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周監于二代,三聖製法,立爵五等,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 周公、康叔建於魯、衛,各數百里;太公于齊,亦五侯九伯之地。 《詩》載其制曰:「介入惟-,大師惟垣。 大邦惟屏,大宗惟翰。 懷德惟寧,宗子惟城。 毋俾城壞,毋獨斯畏。 」所以親親賢賢,褒表功德,關諸盛衰,深根固本,為不可撥者也。 故盛則周、邵相其治,致刑錯;衰則五伯扶其弱,與共守。 自優、平之後,日以陵夷,至-厄區河洛之間,分為二周,有逃責之台,被竊鐵之言。 然天下謂之共主,強大弗之敢傾。 歷載八百餘年,數極德盡,既于王赧,降為庶人,用天年終。 號位已絶于天下,尚猶枝葉相持,莫得居其虛位,海內無主,三十餘年。 秦據勢勝之地,騁狙詐之兵,蠶食山東,壹切取勝。 因矜其所習,自任私知,姍笑三代,蕩滅古法,竊自號為皇帝,而子弟為匹夫,內亡骨肉本根之輔,外亡尺土-翼之衛。 陳、吳奮其白挺,劉、項隨而斃之。 故曰,周過其歷,秦不及期,國勢然也。 漢興之初,海內新定,同姓寡少,懲戒亡秦孤立之敗,於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 功臣侯者百有餘邑,尊王子弟,大啟九國。 自雁門以來,盡遼陽,為燕、代。 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于海,為齊、趙-、泗以往,奄有龜、蒙,為梁、楚。 東帶江、湖,薄會稽,為荊、吳。 北界淮瀕,略廬、衡,為淮南。 波漢之陽,亙九嶷,為長沙。 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 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 而-國大者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可謂撟枉過其正矣。 雖然,高祖創業,日不暇給,孝惠享國又淺,高後女主攝位,而海內晏加,亡狂狡之憂,卒折諸呂之難,成太宗之業者,亦賴之於諸侯也。 然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致溢,小者瀅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以害身喪國。 故文帝采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 武帝施主父之冊,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陡。 而-國自析。 自此以來,齊分為七,趙分為六,梁分為五,淮南分為三。 皇子始立者,大國不過十餘城。 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 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 武有衡山、淮南之謀,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 至于哀、平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生於帷牆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室亡異。 而本朝短世,國統三絶,是故王莽知漢中外殫微,本末俱弱,亡所忌憚,生其堅心;因母后之權,假伊、周之稱,顓作威福廟堂之上,不降價序而運天下。 詐謀既成,遂據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馳傳天下,班行符命。 漢諸侯王厥角稽首,奉上璽-,惟恐在後,或乃稱美頌德,以求容媚,豈不哀哉!是以究其終始強弱之變,明監戒焉。 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大哉,聖祖之建業也!後嗣承序,以廣親親。 至于孝武,以諸侯王B059土過制,或替差失軌,而子弟為匹夫,輕重不相準,於是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 」自是支庶畢侯矣。 《詩》云:「文王孫子,本支百世」,信矣哉!表略 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孝元之世,亡王子侯者,盛衰終始,豈非命哉!元始之際,王莽擅朝,偽褒宗室,侯及王之孫焉;居攝而愈多,非其正,故弗錄。 旋踵亦絶,悲夫!表略 卷十六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第四 自古帝王之興,曷嘗不建輔弼之臣所與共成天功者乎!漢興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陳之歲,初以沛公總帥雄俊,三年然後西滅秦,立漢王之號,五年東克項羽,即皇帝位。 八載而天下乃平,始論功而定封。 訖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 時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 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 」於是申以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 高後二年,復詔丞相陳平盡差列侯之功,錄弟下竟,臧諸宗廟,副在有司。 始未嘗不欲固根本,而枝葉稍落也。 故逮文、景四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 子孫驕逸,忘其先祖之艱難,多陷法禁,隕命亡國,或亡子孫。 訖于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孑遺,耗矣。 罔亦少密焉。 故孝宣皇帝愍而錄之,乃開廟臧,覽舊籍,詔令有司求其子孫,咸出庸保之中,並受復除,或加以金帛,用章中興之德。 第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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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第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