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于監洮。 天戒若曰,勿大為夷狄之行,將受其禍。 是歲,始皇初並六國,反喜以為瑞,銷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 遂自賢聖,燔《詩》、《書》,坑儒士;奢瀅暴虐,務欲廣地;南戍五嶺,北築長城,以備胡、越;塹山填谷,西起臨洮,東至遼東,徑數千里。 故大人見于臨洮,明禍亂之起。 後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陳勝發。 史記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為丈夫。 京房《易傳》曰:「女子化為丈夫,茲謂陰昌,賤人為王;丈夫化為女子,茲謂陰勝,厥咎亡。 」一曰,男化為女,宮刑濫也;女化為男,婦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為女子,嫁為人婦,生一子,長安陳鳳言此陽變為陰,將亡繼嗣,自相生之象。 一曰,嫁為人婦生一子者,將復一世乃絶。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方與女子田無嗇生子。 先未生二月,-啼腹中,乃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收養。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廣牧女子趙春病死,斂棺積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見失死父,曰:「年二十七,不當死。 」太守譚以聞。 京房《易傳》曰:「『幹父之蠱,有子,考亡咎』。 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見先人之非,不則為私,厥妖人死復生。 」一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 六月,長安女子有生-,兩頭異頸面相鄉,四臂共匈俱前鄉,上有目長二寸所。 京房《易傳》曰:“『睽孤,見豕負涂』,厥妖人生兩頭。 下相攘善,妖亦同。 人若六畜首目在下,茲謂亡上,正將變更。 凡妖之作,以譴失正,各象其類。 二首,下不壹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勝任,或不任下也。 凡下體生於上,不敬也;上體生於下,-瀆也;生非其類,瀅亂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虛也。 群妖推此類,不改乃成凶也。 ” 景帝二年九月,膠東下密人年七十餘,生角,角有毛。 時膠東、膠西、濟南、齊四王有舉兵反謀,謀由吳王濞起,連楚、趙,凡七國。 下密,縣居四齊之中;角,兵象,上鄉者也;老人,吳王象也。 年七十,七國象也。 天戒若曰,人不當生角,猶諸侯不當舉兵以鄉京師也;禍從老人生,七國俱敗雲。 諸侯不寤。 明年,吳王先起,諸侯從之,七國俱滅。 京房《易傳》曰:「塚宰專政,厥妖人生角。 」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師相驚,言大水至。 渭水上小女陳持弓年九歲,走入橫城門,入未央宮尚方掖門,殿門門衛戶者莫見,至句盾禁中而覺得。 民以水相驚者,陰氣盛也。 小女而入宮殿中者,下人將因女寵而居有宮室之象也。 名曰持弓,有似周家-孤之祥。 《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 」是時,帝母王太后弟鳳始為上將,秉國政,天知其後將威天下而入宮室,故象先見也。 其後,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權,至莽卒篡天下,蓋陳氏之後雲。 京房《易傳》曰:「妖言動眾,茲謂不信,路將亡人,司馬死。 」 成帝綏和二年八月庚申,鄭通裡男子王褒,衣絳衣小冠,帶劍入北司馬門殿東門,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組結佩之,招前殿署長業等曰:「天帝令我居此。 」業等收縛考問,褒故公車大誰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宮狀,下獄死。 是時,王莽為大司馬,哀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見象也。 姓名章服甚明,徑上前殿路寢,入室取組而佩之,稱天帝命,然時人莫察。 後莽就國,天之冤之,哀帝征莽還京師。 明年,帝崩,莽復為大司馬,因是而篡國。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驚走,持稿或一枚,傳相付與,曰行詔籌。 道中相過逢多至千數,或被發徒踐,或夜折關,或逾牆入,或乘車騎奔馳,以置驛傳行,經歷郡國二十六,至京師。 其夏,京師郡國民聚會裡巷阡陌,設張博具,歌舞祠西王母。 又傳書曰:「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 不信我言,視門樞下,當有白髮。 」至秋止。 是時,帝祖母傅太后驕,與政事,故杜-對曰:“《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 籌,所以紀數。 民,陰,水類也。 水以東流為順走,而西行,反類逆上。 象數度放溢,妄以相予,違忤民心之應也。 西王母,婦人之稱。 博弈,男子之事。 于街巷阡陌,明離B072內,與疆外。 臨事盤樂。 炕陽之意。 白髮,衰年之象,體尊性弱,難理易亂。 門,人之所由;樞,其要也。 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 其明甚著。 今外家丁、傅並侍帷幄,布于列位,有罪惡者不坐辜罰,亡功能者畢受官爵。 皇甫、三桓,詩人所刺,《春秋》所譏,亡以甚此。 指象昭昭,以覺聖朝,奈何不應!”後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臨朝,王莽為大司馬,誅滅丁、傅。 一曰丁、傅所亂者小,此異乃王太后、莽之應雲。 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 《公羊傳》曰,食二日。 董仲舒、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鄭獲魯隱,滅戴,衛、魯、宋咸殺君。 《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 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 人君能修政,共禦厥罰,則災消而福至;不能,則災息而禍生。 故經書災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 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歷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 史記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 第1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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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第1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