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初,英為侍中、征東大將軍、太宰,進爵為王。 喜,左光祿大夫,改封燕郡。 從兄泰為安東將軍、朝鮮侯。 欣子伯夫,散騎常侍、選部尚書;次子員,金部尚書;喜子振,太子庶子。 三年,英領太師、評尚書事、內都大官,伏、寶、泰等州刺史。 五年,詔以太后母宋氏為遼西王太妃。 和平元年,喜為洛州刺史。 初,英事宋不能謹,而睹奉宋甚至。 就食于和龍,無車牛,宋疲不進,睹負宋于笈。 至是,宋于英等薄,不如睹之篤。 謂太后曰:「何不王睹而黜英?」太后曰:「英為長兄,門戶主也,家內小小不順,何足追計。 睹雖儘力,故是他姓,奈何在英上?本州、郡公,亦足報耳。 」 天安中,英為平州刺史,欣為幽州刺史,伯夫進爵范陽公。 英黷貨,徙敦煌。 諸常自興公及至是,皆以親疏受爵賜田宅,時為隆盛。 後伯夫為洛州刺史,以臓污欺妄征斬于京師。 承明元年,征英復官。 薨,謚遼西平王。 始英之征也,夢日墜其所居黃山下水中,村人以車牛輓致不能出,英獨抱載而歸,聞者異之。 後員與伯夫子禽可共為飛書,誣謗朝政。 事發,有司執憲,刑及五族。 高祖以昭太后故,罪止一門。 欣年老,赦免歸家,恕其孫一人扶養之,給奴婢田宅。 其家僮入者百人,金錦布帛數萬計,賜尚書以下,宿衛以上。 其女婿及親從在朝,皆免官歸本鄉。 十一年,高祖、文明太后以昭太后故,悉出其家前後沒入婦女,以喜子振試守正平郡。 卒。 馮熙,字晉昌,長樂信都人,文明太后之兄也。 祖文通,語在《海夷傳》。 世祖平遼海,熙父朗內徒,官至秦雍二州刺史、遼西郡公,坐事誅。 文明太后臨朝,追贈假黃鉞、太宰、燕宣王,立廟長安。 熙生於長安,為姚氏魏母所養。 以叔父樂陵公邈因戰入蠕蠕,魏母攜熙逃避至氐羌中撫育。 年十二,好弓馬,有勇干,氐羌皆歸附之。 魏母見其如此,將還長安。 始就博士學問,從師受《孝經》、《論語》,好陰陽兵法。 及長,游華陰、河東二郡間。 性泛愛,不拘小節,人無士庶,來則納之。 熙姑先入掖庭,為世祖左昭儀。 妹為高宗文成帝后,即文明太后也。 使人外訪,知熙所在,征赴京師,拜冠軍將軍,賜爵肥如侯。 尚恭宗女博陵長公主,拜駙馬都尉。 出為定州刺史,進爵昌黎王。 顯祖即位,為太傅,累拜內都大官。 高祖即位,文明太后臨朝,王公貴人登進者眾。 高祖乃承旨皇太后,以熙為侍中、太師、中書監、領秘書事。 熙以頻履師傅,又中宮之寵,為群情所駭,心不自安,乞轉外任。 文明太后亦以為然。 於是除車騎大將軍、開府、都督、洛州刺史,侍中、太師如故。 洛陽雖經破亂,而舊《三字石經》宛然猶在,至熙與常伯夫相繼為州,廢毀分用,大至頽落。 熙為政不能仁厚,而信佛法,自出家財,在諸州鎮建佛圖精舍,合七十二處,寫一十六部一切經。 延致名德沙門,日與講論,精勤不倦,所費亦不貲。 而在諸州營塔寺多在高山秀阜,傷殺人牛。 有沙門勸止之,熙曰:「成就後,人唯見佛圖,焉知殺人牛也。 」 其北邙寺碑文,中書侍郎賈元壽之詞。 高祖頻登北邙寺,親讀碑文,稱為佳作。 熙為州,因事取人子女為奴婢,有容色者幸之為妾,有子女數十人。 號為貪縱。 後求入朝,授內都大官,太師如故。 熙事魏母孝謹,如事所生。 魏母卒,乃散髮徒跣,水漿不入口三日。 詔不聽服,熙表求依趙氏之孤。 高祖以熙情難奪,聽服齊衰期。 後以例降,改封京兆郡公。 高祖納其女為後,曰:“《白虎通》云:王所不臣,數有三焉。 妻之父母,抑言其一。 此所謂供承宗廟,不欲奪私心。 然吾季著于《春秋》,無臣證于往牒;既許通體之一,用開至尊之敬。 比長秋配極,陰政既敷,未聞有司陳奏斯式,可詔太師輟臣從禮。 ” 又勒集書造儀付外。 高祖前後納熙三女,二為後,一為左昭儀。 由是馮氏寵貴益隆,賞賜累巨萬。 高祖每詔熙上書不臣,入朝不拜。 熙上書如舊。 熙于後遇疾,綿寢四載。 詔遣醫問,道路相望,車駕亦數臨幸焉。 將遷洛,高祖親與熙別,見其困篤,歔欷流涕。 密敕宕昌公王遇曰:「太師萬一,即可監護喪事。 」 十九年,薨于代。 車駕在淮南,留台表聞,還至徐州乃舉哀。 為制緦服,詔有司豫辦凶儀,並開魏京之墓,令公主之柩俱向伊洛。 凡所營送,皆公家為備。 又敕代給彩帛前後六千匹,以供凶用。 皇后詣代都赴哭,太子恂亦赴代哭弔。 將葬,贈假黃鉞、侍中、都督十州諸軍事、大司馬、太尉、冀州刺史,加黃屋左纛,備九錫,前後部羽葆鼓吹,皆依晉太宰、安平獻王故事。 有司奏謚,詔曰:「可以威強恢遠曰『武』,奉謚于公。 」 柩至洛七里澗,高祖服衰往迎,叩靈悲慟而拜焉。 葬日,送臨墓所,親作志銘。 主生二子,誕、修。 誕字思政,修字寶業,皆姿質妍麗。 年才十餘歲,文明太后俱引入禁中,申以教誡。 然不能習讀經史,故兄弟並無學術,徒整飾容儀,寬雅恭謹而已。 誕與高祖同歲,幼侍書學,仍蒙親待。 尚帝妹樂安長公主,拜駙馬都尉、侍中、征西大將軍、南平王。 修,侍中、鎮北大將軍、尚書、東平公。 又除誕儀曹尚書,知殿中事。 及罷庶姓王,誕為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中軍將軍、特進,改封長樂郡公。 誕拜官,高祖立於庭,遙受其拜,既訖還室。 修降為侯。 第14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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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第1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