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毓,字子春,襲。 莊帝初,河陰遇害。 贈衛大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謚曰宣恭。 無子,詔以謐弟讞子寘字景融為後,襲爵。 及寘伯諶復封趙郡,改封平昌王。 齊受禪,爵例降。 謐兄諶,字興伯,性平和。 自通直正員郎,遷太子庶子、司空司馬、鴻臚少卿。 遷後將軍、肆州刺史,固辭不拜。 改授平南將軍、光祿少卿。 轉黃門侍郎,進號安南將軍、光祿大夫。 出為散騎常侍、中軍將軍、相州刺史。 罷州,除宗正卿、都官尚書。 以親例封上蔡縣開國公,食邑四百戶,讓而不受。 莊帝初,拜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仆射;封魏郡王,食邑一千戶。 又加侍中。 諶本年長,應襲王封,其父靈王寵愛其弟謐,以為世子。 莊帝詔復諶封趙郡王。 進號驃騎大將軍,加開府,遷司空公。 出帝時,轉太保、司州牧、太尉公,又遷太師,錄尚書事。 孝靜初,為大司馬。 三年薨,贈假黃鉞、侍中、都督、冀州刺史,謚曰孝懿。 諶無他才識,歷位雖重,時人忽之。 子煒,襲。 齊受禪,爵例降。 謐弟譚,頗強立,少為宗室所推敬。 自羽林監出為高陽太守,為政嚴斷,豪右畏之。 肅宗初,入為直閣將軍,歷太仆、宗正少卿,加冠軍將軍。 元法僧外叛,詔譚為持節、假左將軍、別將以討之。 徐州平,遷光祿少卿、行南兗州事、征虜將軍、涇州刺史。 入為武衛將軍。 尋詔譚為都督以討杜洛周,次於軍都,為洛周所敗。 還,除安西將軍、秦州刺史。 卒,贈撫軍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諶弟讞,為人貪暴無禮。 自羽林監遷司徒主簿。 肅宗時,除正員郎,稍遷左將軍、太中大夫;封平鄉縣開國男,邑二百戶。 莊帝初,河陰遇害。 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定州刺史。 子景暄,直閣將軍。 從出帝沒于關西。 讞弟譿,羽林監、直閣將軍。 早卒,賵帛五百匹,贈鎮遠將軍、恆州刺史。 廣陵王羽,字叔翻。 太和九年封,加侍中、征東大將軍,為外都大官。 羽少而聰慧,有斷獄之稱。 後罷三都,羽為大理,加衛將軍,典決京師獄訟,微有聲譽。 遷特進、尚書左仆射,又為太子太保、錄尚書事。 高祖將南討,遺羽持節安撫六鎮,發其突騎,夷人寧悅。 還領廷尉卿。 車駕既發,羽與太尉丕留守,加使持節,語在《丕傳》。 高祖友愛諸弟,及將別,不忍早分,詔羽從至雁門,乃令羽歸。 望其稱效,故賜如意以表心。 遷都議定,詔羽兼太尉,告于廟社。 遷京之後,北蕃人夷多有未悟。 羽鎮撫代京,內外肅然,高祖嘉之。 十八年春,羽表辭廷尉,不許。 羽奏:「外考令文,每歲終,州鎮列牧守治狀。 及至再考,隨其品第,以彰黜陟。 去十五年中,在京百僚,盡已經考為三等。 此年便是三載,雖外有成令,而內令未班。 內外考察,理應同等。 臣輒推準外考,以定京官治行。 」 詔曰:「雖內考未宣,績已久著,故《明堂》、《月令》載公卿大夫論考屬官之治,職區分著。 三公疑 尚書三載殿最之義,此之考內,已為明矣。 但論考之事,理在不輕,問績之方,應關朕聽,輒爾輕發,殊為躁也。 每考之義,應在年終,既雲此年,何得春初也!今始維夏,且待至秋後。 」 高祖臨朝堂議政事,謂羽曰:「遷都洛陽,事格天地,但汝之迷,徒未開沉鄣耳。 朕家有四海,往來何難?朕初發洛陽,教示永壽,皆謂分別。 比自來後,諸處分之事,已差前敕。 今舉大功,寧為虛費?且朕無周召之弟,豈容晏安日逸。 今便北巡,遷留之事,當稱朕懷。 」 後高祖臨朝堂,謂群臣曰:「兩儀既闢,人生其間,故上天不言,樹君以代。 是以《書》稱三考之績,《禮》雲考成之章。 自皇王以降,斯道靡易。 朕以寡德,猥荷洪基,思與百闢,允厘庶務。 然朕識乏知人,不能使朝絶素餐之饑,野無《考盤》之刺,夙宵寤寐,載懷怵惕。 卿等皆是朝賢國彥,匡弼是寄,各率乃心,以旌考績之義。 如乖忠正,國有常刑。 賢者雖疏必進,不肖者雖親必黜。 」 顧謂羽曰:「上下二等,可為三品,中等但為一品。 所以然者,上下是黜陟之科,故旌絲發之美,中等守本,事可大通。 」 羽先呈廷尉五局司直。 高祖曰:“夫刑獄之難,實惟自古,必也斷訟,夫子所稱。 然五局所司,專主刑獄,比聞諸風聽,多論五局不精。 知人之難,朕豈獨決,當與群臣同之。 卿等各陳所聞。 ” 高祖謂羽及少卿鄧述曰:「五局司直,卿等以何為品?」羽對曰:「諸司直並簡聖心。 往者,百官初置,擢為獄官,聽訟察辭,無大差越。 所以為二等者,或以視事甫爾,或以見機遲速,朝廷既有九品之制,故計其絲發之差,以為品第。 統論所得,大都相似。 」 高祖曰:「朕頃年以其人識見可取,故簡司獄官,小優劣不足為差。 然廷尉所司,人命之本事,須心平性正、抑強哀弱、不避貴勢、直情折獄者可為上等。 今正欲聽采風謡,虛實難悉;正欲不採,事無所據。 然人言惡者未必是惡,言善者不必是善。 所以然者,或斷訟不避豪貴,故人以為惡;或將勢抑賤,貴人以為好。 然開朕之聽,皆貴者言,是以遲回三複,良由於此。 局事須冰清玉潔,明揚褒貶。 卿等既是親典,邪正得失,悉所具之,可精辨以聞。 」 鄧述對曰:「陛下行賞得人,餘者甘心;若賞不盡能,無以勸勵。 如臣愚見,願不行賞。 」 第1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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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第1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