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還華陰踰年。 普泰元年七月,為爾朱天光所害,年七十七,時人莫不冤痛之。 太昌初,贈都督冀定殷相四州諸軍事、太師、丞相、冀州刺史。 子昱,字元晷。 起家廣平王懷左常侍,懷好武事,數出遊獵,昱每規諫。 正始中,以京兆、廣平二王國臣,多有縱恣,公行屬請,於是詔御史中尉崔亮窮治之,伏法于都市者三十餘人,其不死者悉除名為民。 唯昱與博陵崔楷以忠諫得免。 後除太學博士、員外散騎侍郎。 初,尚書令王肅除揚州刺史,出頓于洛陽東亭,朝貴畢集,詔令諸王送別,昱伯父播同在餞席。 酒酣之後,廣陽王嘉、北海王詳等與播論議競理,播不為之屈。 北海顧謂昱曰:「尊伯性剛,不伏理,大不如尊使君也。 」 昱前對曰:「昱父道隆則從其隆,道洿則從其洿;伯父剛則不吐,柔亦不茹。 」 一坐嘆其能言。 肅曰:「非此郎,何得申二公之美也。 」 延昌三年,以本官帶詹事丞。 于時,肅宗在懷抱之中,至于出入左右,乳母而已,不令宮僚聞知。 昱諫曰:「陛下不以臣等凡淺,備位宮臣,太子動止,宜令翼從。 然自此以來,輕爾出入,進無二傅輔導之美,退闕群僚陪侍之式,非所謂示民軌儀,著君臣之義。 陛下若召太子,必降手敕,令臣下咸知,為後世法。 」 於是詔曰:「自今已後,若非朕手敕,勿令兒輒出。 宮臣在直者,從至萬歲門。 」 久之,轉太尉掾,兼中書舍人。 靈太后嘗從容謂昱曰:「今帝年幼,朕親萬機,然自薄德化不能感親姻,在外不稱人心,卿有所聞,慎勿諱隱。 」 昱於是奏揚州刺史李崇五車載貨,恆州刺史楊鈞造銀食器十具,並餉領軍元義。 靈太后召義夫妻,泣而責之。 義深恨之。 昱第六叔舒妻,武昌王和之妹,和即義之從祖父。 舒早喪,有一男六女,及終喪而元氏頻請別居。 昱父椿乃集親姻泣而謂曰:「我弟不幸早終,今男不婚,女未嫁,何匆匆便求離居?」不聽。 遂懷憾焉。 神龜二年,瀛州民劉宣明謀反,事覺逃竄。 義乃使和及元氏誣告昱藏隱宣明,云:「父定州刺史椿、叔華州刺史津,並送甲仗三百具,謀圖不逞。 」 義又構成其事。 乃遣左右禦仗五百人,夜圍昱宅而收之,並無所獲。 靈太后問其狀,昱具對元氏遘釁之端,言至哀切。 太后乃解昱縛,和及元氏並處死刑,而義相左右,和直免官,元氏卒亦不坐。 及元義之廢太后,乃出昱為濟陰內史。 中山王熙起兵于鄴,義遣黃門盧同詣鄴刑熙,並窮黨與。 同希義旨,就郡鎖昱赴鄴,訊百日,後乃還任。 孝昌初,除征虜將軍、中書侍郎,遷給事黃門侍郎。 時北鎮饑民二十餘萬,詔昱為使,分散于冀、定、瀛三州就食。 後賊圍豳州,詔昱兼侍中,持節催西北道大都督、北海王顥,仍隨軍監察。 豳州圍解。 雍州蜀賊張映龍、姜神達知州內空虛,謀欲攻掩,刺史元脩義懼而請援,一日一夜,書移九通。 都督李叔仁遲疑不赴。 昱曰:「長安,關中基本。 今大軍頓在涇豳,與賊相對,若使長安不守,大軍自然瓦散,此軍雖往,有何益也!」遂與叔仁等俱進,于陳斬神達及諸賊四百許人,余悉奔散。 詔以昱受旨催督,而顥軍稽緩,遂免昱官。 乃兼侍中催軍。 尋除征虜將軍、涇州刺史。 未幾,昱父椿出為雍州刺史,征昱還,除吏部郎中、武衛將軍,轉北中郎將,加安東將軍。 及蕭寶夤等敗於關中,以昱兼七兵尚書、持節、假撫軍將軍、都督,防守雍州。 昱遇賊失利而返。 除度支尚書,轉撫軍、徐州刺史,尋除鎮東將軍、假車騎將軍、東南道都督,又加散騎常侍。 後太山太守羊侃據郡南叛。 蕭衍遣將軍王辯率眾侵寇徐州,番郡人續靈珍受衍平北將軍、番郡刺史,擁眾一萬,攻逼番城。 昱遣別將劉馘擊破之,臨陳斬靈珍首,王辯退走。 侃兄深,時為徐州行台,府州咸欲禁深。 昱曰:“昔叔向不以鮒也見廢,《春秋》貴之。 奈何以侃罪深也?宜聽朝旨。 ” 不許群議。 還朝未幾,屬元顥侵逼大梁,除昱征東將軍、右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使持節、假車騎將軍,為南道大都督,鎮榮陽。 顥既擒濟陰王暉業,乘虛徑進,大兵集於城下,遣其左衛劉業、王道安等招昱,令降,昱不從,顥遂攻之。 城陷,都督元恭,太守、西河王悰並逾城而走,俱被擒縶。 昱與弟息五人,在門樓上,須臾顥至,執昱下城,面責昱曰:「楊昱,卿今死甘心否?卿自負我,非我負卿也。 」 昱答曰:「分不望生,向所以不下樓者,正慮亂兵耳。 但恨八十老父,無人供養,負病黃泉,求乞小弟一命,便死不朽也。 」 顥乃拘之。 明旦,顥將陳慶之、胡光等三百餘人伏顥帳前,請曰:「陛下渡江三千里,無遺鏃之費。 昨日一朝殺傷五百餘人,求乞楊昱以快意。 」 顥曰:「我在江東,嘗聞梁主言,初下都日,袁昂為吳郡不降,稱其忠節。 奈何殺楊昱?自此之外,任卿等所請。 」 於是斬昱下統帥三十七人,皆令蜀兵刳腹取心食之。 顥既入洛,除昱名為民。 孝莊還宮,還復前官。 及父椿辭老,請解官從養,詔不許。 爾朱榮之死也,昱為東道行台,率眾拒爾朱仲遠。 會爾朱兆入洛,昱還京師。 後歸鄉裡,亦為天光所害。 太昌初,贈都督瀛定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司空公、定州刺史。 子孝邕,員外郎。 走免,匿于蠻中,潛結渠帥,謀應齊獻武王以誅爾朱氏。 微服入洛,參伺機會。 為人所告,世隆收付廷尉,掠殺之。 椿弟穎,字惠哲。 本州別駕。 子叔良,武定中,新安太守。 第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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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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