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君十一年六月誅浩,清河崔氏無遠近,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姻親,盡夷其族。 初 ,郄標等立石銘刊《國記》,浩盡述國事,備而不典。 而石銘顯在衢路,往來行者咸以為言,事遂聞發。 有司按驗浩,取秘書郎吏及長歷生數百人意狀。 浩伏受賕,其秘書郎吏已下盡死。 浩始弱冠,太原郭逸以女妻之。 浩晚成,不曜華采,故時人未知。 逸妻王氏,劉義隆鎮北將軍王種德姊也 ,每奇浩才能,自以為得婿。 俄而女亡,王深以傷恨,復以少女繼婚。 逸及親屬以為不可,王固執與之,逸不能違,遂重結好。 浩非毀佛法,而妻郭氏敬好釋典,時時讀誦。 浩怒,取而焚之,捐灰於廁中。 及浩幽執,置之檻內,送於城南,使衛士數十人溲其上,呼聲嗷嗷,聞於行路。 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世皆以為報應之驗也。 初浩構害李順,基萌已成,夜夢秉火爇順寢室,火作而順死,浩與室家群立而觀之。 俄而順弟息號哭而出,曰:「此輩,吾賊也!」以戈擊之,悉投于河。 寤而惡之,以告館客馮景仁。 景仁曰:「此真不善也,非復虛事。 夫以火爇人,暴之極也。 階亂兆禍,復己招也。 《商書》曰:『惡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嚮邇,其猶可撲滅乎?』且兆始惡者有終殃,積不善者無餘慶。 厲階成矣,公其圖之。 」 浩曰:「吾方思之」。 而不能悛,至是而族。 浩既工書,人多托寫急就章。 從少至老,初不憚勞,所書蓋以百數,必稱”馮代強”,以示不敢犯國,其謹也如此。 浩書體勢及其先人,而妙巧不如也。 世寶其跡,多裁割綴連以為模楷。 浩母盧氏,諶孫女也。 浩著《食經敘》曰:“余自少及長,耳目聞見,諸母諸姑所修婦功,無不溫習酒食。 朝夕養舅姑 ,四時祭祀,雖有功力,不任僮使,常手自親焉。 昔遭喪亂,饑饉仍臻,饘蔬餬口,不能具其物用,十餘年間不復備設。 先妣慮久廢忘,後生無知見,而少不習業書,乃占授為九篇,文辭約舉,婉而成章,聰辯強記,皆此類也。 親沒之後,值國龍興之會,平暴除亂,拓定四方。 余備位台鉉,與參大謀,賞獲豐厚,牛羊蓋澤,貲累巨萬。 衣則重錦,食則梁肉。 遠惟平生,思季路負米之時,不可復得,故序遺文,垂示來世。 ” 始浩與冀州刺史頤、榮陽太守模等年皆相次,浩為長,次模,次頤。 三人別祖,而模、頤為親。 浩恃其家世魏晉公卿 ,常侮模、頤。 模謂人曰:「桃簡正可欺我,何合輕我家周兒也?」浩小名桃簡,頤小名周兒。 世祖頗聞之,故誅浩時,二家獲免。 浩既不信佛、道,模深所歸向,每雖糞土之中,禮拜形象。 浩大笑之,云:「持此頭顱不淨處跪是胡神也。 」 史臣曰:崔浩才藝通博,究覽天人,政事籌策,時莫之二,此其所以自比于子房也。 屬太宗為政之秋 ,值世祖經營之日,言聽計從,寧廓區夏。 遇既隆也,勤亦茂哉。 謀雖蓋世,威未震主,末途邂逅,遂不自全。 豈鳥盡弓藏,民惡其上?將器盈必概,陰害貽禍?何斯人而遭斯酷,悲夫! 列傳第二十四 李順 李順,字德正,趙郡平棘人也。 父系,慕容垂散騎侍郎,東武城令 ,治有能名。 太祖定中原,以係為平棘令。 年老,卒於家。 贈寧朔將軍、趙郡太守、平棘男。 順博涉經史,有才策,知名于世。 神瑞中,中書博士,轉中書侍郎。 始光初,從征蠕蠕。 以籌略之功,拜後軍將軍,仍賜爵平棘子,加奮威將軍。 世祖將討赫連昌,謂崔浩曰:「朕前北征,李順獻策數事,實合經略大謀。 今欲使總攝前驅之事,卿以為何如?」浩對曰:「順智足周務 ,實如聖旨。 但臣與之婚姻,深知其行,然性果于去就,不可專委。 」 世祖乃止。 初浩弟娶順妹,又以弟子娶順女,雖二門婚媾,而浩頗輕順,順又弗之伏也。 由是潛相猜忌,故浩毀之。 至統萬,大破昌軍,順謀功居右,轉拜左軍將軍。 後征統萬,遷前將軍,授之以兵。 昌出逆戰,順督勒士眾,破其左軍。 及克統萬,世祖賜諸將珍寶雜物,順固辭,唯取書數千卷。 世祖善之。 至京論功,以順為給事黃門侍郎,賜奴婢十五戶,帛千匹。 又從擊赫連定於平涼。 三秦平,遷散騎常侍,進爵為侯,加征虜將軍,遷四部尚書,甚見寵待。 沮渠蒙遜以河西內附,世祖欲精簡行人。 崔浩曰:「蒙遜稱蕃,款著河右,若俾遐域流通,殊荒畢至 ,宜令清德重臣奉詔褒慰,尚書李順即其人也。 」 世祖曰:「順納言大臣,固不宜先為此使。 若蒙遜身執玉帛而朝于朕,復何以加之?」浩曰:「邢貞使吳,亦魏之太常。 苟事是宜,無嫌于重。 爾日之行,豈吳王入觀也。 」 世祖從之,以順為太常,策拜蒙遜為太傅、涼王。 使還,拜使持節、都督秦雍梁益四州諸軍事、寧西將軍、開府、長安鎮都大將,進爵高平公。 未幾,復徵為四部尚書,加散騎常侍。 延和初,復使涼州,蒙遜遣中兵校郎楊定歸白順曰:「年衰多疹,舊患發動,腰腳不隨 ,不堪伏拜。 比三五日,消息小差,當相見。 」 順曰:「王之年老,朝廷所知。 以王祗執臣禮,別有詔旨,豈得自安不見上使也。 」 蒙遜翌日延順入,至庭中,而蒙遜箕坐隱幾,無動起之狀。 順正色大言曰:「不謂此叟無禮乃至於是!今則覆亡之不恤,而敢陵侮天地。 魂神逝矣,何用見之?」將握節而出。 蒙遜使定歸追于庭曰:「太常既雅恕衰疾,傳雲朝廷有不拜之詔,是以敢自安耳。 若太常曰:『爾拜爾跽,而不祗命。 』斯乃小臣之罪矣。 」 第1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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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第1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