂寞,我不慣住。 請與郎暫居妾家數日,便同歸省。 」 言已,抽簪叩扉,軋然有女童出應門。 婦先入。 不得已,從之。 既入,則岳父母俱在堂上。 謂婿曰:「我女少嬌慣,未嘗一刻離膝下,一旦去故里,心輒慼慼。 今同郎來,甚慰繫念。 居數日,當送兩人歸。 」乃為除室,床褥備具,遂居之。 家中客見新郎久不至,共索之。 空中惟新婦在,不知婿之所往。 由此遐邇訪問,並無耗息。 翁媼零涕,謂其必死。 將半載,婦家悼女無偶,遂請于村人父,欲別醮女。 村人父益悲,曰:「骸骨衣裳無可驗證,何知吾兒遂為異物(4) !縱其奄喪(5) ,周歲而嫁當亦未晚,胡為如是急也!」婦父益銜之,訟于庭。 孫公怪疑,無所措力,斷令待以三年,存案遣去。 村人子居女家,家人亦大相忻侍。 每與婦議歸,婦亦諾之,而因循不即行。 積半年餘,中心徘徊,萬慮不安。 欲獨歸,而婦固留之。 一日,合家惶遽,似有急難。 倉卒謂婿曰:「本擬三二日遣夫婦偕歸。 不意儀裝未備,忽遂閔凶(6);不得已,即先送郎還。 」於是送出門,旋踵急返,周旋言動,頗甚草草。 方欲覓途行,回視院宇無存,但見高家。 大驚,尋路急歸。 至家,歷言端末,因與投官陳訴。 孫公拘婦父諭之,送女于歸(7) ,始合卺焉(8)。 【註釋】 (1) 江南:清順治二年(1645),改明南直隷置江南省,轄令江蘇、安徽省地。 康熙六年分置江蘇、安徽兩省。 以後習慣上仍稱這兩省為江南。 梅的家鄉宣城原隷江南省寧國府,故稱其為江南人。 梅孝廉耦長:梅庚,字耦長,宣城(今安徽宣城縣)人,康熙二十年辛酉(1681)科舉人。 屢試進士不第。 曾任浙江泰順縣知縣,不久辭歸。 梅工詩,善八分書,畫亦曠逸有致,為王士所推重。 有《天逸閣集》。 見《清史稿。 文苑傳》。 (2) 德州:今山東省德州市,明清時為德州。 宰,州縣長官通稱宰。 孫公,待考。 (3) 「村人」句:此據鑄雪齋抄本,底本無者字。 (4) 為異物:指死去。 賈誼《鵬鳥賦》:「化為異物兮,又何足患?」(5)奄喪:猝死。 奄;急,突然。 (6) 忽遘閔凶:忽遇憂患。 《左傳。 宣公十二年》:「楚少宰如晉師曰:」 寡君少遭閔凶。 ‘“ (7) 于歸:本指女子出嫁。 《詩。 周南。 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 鄭箋:「于,往也。 」朱註:「婦人謂嫁日歸。 」這裡指新婦重返夫家。 (8)合卺:婚禮中最後一項儀式,因以指成婚。 詳《嬌娜》注。 靈官 第3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聊齋誌異 上》
第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