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代統任,愍帝拜為使持節、都督涼州諸軍事、西中郎將、涼州刺史、領護羌校尉、西平公。 劉曜陷長安,實自稱侍中、司空、大都督、涼州牧,承製行事。 于時天下喪亂,秦雍之民死者十八九,唯涼州獨全。 實自恃眾強,轉為驕恣。 平文皇帝四年,實為左右閻沙等所殺。 先是謡曰:「蛇利砲,蛇利砲,公頭墜地而不覺。 」 實所住室梁間有人象而無頭,久之乃滅。 實惡之,未幾見殺。 實弟茂統任。 茂字成遜,私署使持節、都督涼州諸軍事、平西將軍、護羌校尉、晾州牧、西平公。 誅閻沙等百餘人。 遣使朝貢。 茂妻弟賈模兄弟謀害茂,茂殺之。 劉曜上隴,茂懼而降,曜以為太師、涼王。 茂卒,無子,實子駿統任。 駿,字公庭,自稱使持節、大將軍、護羌校尉、涼州牧、西平公。 遣使朝貢。 煬帝時,隴西人辛晏以枹罕降之,駿遂有河南之地,至于狄道,與石勒分境。 駿築南城,起謙光殿于其中,窮珍極巧,又四面各起一殿,東曰宜陽青殿,南曰朱陽赤殿,西曰正德白殿,北曰玄武黑殿,服章器物皆依色隨四時居之,其旁有直省寺署,一依方色。 其奢僭如此,民以勞怨,駿議治石田,參軍索孚諫曰;「凡為治者,動不逆天機,作不破地德。 昔后稷之播百谷,不墾磐石;禹決江河,不逆流勢。 今欲徙石為田,運土殖谷,計所損用,畝盈百石,所收不過三石而已,竊所未安。 」 駿怒,出孚為伊吾都尉。 有石隕于破胡,焦而碎,聲如擊鼓,聞七百里。 其處氣上黑如煙,煙首如赤飆。 駿少而淫佚,常夜出微行,奸亂邑裡,少年皆化之。 性又貪惏。 有圖秦隴意。 以谷帛付民,歲收倍利,利不充者,簿賣田宅。 分武威、武興、西平、張掖、酒泉、建康、西海、西郡、湟河、晉興、廣武十一郡為涼州,以長子重華為刺史;金興、晉城、武始、南安、永晉、大夏、武城、漢中八郡為河州,以其寧戎校尉張瓘為刺史;敦煌、晉昌、高昌,西域都護、戊己校尉、玉門大護軍,三郡三營為沙州,以西胡校尉楊宣為刺史。 駿私署大都督、大將軍、假涼王、督攝三州。 始置諸祭酒、郎中、大夫、舍人、謁者之官,官號皆擬天朝,而微辨其名。 舞六佾,建豹尾,車服旌旗一如王者。 軌保涼州,陰澹之力,駿以陰氏門宗強盛,忌之,乃逼澹弟鑒令自殺,由是大失人情。 駿既病,見鑒為崇,遂死。 時建國九年也。 子重華統任。 重華,字太林。 私署使持節、大都督、太尉公、護羌校尉、涼州牧、西平公、假涼王。 石虎遣麻秋率眾渡河,城于長最,涼州震動。 司馬張耽薦主簿謝艾于重華,重華任之。 艾擊斬秋將綦母安等。 俘斬萬五千人。 重華遣使朝貢,自署丞相、涼王、領秦雍涼三州牧。 重華死。 子曜靈統任。 曜靈,年十歲。 自稱大司馬、涼州牧,以重華兄祚為撫軍將軍輔政。 祚先蒸重華母馬氏,密說馬氏以曜靈幼弱,須立長君,馬從之,遂廢曜靈而立祚。 曜靈尋為祚所殺。 祚,字太伯。 既統任,自稱大將軍、涼州牧、涼公。 專為奸虐,駿及垂華子女未嫁者皆淫之,涼州人士咸賦《牆茨》。 初,重華末年,有螽斯蟲集安昌門外,緣壁逆行。 都尉常據諫曰:「螽斯是祚小字,今乃逆行,災之大者,願出之。 」 重華曰:「子孫繁昌之征,何為災也?吾昨夢祚攝位,方委以周公之事,輔翼世子,而祚終殺曜靈焉。 」 自署涼王,立宗廟,置百官,號和平元年。 遣使朝貢。 又追加軌以下王號。 濫殺謝艾于酒泉。 郎中了琪諫祚僭竊,祚斬琪于闕下。 廢諸神祀,山川枯竭。 置五都尉,司人奸過。 禁四品以下不得衣繒帛,庶人不得畜奴婢、乘車馬。 百姓怨憤。 有光狀如車蓋,聲如雷,震動城邑。 仲夏降霜。 有神降,自稱「玄冥」,與人交語,祚日夜祈之,神言與其福利,祚信焉。 眾知祚必敗,而祚暴虐彌甚。 明年,祚河州刺史張瓘起兵討祚,驍騎將軍宋混率眾應瓘。 混進攻姑臧,祚遣侍中索孚伐瓘。 有王鸞者,雲「師出必敗」,並陳祚三不道。 祚以妖言惑眾,斬之,鸞臨刑曰:「我死之後,軍敗於外,王死於內。 」 祚族之。 宋混至姑臧,領軍趙長等開宮門應之。 入殿稱萬歲,祚以長等破混也,出勞之。 長以槊刺祚中額,祚奔入,為廚士徐黑所殺,暴屍道左。 城內咸稱萬歲。 瓘等立重華少子玄靖統任。 玄靖,字元安。 自署使持節、大都督、大將軍、涼王。 以瓘為尚書令、涼州牧秉政,宋混為尚書仆射。 瓘性猜惡,賞罰皆以愛憎,無復網紀,郎中殷郇陳損益,諫瓘,曰:「虎生三日能食肉,不須人教。 」 由是莫有言者。 瓘與玄靖參乘出城,城北大橋三梁俱折。 瓘惡之,乃日日散錢帛,樹私惠,而都街殺人,朝朝不絶。 思為亂者十室而九。 東苑大塚上忽有池水;城東大澤,地忽火燃,廣數里。 乃殺宿嫌牛旋等以應水火之變。 瓘謀誅諸宋,廢玄靖自立。 先是,太白守輿鬼,占者以為州分,當有暴兵,故瓘欲厭之。 於是宋混率眾誅瓘,瓘先殺妻子三十口,乃自殺。 玄靖以混為驃騎大將軍、尚書令。 混病死,弟玄安代輔政。 以旱祈帶石山,玄安欲登之,弟名犯世宗諱曰:「世人云登此山者破家身亡。 」 玄安曰:「安有此也!」策馬登之,馬倒傷足。 御史房屋柱自烯焦折,或曰:「柱之為字也,左木右主;『宋』字含木,木焦,宋破而主存,災之大也,宜防之。 」 又所乘馬五匹,一夜中髭尾禿,人曰:「尾之為字也,屍下毛,毛去屍,絶滅之征。 」 第2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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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第2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