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曰「有死君逐主,后妃憂之」。 十二月,月蝕熒惑,在亢。 內庭也。 占曰「君薨而亂作於內,貴臣以兵死」。 是月,客星見于翼。 翼,楚邦也。 占曰「國更服,邊有急,將軍或謀反者」。 六年二月,月食南鬥杓星。 十月乙酉,金、土鬥于亢。 占曰「內兵且喪,更立王公」。 又兗州,陳、鄭之墟也,有攻城野戰之象焉。 至七年正月,犯南鬥;三月壬戌,又犯之。 鬥為人君受命,又歲五月,宋武殂。 秋九月,魏師侵宋北鄙。 十一月,攻滑台,克之。 明年,拔虎牢,陷金墉,屠許昌,遂啟河南之地。 八年,宋太后蕭氏死,既大臣專權,遷殺其主,卒皆伏誅。 自五年八月至七年十二月,熒惑一守軒轅,再犯進賢,再犯房星,月一犯軒轅及房。 皆女君大臣之戒。 是時陽平、河南王,太尉穆觀相次薨,而宋氏廷臣乘釁以侮其主,竟以誅死雲。 或曰火犯土、亢為饑疾。 時官軍陷武牢。 會軍大疫,死者十二三。 是冬,詔稟饑人。 六年六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宮。 占曰「上且行幸,若有大君之使」。 明年,駕幸橋山,祠黃帝,東過幽州,命使者觀省風俗。 十月,上南征。 八年春,步自鄴宮,遂絶靈昌,至東郡,觀兵成皋,反自河內,登太行山,幸高都,飲至晉陽焉。 七年二月辛巳,有星孛于虛、危,向河津。 占曰「玄枵所以飾喪紀也,宗廟並起,司人擬更謀,有易政之象」。 十一月甲寅,彗星出室,掃北斗,及于闕門。 占曰「內宮幾室,主命將,易塞垣,有土功之事,其地又齊、衛也」。 八年正月,彗星出奎南長三丈,東南掃河。 奎為薦食之兵,徐方之地。 占曰「西北之兵伐之,君絶嗣,天下饑」。 七年十二月,帝命壽光侯叔孫建徇定齊地。 八年春,築長城,距五原二千餘里,置守卒,以備蠕蠕。 冬十月,大饑。 十一月己巳,上崩于西宮。 明年,宋廢其主。 由是南邦日蹙,齊衛之地盡為兵沖。 及世祖即政,遂荒淮沂以負東海雲。 八年二月丙寅,火守鬥,亦南邦之謫也。 十一月,彗星孛于土司空。 司空主疆理邦域,且曰有土功哭泣事。 後年,赫連屈孑薨,太武征之,取新秦之地,由是征伐四克,提封萬里雲。 世祖始光元年正月壬午,月犯心大星。 心為宋分。 中星者君也,月為大臣,主刑事。 是歲五月,宋權臣徐羡之、謝晦、傅亮放殺其主,而立其弟宜都王,是為宋文帝。 至十月,火犯心。 天戒若曰:是復作亂以干其君矣。 十月壬寅,大流星出天將軍,西南行,殷殷有聲。 占曰「有禁暴之兵,上將督戰,以所首名之」。 三年正月,歲星食月在張。 張,南國之分。 ,歲之於月,少君之象,今反食之,且誅強大之臣。 是月,羡之等戮死,謝晦興江陵之甲以伐其君,宋將檀道濟帥師禦之,晦又奔潰伏誅。 或曰:是歲上伐赫連氏,入其郛。 夏都直伐西南,亦奔星應也。 二年五月,太白晝見經天。 占曰「時謂亂紀,革人更王」。 六月己丑,火入羽林,守六十餘日。 占曰「禁兵大起,且有反臣之誡」。 三年十月,有流星出西南而東北行,光明燭地,有聲如雷,鳥獸盡駭。 占曰“所發之野有破國遷君,西南直夏而首于代都焉。 著而有聲,盛怒也”。 四年五月辛酉,金、水合于西方。 占曰「兵起,大戰」。 先是,三年正月,宋人有謝氏之難,王卒盡出。 冬十一月,上伐赫連昌,入其郛,徙萬餘家以歸。 是歲復攻之,六月,大敗昌于城下,昌奔上邽,遂拔統萬,盡收夏器用,虜其母弟妻子,由是威加四鄰,北夷讋焉。 神元年五月癸未,太白犯天街。 占曰「六夷髦頭滅」。 二年五月,太白晝見。 占曰「大兵且興,強國有弱者」。 是月,上北征蠕蠕,大破之,虜獲以鉅萬計,遂降高車,以實漠南,闢地數千里雲。 三年六月,火犯井、鬼,放軒轅。 占曰「秦憂兵亂,有死君。 又旱饑之應」。 丙子,有大流星出危南,入羽林。 占曰「兵起,負海國與王師合戰」。 是歲,自三月至十月,太白再犯歲星,月又犯之。 占曰「有國之君或罹兵刑之難者,且歲饉」。 十二月丙戌,流星首如壅,長二十餘丈,大如數十斛船,色正赤,光燭人面,自天船及河,抵奎大星,及于壁。 占曰「天船以濟兵車,奎為徐方,東壁,衛也,是為宋師之祥。 昭盛者,事大也」。 是歲六月,宋將到彥之等侵魏,自南鄙清水入河,溯流而西,列屯二千餘里。 九月,帝用崔浩策,行幸統萬,遂擊赫連定於平涼。 十二月,克之,悉定三秦地。 明年,大師涉河,攻滑台,屠之,宋人宵遁。 是時,赫連定轉攻西秦,戮其君乞伏慕末。 吐谷渾慕容璝又襲擊定,虜之,以強死者,再君焉。 是歲二月,定州大饉,詔開倉賑乏。 或曰:奎星羽獵,理兵象也;流星抵之而著大,是為大人之事。 冬十月,上大閲于漠南,甲騎五十萬,旌旗二千餘里,又明盛之征。 四年,金、火入東井,火又犯天戶;明年正月,又犯鬼。 占曰「秦有兵喪」。 而至秦夏出夷威,沮渠蒙遜又死,氐主楊難當陷宋之漢中地雲。 四年三月,有大流星東南行,光燭地,長六七丈,食頃乃滅,後有聲。 占曰「大兵從之」。 是時諸將方逐宋師,至歷城不及。 有聲,駿奔之象也。 四月辛未,太白晝見于胃。 胃為趙分。 五月,太白犯天關;十月丙辰,月又掩之。 天關外主勃、碣,山河之險窮焉。 占曰「兵革起」。 九月丙寅,有流星大如鬥,赤色,發太微,至北斗而滅。 太微,禮樂之庭,且有昭德之舉,而述宣王命,是以帝車受之。 第2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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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第2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