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二十九篇。 名鞅,姬姓,衛後也,相秦孝公,有《列傳》。 《申子》六篇。 名不害,京人,相韓昭侯,終其身諸侯不敢侵韓。 《處子》九篇。 《慎子》四十二篇。 名到,先申、韓,申、韓稱之。 《韓子》五十五篇。 名非,韓諸公子,使秦,李斯害而殺之。 《游棣子》一篇。 《晁錯》三十一篇。 《燕十事》十篇。 不知作者。 《法家言》二篇。 不知作者。 右法十家,二百一十七篇。 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 信賞必罰,以輔禮制。 《易》曰「先王以明罰飭法」,此其所長也。 及刻者為之,則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殘害至親,傷恩薄厚。 《鄧析》二篇。 鄭人,與子產並時。 《尹文子》一篇。 說齊宣王。 先公孫龍。 《公孫龍子》十四篇。 趙人。 《成公生》五篇。 與黃公等同時。 《惠子》一篇。 名施,與莊子並時。 《黃公》四篇。 名疵,為秦博士,作歌詩,在秦時歌詩中。 《毛公》九篇。 趙人,與公孫龍等並游平原君趙勝家。 右名七家,三十六篇。 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 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此其所長也。 及-者為之,則苟鈎——析亂而已。 《尹佚》二篇。 周臣,在成、康時也。 《田俅子》三篇。 先韓子。 《我子》一篇。 《隨巢子》六篇。 墨翟弟子。 《胡非子》三篇。 墨翟弟子。 《墨子》七十一篇。 名翟,為宋大夫,在孔子後。 右墨六家,八十六篇。 墨家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 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上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此其所長也。 及蔽者為之,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推兼愛之意,而不知別親疏。 《蘇子》三十一篇。 名秦,有《列傳》。 《張子》十篇。 名儀,有《列傳》。 《龐爰》二篇。 為燕將。 《闕子》一篇。 《國筮子》十七篇。 《秦零陵令信》一篇。 難秦相李斯。 《蒯子》五篇。 名通。 《鄒陽》七篇。 《主父偃》二十八篇。 《徐氏》一篇。 《莊安》一篇。 《待詔金馬聊蒼》三篇。 趙人,武帝時。 右從橫十二家,百七篇。 從橫家者流,蓋出於行人之官。 孔子曰:「誦《詩》三百,使于四方,不能顓對,雖多亦奚以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當權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 此其所長也。 及邪人為之,則上詐諼而棄其信。 孔甲《盤盂》二十六篇。 黃帝之史,或曰夏帝孔甲,似皆非。 《大禹》三十七篇。 傳言禹所作,其文似後世語。 《五子胥》八篇。 名員,春秋時為吳將,忠直遇讒死。 《子晚子》三十五篇。 齊人,好議兵,與《司馬法》相似。 《由余》三篇。 戎人,秦穆公聘以為大夫。 《尉繚》二十九篇。 六國時。 《屍子》二十篇。 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 鞅死,佼逃入蜀。 《呂氏春秋》二十六篇。 秦相呂不韋輯智略士作。 《淮南內》二十一篇。 王安。 《淮南外》三十三篇。 《東方朔》二十篇。 《伯象先生》一篇。 《荊軻論》五篇。 軻為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馬相如等論之。 《吳子》一篇。 《公孫尼》一篇。 《博士臣賢對》一篇。 漢世,難韓子、商君。 《臣說》三篇。 武帝時作賦。 《解子簿書》三十五篇。 《推雜書》八十七篇。 《雜家言》一篇。 王伯,不知作者。 右雜二十家,四百三篇。 入兵法。 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 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 及蕩者為之,則漫羡而無所歸心。 《神農》二十篇。 六國時,諸子疾時怠于農業,道耕農事,托之神農。 《野老》十七篇。 六國時,在齊、楚間。 《宰氏》十七篇。 不知何世。 《董安國》十六篇。 漢代內史,不知何帝時。 《尹都尉》十四篇。 不知何世。 《趙氏》五篇。 不知何世。 《汜勝之》十八篇。 成帝時為議郎。 《王氏》六篇。 不知何世。 《蔡癸》一篇。 宣帝時,以言便宜,至弘農太守。 右農九家,百一十四篇。 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 播百谷,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 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 及鄙者為之,以為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上下之序。 《伊尹說》二十七篇。 其語淺薄,似依託也。 《鬻子說》十九篇。 後世所加。 《周考》七十六篇。 考周事也。 《青史子》五十七篇。 古史官記事也。 《師曠》六篇。 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托之。 《務成子》十一篇。 稱堯問,非古語。 《宋子》十八篇。 孫卿道宋子,其言黃、老意。 《天乙》三篇。 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託也。 《黃帝說》四十篇。 迂誕依託。 《封禪方說》十八篇。 武帝時。 《待詔臣饒心術》二十五篇。 武帝時。 《待詔臣安成未央術》一篇。 《臣壽周紀》七篇。 項國圉人,宣帝時。 《虞初周說》九百四十三篇。 河南人,武帝時以方士侍郎號黃車使者。 《百家》百三十九卷。 右小說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 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 街談巷語,道聽涂說者之所造也。 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 」 然亦弗滅也。 閭裡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 如或一言可採,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 出蹴BECF一家,二十五篇。 第1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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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第1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