誕與修雖並長宮禁,而性趣乖別。 誕性淳篤,修乃浮競。 誕亦未能誨督其過,然時言于太后。 高祖嚴責之,至于楚捶。 由是陰懷毒恨,遂結左右有憾于誕者,求藥,欲因食害誕。 事覺,高祖自詰之,具得情狀。 誕引過謝,乞全修命。 高祖以誕父老,又重其意,不致于法,撻之百餘,黜為平城百姓。 修妻,司空穆亮女也,求離婚,請免官。 高祖引管蔡事,皆不許。 高祖寵誕,每與誕同輿而載,同案而食,同席坐臥。 彭城王勰、北海王詳,雖直禁中,然親近不及。 十六年,以誕為司徒。 高祖既深愛誕,除官日,親為制三讓表並啟;將拜,又為其章謝。 尋加車騎大將軍、太子太師。 十八年,高祖謂其無師傅獎導風,誕深自誨責。 從駕南伐。 十九年,至鐘離,誕遇疾不能侍從。 高祖日省問,醫藥備加。 時高祖鋭意臨江,乃命六軍發鐘離南轅,與誕泣訣。 左右皆入,無不掩涕。 時誕已惙然,強坐,視高祖,悲而淚不能下,言夢太后來呼臣。 高祖嗚咽,執手而出,遂行。 是日,去鐘離五十里許。 昏時,告誕薨問,高祖哀不自勝。 時崔慧景、裴叔業軍在中淮,去所次不過百里。 高祖乃輕駕西還,從者數千人。 夜至誕薨所,撫屍哀慟,若喪至戚,達旦聲淚不絶;從者亦迭舉音。 明告蕭鸞鐘離戍主蕭惠休,惠休遣其太守奉慰。 詔求棺于城中,及斂迭舉,高祖以所服衣充襚,親自臨視,撤樂去膳。 宣敕六軍,止臨江之駕。 高祖親北度,慟哭極哀。 詔侍臣一人兼大鴻臚,送柩至京。 禮物轜儀,徐州備造;陵兆葬事,下洛候設。 喪至洛陽,車駕猶在鐘離。 詔留守賜賻物布帛五千匹、谷五千斛,以供葬事。 贈假黃鉞、使持節、大司馬,領司徒、侍中、都督、太師、駙馬,公如故。 加以殊禮,備錫九命,依晉大司馬、齊王攸故事。 有司奏謚,詔曰:「案謚法:善行仁德曰『元』,柔克有光曰『懿』。 昔貞惠兼美,受三謚之榮;忠武雙徽,錫兩號之茂。 式準前跡,宜契具瞻。 既自少綢繆,知之惟朕。 案行定名,謚曰元懿。 」 帝又親為作碑文及輓歌,詞皆窮美盡哀,事過其厚。 車駕還京,詔曰:「馮大司馬已就墳塋,永潛幽室,宿草之哭,何能忘之?」遂親臨誕墓,停車而哭。 使彭城王勰詔群官脫朱衣,服單衣介幘,陪哭司徒,貴者示以朋友,微者示如僚佐。 公主貞厚有禮度,產二男,長子穆。 穆,字孝和,襲熙爵。 避皇子愉封,改扶風郡公。 尚高祖女順陽長公主,拜駙馬都尉,歷員外、通直散騎常侍。 穆與叔輔興不和。 輔興亡,贈相州刺史。 祖載在庭,而穆方高車良馬,恭受職命,言宴滿堂,忻笑自若,為御史中尉東平王匡所劾。 後位金紫光祿大夫,遇害河陰。 贈司空、雍州刺史。 子冏,字景昭,襲爵昌黎王。 尋以庶姓罷王,仍襲扶風郡公。 子峭,字子漢。 齊受禪,例降。 穆弟顥,襲父誕長樂郡公。 脩弟聿,字寶興,廢后同產兄也。 位黃門郎、信都伯。 後坐妹廢,免為長樂百姓。 世宗時,卒於河南尹。 聿同產弟風,幼養于宮,文明太后特加愛念。 數歲,賜爵至北平王,拜太子中庶子,出入禁闥,寵侔二兄。 高祖親政後,恩寵稍衰,降爵為侯。 幽後立,乃復敘用。 後死,亦冗散。 卒,贈青州刺史。 崔光之兼黃門也,與聿俱直。 光每謂之曰:「君家富貴太盛,終必衰敗。 」 聿云:「我家何負四海,乃呪我也。 」 光云:「以古推之,不可不慎。 」 時熙為太保,誕司徒、太子太傅,脩侍中、尚書,聿黃門。 廢后在位,禮愛未弛。 是後歲余,脩以罪棄,熙、誕喪亡,後廢,聿退。 時人以為盛必衰也。 李峻,字珍之,梁國蒙縣人,元皇后兄也。 父方叔,劉義隆濟陰太守。 高宗遺間使諭之,峻與五弟誕、嶷、雅、白、永等前後歸京師。 拜峻鎮西將軍、涇州刺史、頓丘公。 雅、嶷、誕等皆封公位顯。 後進峻爵為王,征為太宰,薨。 李惠,中山人,思皇后之父也。 父蓋,少知名,歷位殿中、都官二尚書,左將軍,南郡公。 初,世祖妹武威長公主,故涼王沮渠牧犍之妻。 世祖平涼州,頗以公主通密計助之,故寵遇差隆。 詔蓋尚焉。 蓋妻與氏,以是而出。 是後,蓋加侍中,駙馬都尉,殿中、都官尚書,左仆射,卒官。 贈征南大將軍、定州刺史、中山王,謚曰莊。 惠弱冠襲父爵,妻襄城王韓頽女,生二女,長即後也。 惠歷位散騎常侍、侍中、征西大將軍、秦益二州刺史,進爵為王,轉雍州刺史、征南大將軍。 加長安鎮大將。 惠長於思察。 雍州事,有燕爭巢,鬥已累日。 惠令人掩獲,試命綱紀斷之,並辭曰:「此乃上智所測,非下愚所知。 」 惠乃使卒以弱竹彈兩燕,既而一去一留。 惠笑謂吏屬曰:「此留者自計為巢功重,彼去者既經楚痛,理無留心。 」 群下伏其聰察。 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擔,息于樹陰。 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 惠遺爭者出,顧謂州綱紀曰:「此羊皮可拷知主乎。 」 群下以為戲言,咸無答者。 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 」 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伏而就罪。 泛所察究,多如此類。 由是吏民莫敢欺犯。 後為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王如故。 歷政有美績。 惠素為文明太后所忌,誣惠將南叛,誅之。 惠二弟,初、樂,與惠諸子同戮。 後妻梁氏亦死青州。 盡沒其家財。 惠本無釁,故天下冤惜焉。 第3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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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第3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