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受先皇遺旨,委寄不輕。 今嗣主幼沖,豈可使邪臣在側。 不守之以正,何面戴天。 ” 遂重進言,詞理懇切。 太后令酌酒賜睿。 睿正色曰:「今論國家大事,非為卮酒!」言訖便出。 其夜,睿方寢,見一人可長丈五,臂長丈餘,當門向床,以臂壓睿,良久,遂失所在。 睿意甚惡之,便起坐獨嘆曰:「大丈夫命運一朝至此!」恐為太后所殺,旦欲入朝,妻子咸諫止之。 睿曰:「自古忠臣,皆不顧身命,社稷事重,吾當以死效之,豈容令一婦人傾危宗廟。 且和士開何物豎子,如此縱橫,吾寧死事先皇,不忍見朝廷顛沛。 」 至殿門,又有人曰:「願殿下勿入,慮有危變。 」 睿曰:「吾上不負天,死亦無恨。 」 入見太后,太后復以為言,睿執之彌固。 出至永巷,遇兵被執,送華林園,于雀離佛院令劉桃枝拉而殺之,時年三十六。 大霧三日,朝野冤惜之。 期年後,詔聽以王禮葬,竟無贈謚焉。 子整信嗣。 歷散騎常侍、儀同三司。 好學有行檢,少年時因獵墜馬,傷腰腳,卒不能行起,終於長安。 琛同母弟惠寶早亡,元象初,贈侍中、尚書令、都督四州諸軍事、青州刺史。 天統三年,重贈十州都督,封陳留王,謚曰文恭,以清河王岳第十子敬文嗣。 清河王岳,字洪略,高祖從父弟也。 父翻,字飛雀,魏朝贈太尉,謚孝宣公。 岳幼時孤貧,人未之知也,長而敦直,姿貌嶷然,沈深有器量。 初,岳家于洛邑,高祖每奉使入洛,必止於岳舍。 岳母山氏,嘗夜起,見高祖室中有光,密往覘之,乃無燈,即移高祖于別室,如前所見。 怪其神異,詣卜者筮之,遇《乾》之《大有》,占之曰:「吉,《易》稱『飛龍在天,大人造也』,飛龍九五大人之卦,貴不可言。 」 山氏歸報高祖。 後高祖起兵于信都,山氏聞之,大喜,謂岳曰:「赤光之瑞,今當驗矣,汝可間行從之,共圖大計。 」 岳遂往信都。 高祖見之,大悅。 中興初,除散騎常侍、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領武衛將軍。 高祖與四胡戰于韓陵,高祖將中軍,高昂將左軍,岳將右軍。 中軍敗績,賊乘之,岳舉麾大呼,橫衝賊陣,高祖方得回師,表裡奮擊,因大破賊。 以功除衛將軍、右光祿大夫,仍領武衛。 太昌初,除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領左右衛,封清河郡公,食邑二千戶。 母山氏,封為郡君,授女侍中,入侍皇后。 時爾朱兆猶據并州,高祖將討之,令岳留鎮京師,遷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天平二年,除侍中、六州軍事都督,尋加開府。 岳闢引時賢,以為僚屬,論者以為美。 尋都監典書,復為侍學,除使持節、六州大都督、冀州大中正。 俄拜京畿大都督,其六州事悉詣京畿。 時高祖統務晉陽,岳與侍中孫騰等在京師輔政。 元象二年,遭母憂去職。 岳性至孝,儘力色養,母若有疾,衣不解帶,及遭喪,哀毀骨立,高祖深以憂之,每日遣人勞勉。 尋起複本任。 二年,除兼領軍將軍。 興和初,世宗入總朝政,岳出為使持節、都督、冀州刺史,侍中、驃騎、開府儀同如故。 三年,轉青州刺史。 岳任權日久,素為朝野畏服,及出為藩,百姓望風讋憚。 武定元年,除晉州刺史、西南道大都督,得綏邊之稱。 時岳遇患,高祖令還並治療,疾瘳,復令赴職。 及高祖崩,侯景叛,世宗征岳還並,共圖取景之計。 而武帝乘間遣其貞陽侯明率眾于寒山,擁泗水灌彭城,與景為掎角聲援。 岳總帥諸軍南討,與行台慕容紹宗等擊明,大破之,臨陣擒明及其大將胡貴孫,自余俘馘數萬。 景乃擁眾于渦陽,與左衛將軍劉豐等相持。 岳回軍追討,又破之,景單騎逃竄。 六年,以功除侍中、太尉,余如故,別封新昌縣子。 又拜使持節、河南總管、大都督,統慕容紹宗、劉豐等討王思政于長社。 思政嬰城自守,岳等引洧水灌城。 紹宗、劉豐為思政所獲,關西出兵援思政,岳內外防禦,甚有謀算。 城不沒者三板。 會世宗親臨,數日城下,獲思政等。 以功別封真定縣男,世宗以為己功,故賞典弗弘也。 世宗崩,顯祖出撫晉陽,令岳以本官兼尚書左仆射,留鎮京師。 天保初,進封清河郡王,尋除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宗師、司州牧。 五年,加太保。 梁蕭繹為周軍所逼,遣使告急,且請援。 冬,詔岳為西南道大行台,統司徒潘相樂等救江陵。 六年正月,師次義陽,遇荊州陷,因略地南至郢州,獲梁州刺史司徒陸法和,仍克郢州。 岳先送法和于京師,遣儀同慕容儼據郢城。 朝廷知江陵陷,詔岳旋師。 岳自討寒山、長社及出隨、陸,並有功績,威名彌重。 而性華侈,尤悅酒色,歌姬舞女,陳鼎擊鐘,諸王皆不及也。 初,高歸彥少孤,高祖令岳撫養,輕其年幼,情禮甚薄。 歸彥內銜之而未嘗出口。 及歸彥為領軍,大被寵遇,岳謂其德己,更倚賴之。 歸彥密構其短。 岳于城南起宅,聽事後開巷。 歸彥奏帝曰:「清河造宅,僭擬帝宮,製為永巷,但唯無闕耳。 」 顯祖聞而惡之,漸以疏岳。 仍屬顯祖召鄴下婦人薛氏入宮,而岳先嘗喚之至宅,由其姊也。 帝懸薛氏姊而鋸殺之,讓岳以為奸民女。 岳曰:“臣本欲取之,嫌其輕薄不用,非奸也。 ”帝益怒。 六年十一月,使高歸彥就宅切責之。 岳憂悸不知所為,數日而薨,故時論紛然,以為賜鴆也。 朝野嘆惜之。 時年四十四。 詔大鴻臚監護喪事,贈使持節、都督冀定滄瀛趙幽濟七州諸軍、太宰、太傅、定州刺史,假黃鉞,給轀輬車,賵物二千段,謚曰昭武。 第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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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
第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