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有八年春正月丁未朔,朝群臣于鄴宮澄鸞殿。 丁巳,高麗國遣使朝獻。 癸亥,車駕南巡。 詔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 戊辰,經殷比干之墓,祭以太牢。 乙亥,幸洛陽西宮。 二月乙丑,行幸河陰,親規方澤之所。 丙申,河南王干徙封趙郡,潁川王雍徙封高陽。 壬寅,車駕北巡。 癸卯,濟河。 蕭昭業遣使朝貢。 甲辰,詔天下,喻以遷都之意。 閏月癸亥,次句注陘南,皇太子朝于蒲池。 壬申,至平城宮。 癸酉,臨朝堂,部分遷留。 甲戌,謁永固陵。 三月庚辰,罷西郊祭天。 壬辰,帝臨太極殿,諭在代群臣以遷移之略。 夏五月乙亥,詔罷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饗。 六月己巳,詔兼員外散騎常侍盧昶、兼員外散騎侍郎王清石使于蕭昭業。 秋七月乙亥,以宋王劉昶為大將軍。 壬午,侍中、大司馬、安定王休薨。 辛卯,高麗國遣使朝貢。 壬辰,車駕北巡。 戊戌,謁金陵。 辛丑,幸朔州。 是月,島夷蕭鸞殺其主蕭昭業,立昭業弟昭文。 八月癸卯,皇太子朝於行宮。 甲辰,行幸陰山,觀雲川。 丁未,幸閲武台,臨觀講武。 癸丑,幸懷朔鎮。 己未,幸武川鎮。 辛酉,幸撫冥鎮。 甲子,幸柔玄鎮。 乙丑,南還。 所過皆親見高年,問民疾苦,貧窘孤老賜以粟帛。 丙寅,詔六鎮及禦夷城人,年八十以上而無子孫兄弟,終身給其廩粟;七十以上家貧者,各賜粟十斛。 又詔諸北城人,年滿七十以上及廢疾之徒,校其元犯,以准新律。 事當從坐者,聽一身還鄉,又令一子撫養,終命之後,乃遣歸邊;自余之處,如此之犯,年八十以上,皆聽還。 戊辰,車駕次旋鴻池。 庚午,謁永固陵。 辛未,還平城宮。 九月壬申朔,詔曰:「三載考績,自古通經;三考黜陟,以彰能否。 今若待三考然後黜陟,可黜者不足為遲,可進者大成賒緩。 是以朕今三載一考,考即黜陟,欲令愚滯無妨于賢者,才能不壅于下位。 各令當曹考其優劣,為三等。 六品以下,尚書重問;五品以上,朕將親與公卿論其善惡。 上上者遷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 」 壬午,帝臨朝堂,親加黜陟。 壬辰,陰平王楊炅來朝。 冬十月甲辰,以太尉、東陽王丕為太傅。 戊申,親告太廟,奉遷神主。 辛亥,車駕發平城宮。 壬戌,次於中山之唐湖。 乙丑,分遣侍臣巡問民所疾苦。 己巳,奉信都。 庚午,詔曰:「比聞緣邊之蠻,多有竊掠,致有父子乖離,室家分絶,既虧和氣,有傷仁厚。 方一區宇,子育萬姓,若苟如此,南人豈知朝德哉?可詔荊、郢、東荊三州勒敕蠻民,勿有侵暴。 」 是月,蕭鸞廢殺其主蕭昭文而僭立。 十有一月辛未朔,詔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 丁丑,車駕幸鄴。 甲申,經比干之墓,傷其忠而獲戾,親為弔文,樹碑而刊之。 己丑,車駕至洛陽。 蕭鸞雍州刺史曹虎據襄陽請降。 十有二月辛丑朔,遣行征南將軍薛真度督四將出襄陽,大將軍劉昶出義陽,徐州刺史元衍出鐘離,平南將軍劉藻出南鄭。 壬寅,革衣服之制。 癸卯,詔中外戒嚴。 戊申,優復代遷之戶租賦三歲。 己酉,詔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辛亥,車駕南伐。 丁卯,詔郢豫二州之民:百齡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鰥老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緣路之民復田租一歲;孝悌廉義、文武應求具以名聞。 戊辰,車駕至懸瓠。 己巳,詔壽陽、鐘離、馬頭之師所獲男女之口皆放還南。 十有九年春正月辛未朔,朝饗群臣于懸瓠。 癸酉,詔禁淮北之民不得侵掠,犯者以大闢論。 甲戌,檄喻蕭鸞。 丙子,鸞龍陽縣開國侯王朗自渦陽來降。 壬午,講武于汝水之西,大賫六軍。 丙申,平南將軍王肅頻破蕭鸞將,擒其寧州刺史董巒。 己亥,車駕濟淮。 二月甲辰,幸八公山。 路中雨甚,詔去蓋;見軍士病者,親隱恤之。 戊申,車駕巡淮而東,民皆安堵,租運屬路。 壬子,高麗國遣使朝獻。 丙辰,車駕至鐘離。 戊午,軍士擒蕭鸞三千卒。 帝曰:「在君為君,其民何罪?」於是免歸。 辛酉,車駕發鐘離,將臨江水。 司徒馮誕薨。 壬戌,乃詔班師。 丁卯,遣使臨江數蕭鸞殺主自立之罪惡。 三月戊寅,幸邵陽。 戊子,太師馮熙薨。 乙未,幸下邳。 鄧至國遣使朝貢。 第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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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第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