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玄從祖兄溥,慕容寶之末,總攝鄉部,屯于海濱,遂殺其鄉姻諸祖十餘人,稱征北大將軍、幽州刺史,攻掠郡縣。 天興中討禽之,事在《帝紀》。 溥玄孫洪,字曾孫。 太和中,歷中書博士,稍遷高陽王雍鎮北府諮議參軍、幽州中正、樂陵陽平二郡太守。 洪三子。 長子崇,字元禮。 少立美名,有識者許之以遠大。 景明中,驃騎府法曹參軍。 早卒。 子子剛,司空行參軍、荊州驃騎府主簿。 沒于關中。 崇弟仲義,小名黑,知名于世。 高陽王雍司空行參軍、員外散騎侍郎、幽州別駕。 弟三子叔矩,字子規。 武定中,尚書郎。 子規弟子正,司徒法曹參軍。 崇兄弟官雖不達,至于婚姻,常與玄家齊等。 仲義弟干,字幼禎。 州主簿。 子讓,儀同開府參軍。 洪弟光宗,子觀,觀弟仲宣,事在《文苑傳》。 仲宣弟叔虎,武定初,司徒諮議參軍。 洪從弟附伯,附伯弟侍伯,並有學識。 附伯位至滄州平東府長史。 侍伯,永熙中衛大將軍、南岐州刺史。 侍伯從弟文偉,興和中,驃騎大將軍、青州刺史、大夏縣開國男。 史臣曰:盧玄緒業著聞,首應旌命,子孫繼跡,為世盛門。 其文武功烈,殆無足紀,而見重於時,聲高冠帶,蓋德業儒素有過人者。 淵之兄弟亦有二方之風流。 雅道家聲,諸子不逮,餘烈所被,弗及盈乎? 列傳第三十六 高允 高允,字伯恭,勃海人也。 祖泰,在叔父湖《傳》。 父韜,少以英朗知名 ,同郡封懿雅相敬慕。 為慕容垂太尉從事中郎。 太祖平中山,以韜為丞相參軍。 早卒。 允少孤夙成,有奇度,清河崔玄伯見而異之,嘆曰:「高子黃中內潤,文明外照,必為一代偉器,但恐吾不見耳。 」 年十餘,奉祖父喪還本郡,推財與二弟而為沙門,名法淨。 未久而罷。 性好文學,擔笈負書,千里就業。 博通經史天文術數,尤好《春秋公羊》。 郡召功曹。 神三年,世祖舅陽平王杜超行征南大將軍,鎮鄴,以允為從事中郎,年四十餘矣。 超以方春而諸州囚多不決 ,乃表允與中郎呂熙等分詣諸州,共評獄事。 熙等皆以貪穢得罪,唯允以清平獲賞。 府解,還家教授,受業者千餘人。 四年,與盧玄等俱被征,拜中書博士。 遷侍郎,與太原張偉並以本官領衛大將軍、樂安王范從事中郎。 范,世祖之寵弟,西鎮長安,允甚有匡益,秦人稱之。 尋被征還,允曾作《塞上翁詩》,有混欣戚,遺得喪之致。 驃騎大將軍、樂平王丕西討上邽,復以本官參丕軍事。 語在《丕傳》。 涼州平,以參謀之勛,賜爵汶陽子,加建武將軍。 後詔允與司徒崔浩述成《國記》,以本官領著作郎。 時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以來,日月薄蝕、五星行度,並識前史之失 ,別為魏歷,以示允。 允曰:「天文曆數不可空論。 夫善言遠者必先驗于近。 且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東井,此乃歷術之淺。 今譏漢史,而不覺此謬,恐後人譏今猶今之譏古。 」 浩曰:「所謬雲何?」允曰:「案《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 冬十月,日在尾箕,昏沒于申南,而東井方出於寅北。 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復推之於理。 」 浩曰:「欲為變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允曰:「此不可以空言爭,宜更審之。 」 時坐者咸怪,唯東宮少傅游雅曰:「高君長於曆數,當不虛也。 」 後歲余,浩謂允曰:「先所論者,本不注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以前三月聚于東井,非十月也。 」 又謂雅曰:「高允之術,陽元之射也。 」 眾乃歎服。 允雖明於曆數,初不推步,有所論說。 唯游雅數以災異問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難,既知復恐漏泄,不如不知也。 天下妙理至多,何遽問此?」雅乃止。 尋以本官為秦王翰傅。 後敕以經授恭宗,甚見禮待。 又詔允與侍郎公孫質、李虛、胡方回共定律令。 世祖引允與論刑政,言甚稱旨。 因問允曰:「萬機之務,何者為先?」是時多禁封良田,又京師游食者眾。 允因言曰:「臣少也賤 ,所知唯田,請言農事。 古人云:方一里則為田三頃七十畝,百里則田三萬七千頃。 若勤之,則畝益三斗,不勤則畝損三斗。 方百里損益之率,為粟二百二十二萬斛,況以天下之廣乎?若公私有儲,雖遇饑年,復何憂哉?」世祖善之。 遂除田禁,悉以授民。 初,崔浩薦冀、定、相、幽、並五州之士數十人,各起家郡守。 恭宗謂浩曰:「先召之人,亦州郡選也,在職已久 ,勤勞未答。 今可先補前召外任郡縣,以新召者代為郎吏。 又守令宰民,宜使更事者。 」 浩固爭而遣之。 允聞之,謂東宮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而校勝於上,何以勝濟?」 遼東公翟黑子有寵于世祖,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尋發覺。 黑子請計于允曰:「主上問我,為首為諱乎?」允曰:「公帷幄寵臣 ,答詔宜實。 又自告忠誠,罪必無慮。 」 中書侍郎崔覽、公孫質等咸言首實罪不可測,宜諱之。 黑子以覽等為親己,而反怒允曰:「如君言,誘我死,何其不直!」遂與允絶。 黑子以不實對,竟為世祖所疏,終獲罪戮。 第2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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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第2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