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瑗,字世珍,遼西遼陽人。 自言本扶風平陵人,漢大將軍竇武之曾孫崇為遼西太守,子孫遂家焉。 曾祖堪,暮容氏漁陽太守。 祖表,馮文通成周太守,入國。 父冏,舉秀才,早卒。 普泰初,瑗啟以身階級為父請贈,詔贈征虜將軍、平州刺史。 瑗年十七,便荷帙從師。 遊學十載,始為御史。 轉奉朝請、兼太常博士,拜大將軍、太原王爾朱榮官,因是為榮所知,遂表留瑗為北道大行台左丞。 以軍功賜爵陽洛男,除員外散騎常侍。 瑗以拜榮官,賞新昌男。 因從榮東討葛榮,事平,封容城縣開國伯,食邑五百戶。 後除征虜將軍、通直散騎常侍,仍左丞。 瑗乞以容城伯讓兄叔珍,詔聽以新昌男轉授之,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 爾朱世隆等立長廣王曄為主,南赴洛陽。 至東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廢之。 璦執鞭獨人禁內,奏曰:「天人之望,皆在廣陵,願行堯舜之事。 」 曄遂禪焉。 由是除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 敷奏侃然,前廢帝甚重之。 出帝時,為廷尉卿。 及釋奠開講,瑗與散騎常侍溫子升、給事黃門侍郎魏季景、通直散騎常侍李業興,併為摘句。 天平中,除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 尋除廣宗太守,治有清白之稱。 廣宗民情凶戾,前後累政咸見告訟。 惟瑗一人,終始全潔。 轉中山太守,加征東將軍。 聲譽甚美,為吏民所懷。 及齊獻武王班書州郡,誡約牧守令長,稱瑗政績,以為勸厲焉。 後授使持節、本將軍、平州刺史。 在州政如治郡。 又為齊獻武王丞相府右長史。 瑗無軍府斷割之才,不甚稱職。 又行晉州事。 既還京師,上表曰: 臣在平州之日,蒙班《麟趾新制》,即依朝命宣示,所部士庶忻仰有若三章。 臣聞法象巍巍,乃大舜之事;政道鬱鬱,亦隆周之軌。 故元道股肱,可否相濟。 聲教之聞,于此為證。 伏惟陛下應圖臨宇,握紀承天,克構洪基,會昌寶曆,式張琴瑟,且調宮羽,去甚刪泰,革弊遷澆,俾高祖之德不墜於地。 畫一既歌,萬國歡躍。 臣伏讀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條,母殺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 再三返覆之,未得其門。 何者?案律,子孫告父母、祖父母者死。 又漢宣雲“子匿父母,孫匿大父母,皆勿論。 蓋謂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殺害之類,恩須相隱,律抑不言。 法理如是,足見其直。 未必指母殺父止子不言也。 若父殺母,乃是夫殺妻,母卑于父,此子不告是也。 而母殺父,不聽子告,臣誠下愚,輒以為惑。 昔楚康王欲殺令尹子南,其子棄疾為王禦士而上告焉。 對曰:「泄命重刑,臣不為也。 」 王遂殺子南,其徒曰:「行乎?」「吾與殺吾父,行將焉入!」曰:「臣乎?」曰:「殺父事仇,吾不忍。 」 乃縊而死。 註云:“棄疾自謂不告父為與殺,謂王為仇,皆非禮,《春秋》譏焉。 斯蓋門外之治,以義斷恩,知君殺父而子不告,是也。 母之於父,同在門內,恩無可掩,義無斷割。 知母將殺理應告父;如其已殺,宜聽告官。 今母殺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 識比野人,義近禽獸。 且母之於父,作合移天,既殺己之天,復殺子之天,二天頓毀,豈容頓默!此母之罪,義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離,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 今聖化淳洽,穆如韶夏,食椹懷音,梟鏡猶變,況承風稟教,識善知惡之民哉。 脫下愚不移,事在言外,如或有之,可臨時議罪,何用豫制斯條,用為訓誡。 誠恐千載之下,談者喧嘩,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論。 以臣管見,實所不取。 如在淳風厚俗必欲行之。 且君、父一也。 父者子之天,被殺事重,宜附「父謀反大逆子得告」之條。 父一而已,至情可見。 竊惟聖主有作,明賢贊成,光國寧民,厥用為大,非下走頑蔽所能上測。 但受恩深重,輒獻瞽言,儻蒙收察,乞付評議。 詔付尚書,三公郎封君義立判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生我勞悴,續莫大焉。 子于父母,同氣異息,終天靡報,在情一也。 今忽欲論其尊卑,辨其優劣,推心未忍,訪古無據。 母殺其父,子復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 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案《春秋》,莊公元年,不稱即位,文姜出故。 服虔註云:『文姜通兄齊襄,與殺公而不反。 父殺母出,隱痛深諱。 期而中練,思慕少殺,念至于母。 故《經》書:三月夫人遜于齊。 』既有念母深諱之文,明無仇疾告列之理。 且聖人設法,所以防淫禁暴,極言善惡,使知而避之。 若臨事議刑,則陷罪多矣。 惡之甚者,殺父害君,著之律令,百王罔革。 此制何嫌,獨求削去。 既于法無違,於事非害,宣佈有年,謂不宜改。 ” 瑗復難云: 尋局判云:「子于父母,同氣異息,終天靡報,在情一也。 今欲論其尊卑,辨其優劣,推心未忍,訪古無據。 」 瑗以為《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 又曰:「乾天也,故稱父;坤地也,故稱母。 」 又曰:乾為天,為父;坤為地,為母。 《禮喪服經》曰“為父斬衰三年,為母齊衰期。 尊卑優劣,顯在典章,何言訪古無據? 局判云:「母殺其父,子復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殺。 天下未有無母之國,不知此子將欲何之!」瑗案典律,未聞母殺其父而子有隱母之義。 既不告母,便是與殺父,天下豈有無父之國,此子獨得有所之乎! 第1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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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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