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臣曰:陽尼學義之跡,世不乏人。 固遠氣正情,文學兼致。 賈思伯門有舊業,經明行修,唯兄及弟,並標儒素。 李、路器尚所及,俱可觀者。 象風彩詞涉,亦當年之俊民。 房亮、曹世表、潘永基、朱元旭,拔萃從宦,咸享名器,各有由也。 列傳第六十一 奚康生 楊大眼 崔延伯 奚康生,河南洛陽人。 其先代人也,世為部落大人。 祖直,平遠將軍、柔玄鎮將。 入為鎮北大將軍,內外三都大官 ,賜爵長進侯。 卒,贈幽州刺史,謚曰簡。 父普憐,不仕而卒。 太和十一年,蠕蠕頻來寇邊,柔玄鎮都將李兜討擊之。 康生性驍勇,有武藝,弓力十石 ,矢異常箭,為當時所服。 從兜為前驅軍主,頻戰陷陳,壯氣有聞,由是為宗子隊主。 從駕征鐘離,駕旋濟淮,五將未渡,蕭鸞遣將率眾據渚,邀斷津路。 高祖敕曰:「能破中渚賊者,以為直閣將軍。 」 康生時為軍主,謂友人曰:「如其克也,得暢名績;脫若不捷,命也在天。 丈夫今日何為不決!」遂便應募,縛筏積柴,因風放火,燒其船艦,依煙直進,飛刀亂斫,投河溺死者甚眾。 乃假康生直閣將軍。 後以勛除中堅將軍、太子三校、西台直後。 吐京胡反,自號辛支王。 康生為軍主,從章武王彬討之。 胡遣精騎一千邀路斷截,康生率五百人拒戰,破之 ,追至石羊城,斬首三十級。 彬甲卒七千,與胡對戰,分為五軍,四軍俱敗,康生軍獨全。 遷為統軍。 率精騎一千追胡至車突谷,詐為墜馬,胡皆謂死,爭欲取之。 康生騰騎奮矛,殺傷數十人,胡遂奔北。 辛支輕騎退走,去康生百餘步,彎弓射之,應弦而死。 因俘其牛羊駝馬以萬數。 蕭鸞置義陽□,招誘邊民。 康生復為統軍,從王肅討之,進圍其城。 鸞將張伏護自升城樓,言辭不遜 ,肅令康生射之。 以強弓大箭望樓射窗,扉開即入,應箭而斃。 彼民見箭,皆云狂弩。 以殺伏護,賞帛一千匹。 又頻戰再退其軍,賞三階,帛五百匹。 蕭寶卷將裴叔業率眾圍渦陽,欲解義陽之急。 詔遣高聰等四軍往援之,後遣都督、廣陵侯元衍,並皆敗退。 時刺史孟表頻啟告,高祖敕肅遣康生馳往赴援。 一戰大破之,賞二階,帛一千匹。 及壽春來降也,遣康生領羽林一千人,給龍廄馬兩匹,馳赴壽春。 既入其城,命集城內舊老,宣詔撫賚。 俄而,蕭寶卷將桓和頓軍梁城,陳伯之據硤石,民心駭動,頗有異謀。 康生乃防禦內外,音信不通。 固城一月,援軍乃至。 康生出擊桓和、伯之等二軍,並破走之,拔梁城、合肥、洛口三戍。 以功遷征虜將軍,封安武縣開國男,食邑二百戶。 出為南青州刺史。 後蕭衍鬱州遣軍主徐濟寇邊,康生率將出討,破之,生擒濟。 賞帛千匹。 時蕭衍聞康生能引強弓,力至十餘石 ,故特作大弓兩張,送與康生。 康生得弓,便會集文武,乃用平射,猶有餘力。 其弓長八尺,把中圍尺二寸,箭粗殆如今之長笛,觀者以為希世絶倫。 弓即表送,置之武庫。 又蕭衍遣將宋黑率眾寇擾彭城,時康生遭母憂,詔起為別將、持節、假平南將軍,領南青州諸軍擊走之。 後衍復遣都督、臨川王蕭宏,副將張惠紹勒甲十萬規寇徐州 ,又假宋黑徐州刺史,領眾二萬,水陸俱進,徑圍高塚戍。 詔授康生武衛將軍、持節、假平南將軍,為別將,領羽林三千人,騎、步甲士隨便割配。 康生一戰敗之。 還京,召見宴會,賞帛千匹,賜驊騮禦胡馬一匹。 出為平西將軍、華州刺史,頗有聲績。 轉涇州刺史,仍本將軍。 以輒用官炭瓦為御史所劾,削除官爵。 尋旨復之。 蕭衍直閣將軍徐玄明戍于鬱州,殺其刺史張稷 ,以城內附。 詔遣康生迎接,賜細禦銀纏槊一張並棗柰果。 面敕曰:「果者,果如朕心;棗者,早遂朕意。 」 未發之間,鬱州復叛。 時揚州別駕裴絢謀反,除康生平東將軍,為別將,領羽林四千討之,會事平不行。 遭父憂,起為平西將軍、西中郎將。 是歲,大舉征蜀,假康生安西將軍,領步騎三萬邪趣綿竹。 至隴右 ,世宗崩,班師。 除衛尉卿。 出為撫軍將軍、相州刺史。 在州,以天旱令人鞭石虎畫像;復就西門豹祠祈雨,不獲,令吏取豹舌。 未幾,二兒暴喪,身亦遇疾,巫以為虎、豹之祟。 征拜光祿卿,領右衛將軍。 與元義同謀廢靈太后。 遷撫軍大將軍、河南尹,仍右衛,領左右。 與子難娶左衛將軍侯剛女,即元義妹夫也。 義以其通姻 ,深相委託,三人率多俱宿禁內,時或迭出。 義以康生子難為千牛備身。 康生性粗武,言氣高下,義稍憚之,見于顏色,康生亦微懼不安。 正光二年三月 ,肅宗朝靈太后于西林園,文武侍坐,酒酣迭舞。 次至康生,康生乃為力士舞,及于折旋,每顧視太后,舉手、蹈足、瞋目、頷首為殺縛之勢。 太后解其意而不敢言。 日暮,太后欲攜肅宗宿宣光殿。 侯剛曰:「至尊已朝訖,嬪禦在南,何勞留宿?」康生曰:「至尊,陛下兒,隨陛下將東西,更復訪問誰?」群臣莫敢應。 靈太后自起,援肅宗臂下堂而去。 康生大呼唱萬歲于後,近侍皆唱萬歲。 肅宗引前入閣,左右競相排,閣不得閉。 康生奪其子難千牛刀,斫直後元思輔,乃得定。 肅宗既上殿,康生時有酒勢,將出處分,遂為義所執,鎖于門下。 至曉,義不出,令侍中、黃門仆射、尚書等十餘人就康生所訊其事,處康生斬刑,難處絞刑。 義與剛並在內矯詔決之。 第10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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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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