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孫國,居赤谷城,在龜茲西北,去代一萬八百里。 其國數為蠕蠕所侵,西徙蔥嶺山中,無城郭,隨畜牧逐水草。 太延三年遣使者董琬等使其國,後每使朝貢。 疏勒國,在姑默西,白山南百餘里,漢時舊國也。 去代一萬一千二百五十里。 高宗末,其王遣使送釋迦牟尼佛袈裟一,長二丈餘。 高宗以審是佛衣,應有靈異,遂燒之以驗虛實,置於猛火之上,經日不然,觀者莫不悚駭,心形俱肅。 其王戴金師子冠。 土多稻、粟、麻、麥、銅、鐵、錫、雌黃、錦、綿,每歲常供送於突厥。 其都城方五里,國內有大城十二,小城數十。 人手足皆六指,產子非六者即不育,勝兵二千人。 南有黃河,西帶蔥嶺,東去龜茲千五百里,西去汗國千里,南去朱俱波八九百里,東北至突厥牙帳千餘里,東南去瓜州四千六百里。 悅般國,在烏孫西北,去代一萬九百三十里。 其先,匈奴北單于之部落也。 為漢車騎將軍竇憲所逐,北單于度金微山,西走康居,其記羸弱不能去者往龜茲北。 地方數千里,眾可二十餘萬。 涼州人猶謂之「單于王」。 其風俗言語與高車同,而其人清潔于胡。 俗剪髮齊眉,以醍醐涂之,昱昱然光澤,日三澡漱,然後飲食。 其國南界有火山,山傍石皆焦溶,流地數十里乃凝堅,人取為藥,即石流黃也。 與蠕蠕結好,其王嘗將數千人入蠕蠕國,欲與大檀相見。 入其界百餘里,見其部人不浣衣,不絆發,不洗手,婦人舌舐器物,王謂其從臣曰:「汝曹誑我入此狗國中!」乃馳還。 大檀遣騎追之不及,自是相仇讎,數相征討。 真君九年,遣使朝獻。 並送幻人,稱能割人喉脈令斷,擊人頭令骨陷,皆血出或數升或盈鬥,以草藥內其口中,令嚼咽之,須臾血止,養瘡一月復常,又無痕瘢。 世祖疑其虛,乃取死罪囚試之,皆驗。 雲中國諸名山皆有此草,乃使人受其術而厚遇之。 又言其國有大術者,蠕蠕來抄掠,術人能作霖雨狂風大雪及行潦,蠕蠕凍死漂亡者十二三。 是歲再遣使朝貢,求與官軍東西齊契討蠕蠕。 世祖嘉其意,命中外諸軍戒嚴,以準南王他為前鋒,襲蠕蠕。 仍詔有司以其鼓舞之節施于樂府。 自後每使貢獻。 者至拔國,都者至拔城,在疏勒西,去代一萬二千六百二十里。 其國東有潘賀那山,出美鐵及師子。 迷密國,都迷密城,在者至拔西,去代一萬一千六百里。 正平元年,遣使獻一峰黑橐駝。 其國東有山,名鬱悉滿,山出金玉,亦多鐵。 悉萬斤國,都悉萬斤城,在迷密西,去代一萬二千七百二十里。 其國南有山,名伽色那,山出師子。 每使朝貢。 忸密國,都忸密城,在悉萬斤西,去代二萬二千八百二十八里。 洛那國,故大宛國也。 都貴山城,在疏勒西北,去代萬四千四百五十里。 太和三年。 遣使獻汗血馬,自此每使朝貢。 粟特國,在蔥嶺之西,古之奄蔡,一名溫那沙。 居于大澤,在康居西北,去代一萬六千里。 先是,匈奴殺其王而有其國,至王忽倪已三世矣。 其國商人先多詣涼土販貨,及克姑臧,悉見虜。 高宗初,粟特王遣使請贖之,詔聽焉。 自後無使朝獻。 波斯國,都宿利城,在忸密西,古條支國也。 去代二萬四千二百二十八里。 城方十里,戶十餘萬,河經其城中南流。 土地平正,出金、銀、鍮石、珊瑚、琥珀、車渠、馬腦,多大真珠、頗梨、璢璃、水精、瑟瑟、金剛、火齊、鑌鐵、銅、錫、硃砂、水銀、綾、錦、疊、毼、氍毹、毾、赤麞皮、及薰陸、郁金、蘇合、青木等香,胡椒、畢撥、石蜜、千年棗、香附子、訶梨勒、無食子、鹽綠、雌黃等物。 氣候暑熱,家自藏冰。 地多沙磧,引水溉灌。 其五穀及鳥獸等與中夏略同,唯無稻及黍、稷。 土出名馬、大驢及駝,往往有日行七百里者。 富室至有數千頭。 又出白象、師子、大鳥卵。 有鳥形如橐駝,有兩翼,飛而不能高,食草與肉,亦能啖火。 其王姓波氏,名斯。 坐金羊床,戴金花冠,衣錦袍、織成帔,飾以真珠寶物。 其俗:丈夫剪髮,戴白皮帽,貫頭衫,兩廂近下開之,亦有巾帔,緣以織成;婦女服大衫,披大帔,其發前為髻,後披之,飾以金銀花,仍貫五色珠,落之於膊。 王于其國內,別有小牙十餘所,猶中國之離宮也。 每年四月出遊處之,十月乃還。 王即位以後,擇諸子內賢者,密書其名,封之於庫,諸子及大臣皆莫之知也。 王死,眾乃發書視之,其封內有名者,即立以為王,餘子出各就邊任,兄弟更不相見也。 國人號王曰「醫贊」,妃曰「防步率」,王之諸子曰「殺野」。 大官有摸胡壇,掌國內獄訟;泥忽汗,掌庫藏開禁;地早,掌文書及眾務;次有遏羅訶地,掌王之內事;恭波勃,掌四方兵馬。 其下皆有屬官,分統其事。 兵有甲槊圓排劍弩弓箭,戰兼乘象,百人隨之。 其刑法:重罪懸諸竿上,射殺之;次則系獄,新王立乃釋之;輕罪則鼻刖若髡,或剪半鬢,及系牌于項,以為恥辱;犯強盜者,系之終身;奸貴人妻者,男子流,婦人割其耳鼻。 賦稅則準地輸銀錢。 俗事火神、天神。 文字與胡書異。 多以姊妹為妻妾,自余婚合,亦不擇尊卑,諸夷之中最為醜穢矣。 百姓女年十歲以上有姿貌者,王收養之,有功勛人即以分賜。 死者多棄屍于山,一月著服。 城外有人別居,唯知喪葬之事,號為不淨人,若入城市,搖鈴自別。 以六月為歲首,尤重七月七日、十二月一日,其日人重庶以上各相命召,設會作樂,以極歡娛。 又每年正月二十日,各祭其先死者。 第4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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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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