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所用錢,人多私鑄,稍就薄小,乃至風飄水浮,米鬥幾直一千。 侃奏曰:「昔馬援至隴西 ,嘗上書求復五銖錢,事下三府,不許。 及援徵入為虎賁中郎,親對光武申釋其趣,事始施行。 臣頃在雍州,亦表陳其事,聽人與官並鑄五銖錢,使人樂為,而俗弊得改。 旨下尚書,八座不許。 以今況昔,即理不殊。 求取臣前表,經禦披析。 」 侃乃隨事剖辨,孝莊從之。 乃鑄五銖錢,如侃所奏。 万俟醜奴陷東秦,遂圍岐州,扇誘巴蜀。 大都督爾朱天光率眾西伐,詔侃以本官使持節、兼尚書仆射,為關右慰勞大使。 還朝 ,除侍中,加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莊帝將圖爾朱榮也,侃與其內弟李晞、城陽王徽、侍中李彧等,咸預密謀。 爾朱兆之入洛也,侃時休沐,遂得潛竄 ,歸於華陰。 普泰初,天光在關西,遣侃子婦父韋義遠招慰之,立盟許恕其罪。 侃從兄昱恐為家禍,令侃出應,假其食言,不過一人身歿,冀全百口。 侃往赴之,秋七月,為天光所害。 太昌初,贈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幽州刺史。 子純陀,襲。 播弟椿,字延壽,本字仲考,太和中與播俱蒙高祖賜改。 性寬謹。 初拜中散、典禦廄曹。 以端慎小心,專司醫藥,遷內給事,與兄播並侍禁闈。 又領蘭台行職,改授中部曹,析訟公正,高祖嘉之。 及文明太后崩,高祖五日不食。 椿進諫曰:「陛下至性,孝過有虞,居哀五朝,水漿不禦,群下惶灼,莫知所言。 陛下荷祖宗之業,臨萬國之重,豈可同匹夫之節,以取僵仆。 且聖人之禮,毀不滅性,縱陛下欲自賢于萬代,其若宗廟何!」高祖感其言,乃一進粥。 轉授宮輿曹少卿,加給事中。 出為安遠將軍、豫州刺史。 高祖自洛向豫,幸其州館信宿,賜馬十匹、縑千匹。 遷冠軍將軍、濟州刺史。 高祖自鐘離趣鄴,至碻磝,幸其州館,又賜馬二匹、縑千五百匹。 坐為平原太守崔敞所訟,廷尉論輒收市利,費用官炭,免官。 後降為寧朔將軍、梁州刺史。 初,武興王楊集始為楊靈珍所破,降于蕭鸞。 至是,率賊萬餘自漢中而北,規複舊土。 椿領步騎五千出頓下辨,貽書集始,開以利害。 集始執書對使者曰:「楊使君此書,除我心腹之疾。 」 遂領其部曲千餘人來降。 尋以母老,解還。 後武都氐楊會反,假椿節、冠軍將軍、都督西征諸軍事、行梁州刺史,與軍司羊祉討破之。 于後樑州運糧,為群氐劫奪,詔椿兼征虜將軍,持節招慰。 尋以氐叛,拜光祿大夫、假平西將軍、督征討諸軍事以討之。 還,兼太仆卿。 秦州羌呂苟兒、涇州屠各陳瞻等聚眾反,詔椿為別將,隷安西將軍元麗討之。 賊入隴,守蹊自固。 或謀伏兵山徑,斷其出入,待糧盡而攻之;或雲斬除山木,縱火焚之,然後進討。 椿曰:「並非計也。 此本規盜,非有經略,自王師一至,無戰不摧,所以深竄者,正避死耳。 今宜勒三軍,勿更侵掠,賊必謂我見險不前,心輕我軍,然後掩其不備,可一舉而平矣。 」 乃緩師不進,賊果出掠,乃以軍中驢馬餌之,不加討逐。 如是多日,陰簡精卒,銜枚夜襲,斬瞻傳首。 入正太仆卿,加安東將軍。 初,顯祖世有蠕蠕萬餘戶降附,居于高平、薄骨律二鎮。 太和之末,叛走略盡,惟有一千餘家。 太中大夫王通、高平鎮將郎育等,求徙置淮北,防其叛走。 詔許之,慮不從命,乃使椿持節往徙焉。 椿以為徙之無益,上書曰:「臣以古人有言:裔不謀夏,夷不亂華。 荒忽之人,覊縻而已。 是以先朝居之於荒服之間者,正以悅近來遠,招附殊俗,亦以別華戎、異內外也。 今新附者眾,若舊者見徙,新者必不安。 不安必思土,思土則走叛。 狐死首丘,其害方甚。 又此族類,衣毛食肉,樂冬便寒。 南土濕熱,往必將盡。 進失歸伏之心,退非籓衛之益。 徙在中夏,而生後患。 愚心所見,謂為不可。 」 時八座議不從,遂徙于濟州,緣河居之。 冀州元愉之難,果悉浮河赴賊,所在抄掠,如椿所策。 永平初,徐州城人成景俊以宿豫叛,詔椿率眾四萬討之,不克而返。 久之,除都督朔州撫冥武川懷朔三鎮三道諸軍事、平北將軍、朔州刺史。 在州,為廷尉奏椿前為太仆卿日,招引細人,盜種牧田三百四十頃,依律處刑五歲。 尚書邢巒,據《正始別格》奏椿罪應除名為庶人,注籍盜門,同籍合門不仕。 世宗以新律既班,不宜雜用舊制,詔依寺斷,聽以贖論。 尋加撫軍將軍,入除都官尚書,監修白溝堤堰。 復以本將軍除定州刺史。 自太祖平中山,多置軍府,以相威攝。 凡有八軍,軍各配兵五千,食祿主帥軍各四十六人。 自中原稍定,八軍之兵,漸割南戍,一軍兵才千餘,然主帥如故,費祿不少。 椿表罷四軍,減其帥百八十四人。 州有宗子稻田,屯兵八百戶,年常發夫三千,草三百車,修補畦堰。 椿以屯兵惟輸此田課,更無徭役,及至閒月,即應修治,不容復勞百姓,椿亦表罷。 朝廷從之。 椿在州,因治黑山道余功,伐木私造佛寺,役使兵力,為御史所劾,除名為庶人。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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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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