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人皆作色曰:「天上失星,人安能知其所詣,而妄說無徵之言?」浩笑而不應。 後八十餘日,熒惑果出於東井,留守盤旋,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池水竭,童謡訛言,國內喧擾。 明年,姚興死,二子交兵,三年國滅。 於是諸人皆服曰:「非所及也。 」 泰常元年,司馬德宗將劉裕伐姚泓,舟師自淮泗入清,欲氵斥河西上,假道于國。 詔群臣議之。 外朝公卿咸曰:「函谷關號曰天險。 一人荷戈 ,萬夫不得進。 裕舟船步兵,何能西入?脫我乘其後,還路甚難。 若北上河岸,其行為易。 揚言伐姚,意或難測。 假其水道,寇不可縱。 宜先發軍斷河上流,勿令西過。 」 又議之內朝,咸同外計。 太宗將從之。 浩曰:“此非上策,司馬休之之徒擾其荊州,劉裕切齒來久。 今興死子劣,乘其危亡而伐之。 臣觀其意,必欲入關。 勁躁之人,不顧後患。 今若塞其西路,裕必上岸北侵,如此則姚無事而我受敵。 今蠕蠕內寇,民食又乏,不可發軍。 發軍赴南則北寇進擊,若其救北則東州復危。 未若假之水道,縱裕西入,然後興兵塞其東歸之路,所謂卞莊刺虎,兩得之勢也。 使裕勝也,必德我假道之惠;令姚氏勝也,亦不失救鄰之名。 縱使裕得關中,縣遠難守, 彼不能守,終為我物。 今不勞兵馬,坐觀成敗,關兩虎而收長久之利,上策也。 夫為國之計,擇利而為之,豈顧婚姻,酬一女子之惠哉?假令國家棄恆山以南,裕必不能發吳越之兵與官軍爭奪河北也,居然可知。 ” 議者猶曰:「裕西入函谷,則進退路窮,腹背受敵;北上岸則姚軍必不出關助我。 揚聲西行,意在北進, 其勢然也。 」 太宗遂從群議,遣長孫嵩發兵拒之,戰于畔城,為裕將朱超石所敗,師人多傷。 太宗聞之,恨不用浩計。 二年,司馬德宗齊郡太守王懿來降,上書陳計,稱劉裕在洛,勸國家以軍絶其後路 ,則裕軍可不戰而克。 書奏,太宗善之。 會浩在前進講書傳,太宗問浩曰:「劉裕西伐,前軍已至潼關。 其事如何?以卿觀之,事得濟不?」浩對曰:「昔姚興好養虛名,而無實用。 子泓又病,眾叛親離。 裕乘其危,兵精將勇,以臣觀之,克之必矣。 」 太宗曰:「劉裕武能何如慕容垂?」浩曰:「裕勝。 」 太宗曰:「試言其狀。 」 浩曰:“慕容垂承父祖世君之資,生便尊貴,同類歸之,若夜蛾之赴火,少加倚仗,便足立功。 劉裕挺出寒微,不階尺土之資,不因一卒之用,奮臂大呼而夷滅桓玄,北擒慕容超,南摧盧循等,僭晉陵遲,遂執國命。 裕若平姚而還,必篡其主,其勢然也。 秦地戎夷混並,虎狼之國,裕亦不能守之。 風俗不同,人情難變,欲行荊揚之化于三秦之地,譬無翼而欲飛,無足而欲走,不可得也。 若留眾守之,必資于寇。 孔子曰:善人為邦百年,或以勝殘去殺。 今以秦之難制,一二年間豈裕所能哉?且可治戎束甲,息民備境,以待其歸,秦地亦當終為國有,可坐而守也。 ” 太宗曰:「裕已入關,不能進退,我遣精騎南襲彭城、壽春,裕亦何能自立?」浩曰:「今西北二寇未殄,陛下不可親禦六師。 兵眾雖盛,而將無韓白。 長孫嵩有治國之用,無進取之能,非劉裕敵也。 臣謂待之不晚。 」 太宗笑曰:「卿量之已審矣。 」 浩曰:「臣嘗私論近世人物,不敢不上聞。 若王猛之治國,苻堅之管仲也;慕容玄恭之輔少主,慕容暐之霍光也;劉裕之平逆亂,司馬德宗之曹操也。 」 太宗曰:「卿謂先帝如何?」浩曰:「小人管窺縣象,何能見玄穹之廣大。 雖然,太祖用漠北醇樸之人,南入中地,變風易俗,化洽四海,自與羲農齊列,臣豈能仰名?」太宗曰:「屈丐如何?」浩曰:「屈丐家國夷滅,一身孤寄,為姚氏封殖。 不思樹黨強鄰,報仇雪恥,乃結忿于蠕蠕,背德于姚興,撅豎小人,無大經略,正可殘暴,終為人所滅耳。 」 太宗大悅,語至中夜,賜浩禦縹醪酒十觚,水精戎鹽一兩。 曰:「朕味卿言,若此鹽酒,故與卿同其旨也。 」 三年,彗星出天津,入太微,經北斗,絡紫微 ,犯天棓,八十餘日,至漢而滅。 太宗復召諸儒術士問之曰:「今天下未一,四方嶽峙,災咎之應,將在何國?朕甚畏之,盡情以言,勿有所隱。 」 咸共推浩令對。 浩曰:「古人有言,夫災異之生,由人而起。 人無釁焉,妖不自作。 故人失于下,則變見于上,天事恆象,百代不易。 《漢書》載王莽篡位之前,彗星出入,正與今同。 國家主尊臣卑,上下有序,民無異望。 唯僭晉卑削,主弱臣強,累世陵遲,故桓玄逼奪,劉裕秉權。 彗孛者,惡氣之所生,是為僭晉將滅,劉裕篡之之應也。 」 諸人莫能易浩言,太宗深然之。 五年,裕果廢其主司馬德文而自立。 南鎮上裕改元赦書。 時太宗幸東南舄鹵池射鳥,聞之,驛召浩,謂之曰:「往年卿言彗星之占驗矣,朕于今日始信天道。 」 初,浩父疾篤,浩乃剪爪截發,夜在庭中仰禱鬥極,為父請命 ,求以身代,叩頭流血,歲余不息,家人罕有知者。 及父終,居喪盡禮,時人稱之。 襲爵白馬公。 朝廷禮儀、優文策詔、軍國書記,盡關於浩。 浩能為雜說,不長屬文,而留心于制度、科律及經術之言,作家祭法,次序五宗,蒸嘗之禮,豐儉之節,義理可觀。 性不好《老》、《莊》之書,每讀不過數十行,輒棄之,曰:「此矯誣之說,不近人情,必非老子所作。 老聃習禮,仲尼所師,豈設敗法之書,以亂先王之教。 袁生所謂家人筐篋中物,不可揚于王庭也。 」 第16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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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第1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