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遺禮義,棄仁恩,並心于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 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 借父EF7C鋤,慮有德色;毋取箕帚,立而誶語。 抱哺其子,與公並倨;婦姑不相說,則反-而相稽。 其慈子耆利,不同禽獸者亡幾耳。 然並心而赴時,猶曰蹶六國,兼天下。 功成求得矣,終不知反廉愧之節,仁義之厚。 信併兼之法,遂進取之業,天下大敗;眾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壯陵衰,其亂至矣。 是以大賢起之,威震海內,德從天下。 曩之為秦者,今轉而為漢矣。 然其遺風餘俗,猶尚未改。 今世以侈靡相競,而上亡制度,棄禮誼,捐廉恥,日甚,可謂月異而歲不同矣。 逐利不耳,慮非顧行也,今其甚者殺父兄矣。 盜者BE31寢戶之簾,搴兩廟之器,白晝大都之中剽吏而奪之金。 矯偽者出幾十萬石粟,賦六百餘萬錢,乘傳而行郡國,此其亡行義之尤至者也。 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之間,以為大故。 至于俗流失,世壞敗,因恬而不知怪,慮不動于耳目,以為是適然耳。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 俗吏之所務,在於刀筆筐篋,而不知大體。 陛下又不自憂,竊為陛下惜之。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禮,六親有紀,此非天之所為,人之所設也。 夫人之所設,不為不立,不植則僵,不修則壞。 《管子》曰:「禮義廉恥,是謂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使管子愚人也則可,管子而少知治體,則是豈可不為寒心哉!秦滅四維而不張,故君臣乖亂,六親殃戮,堅人並起,萬民離叛,凡十三歲,而社稷為虛。 今四維猶未備也,故堅人幾幸,而眾心疑惑。 豈如今定經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堅人亡所幾幸,而群臣眾信,上不疑惑!此業壹定,世世常安,而後有所持循矣。 若夫經制不定,是猶度江河亡維楫,中流而遇風波,船必覆矣。 可為長嘆息者此也。 夏為天子,十有餘世,而殷受之。 殷為天子,二十餘世,而周受之。 周為天子,三十餘世,而秦受之。 秦為天子,二世而亡。 人性不甚相遠也,何三代之君有道之長,而秦無道之暴也?其故可知也。 古之王者,太子乃生,固舉以禮,使士負之,有司齊肅端冕,見之南郊,見于天也。 過闕則下,過廟則趨,孝子之道也。 故自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 昔者成王幼在襁抱之中,召公為太保,周公為太傅,太公為太師。 保,保其身體;傅,傅之德義;師,道之教訓:此三公之職也。 於是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師,是與太子宴者也。 故乃孩提有識,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禮義以道習之,逐去邪人,不使見惡行。 於是皆選天下之端士孝悌博聞有道術者以衛翼之,使與太子居處出入。 故太子乃生而見正事,聞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後皆正人也。 夫習與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猶生長於齊不能不齊言也;習與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猶生長於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 故擇其所耆,必先受業,乃得嘗之;擇其所樂,必先有習,乃得為之。 孔子曰:「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 」及太子少長,知妃色,則入于學。 學者,所學之官也。 《學禮》曰:「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則親疏有序而恩相及矣;帝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則長幼有差而民不誣矣;帝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則聖智在位而功不遺矣;帝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則貴賤有等而下不逾矣;帝入太學,承師問道,退習而考于太傅,太傅罰其不則而匡其不及,則德智長而治道得矣。 此五學者既成於上,則百姓黎民化輯于下矣。 」及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之嚴,則有記過之史,徹膳之宰,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敢諫之鼓。 瞽史誦詩,工誦箴諫,大夫進謀,士傳民語。 習與智長,故切而不愧;化與心成,故中道若性。 三代之禮:春朝朝日,秋暮夕月,所以明有敬也;春秋入學,坐國老,執醬而親饋之,所以明有孝也;行以鸞和,步中《采齊》,趣中《肆夏》,所以明有度也;其于禽獸,見其生不食其死,聞其聲不食其肉,故遠庖廚,所以長恩,且明有仁也。 夫三代之所以長久者,以其輔翼太子有此具也。 及秦而不然。 其俗固非貴辭讓也,所上者告訐也;固非貴禮義也,所上者刑罰也。 使趙高傅胡亥而教之獄,所習者非斬劓人,則夷人之三族也。 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忠諫者謂之誹謗,深計者謂之妖言,其視殺人若艾草菅然。 豈惟胡亥之性惡哉?彼其所以道之者非其理故也。 鄙諺曰:「不習為吏,視已成事。 」又曰:「前車覆,後車誠。 」夫三代之所以長久者,其已事可知也;然而不能從者,是不法聖智也。 秦世之所以亟絶者,其轍跡可見也;然而不避,是後車又將覆也。 夫存亡之變,治亂之機,其要在是矣。 天下之命,縣于太子;太子之善,在於早諭教與選左右。 夫心未濫而先諭教,則化易成也;開于道術智誼之指,則教之力也。 若其服習積貫,則左右而已。 夫胡、粵之人,生而同聲,耆欲不異,及其長而成俗,累數譯而不能相通,行者有雖死而不相為者,則教習然也。 臣故曰選左右早諭教最急。 夫教得而左右正,則太子正矣,太子正而天下定矣。 《曰書》:「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此時務也。 凡人之智,能見已然,不能見將然。 夫禮者禁于將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後,是故法之所用易見,而禮之所為生難知也。 第2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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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第2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