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一年,監察御史段文昌,與崔植同前入台。 先是御史崔玄亮,察院之長。 每以二監察後至,不由科名,接待間多所脫略。 段與崔深銜之。 元和十五年春,穆宗皇帝龍飛,命二公入相。 段自翰長中書舍人拜,植自御史中丞拜。 同在中書。 時玄亮罷密州刺史,謁宰相。 二相相顧,掏玄亮名曰:「此人不久往他役,而有心求官。 」時門下侍郎蕭俯亦在長安,因問二相。 二相具以事對。 蕭相曰:「若如此,且令此漢閒三五年可矣。 」不數日,宣州奏歙州刺史闕。 其日印在段相宅,便除歙州刺史。 明日,段入朝,都忘前事,到中書大怒,責吏房主事陽述云:「威權在君,更須致宰相。 必是此賊納賄除官,若不是人吏取錢,崔玄亮何由得歙州刺史?」述惶怖謝罪云:「文書都不到本房,昨日是相公手書擬名進黃。 」及檢勘,翻省述忘,實是自書。 植欲改擬覆奏。 段曰:「安知不是天與假吾手耳。 」遂放敕下。 (出《續定命錄》) 【譯文】 元和十一年,監察御史段文昌和崔植同時進入御史台。 先前御史崔玄亮是監察院的長官。 看到崔和段是後來的,不是科舉出身,接待時神色輕慢,段文昌和崔植非常反感。 元和十五年春天,穆宗皇帝即位。 任命兩人為宰相。 段文昌從翰長中書舍人提升,崔植從御史中丞提升。 同入中書省。 這時崔玄亮被解除了密州刺史職務,來京城拜見宰相。 兩位宰相互看看,指着崔玄亮的名字說:「這個人不久還將把他支得遠遠的,還想來求當京官。 」當時兩位宰相的學生侍郎蕭俯也在長安,問兩位宰相。 兩位宰相將看法說了。 蕭俯說:「既然這樣,就讓他閒個三年五載。 」不幾天,宣州報告歙州刺史出缺。 當天相印在段文昌的家裡,段文昌便隨手任命了崔玄亮為歙州刺史。 第二天,段文昌上朝,將昨天的事全忘了。 回到中書省大發雷霆,責問吏房主事陽述說:「你這樣有權威,還需要宰相幹什麼?必然是這個賊子給你行賄才被任命,要不是人事官員收了錢,崔玄亮怎麼當上了歙州刺史?」陽述膽顫心驚地檢討說:「公文本來都不傳到本房,昨天是宰相親筆寫的推薦公文報送給皇帝的。 」等到段文昌檢查核對,才忽然想起來,確實是自己寫的批文。 崔植想要改變人選重新請示皇帝,段文昌說:「怎麼知道不是上天假借我的手呢?」就把任命發下去了。 韋貫之 武元衡與韋貫之,同年及第。 武拜門下侍郎,韋罷長安尉,赴選,元衡以為萬年丞。 過堂日,元衡謝曰:「某與先輩同年及第,元衡遭逢,濫居此地。 使先輩未離塵土,元衡之罪也。 」貫之嗚咽流涕而退。 後數月,除補闕。 是年,元衡帥西川。 三年後入相。 與貫之同日宣制。 (出《續定命錄》) 【譯文】 武元衡和韋貫之同一年考中進士,武元衡被任命為門下侍郎,韋貫之被免除長安尉,等等重新任命,武元衡任命韋貫之為萬年丞。 在官員們互通姓名拜見丞相的日子裡,武元衡對韋貫之說:「我與前輩同年考中進士,元衡多遭受苦難,濫竽充數做了官,使先輩仍然沒有職務,這都是元衡的罪過呀!」韋貫之痛哭着退了出去。 幾個月以後韋貫之補缺得到了任命。 當年,武元衡統帥鎮守西川,三年後入朝當了宰相,與韋貫之同一天到任。 卷第一百五十五 定數十 衛次公 李固言 楊收 鄭朗 段文昌 崔從 郭八郎 張宣 韓皋 衛次公 唐吏部侍郎衛次公,早負耿介清直之譽。 憲宗皇帝將欲相之久矣。 忽夜召翰林學士王涯草麻,內兩句褒美云:「鷄樹之徒老風煙,鳳池之空淹歲月。 」詰旦,將宣麻。 案出,忽有飄風墜地,左右收之未竟,上意中輟,令中使止其事。 仍雲,麻已出,即放下,未出即止。 由此遂不拜。 終於淮南節度。 (出《續定命錄》) 【譯文】 唐朝吏部侍郎衛次公,早就有耿直清廉的好聲譽,憲宗皇帝很久就想任命他為宰相。 一天晚上忽然召來翰林學士起草任命衛次公為宰相的詔書,其中有兩句褒獎的話是:鷄樹之徒老風煙,鳳池之空淹歲月。 ”第二天早上,剛要宣佈詔書,打開的案卷忽然被風吹到了地上,左右的人想接但沒有接住。 於是皇帝改變了主意,命令太監停止辦理這件事,並且說:「如果詔書已經發下去了,就繼續辦理執行,如果還沒有發出,就停止辦理。 」由於這個原因,一直沒有任命衛次公為宰相,衛次公死的時候官職是淮南節度使。 李固言 相國李固言,元和六年,下第游蜀。 遇一姥,言「郎君明年美蓉鏡下及第,後二紀拜相,當鎮蜀土,某此不復見郎君出將之榮也,願以季女為托。 」明年,果狀頭及第。 詩賦有人鏡芙蓉之目。 後二十年,李公登庸。 其姥來謁,李公忘之。 姥通曰:「蜀民老姥,嘗囑李氏者。 」李公省前事,具公服謝之,延入中堂。 見其女。 坐定又曰:「出將入相定矣。 」李公為設盛饌,不食。 唯飲酒數杯,便請別。 李固留不得,但言乞庇我女。 因贈金皂襦幗,並不受,唯取其妻牙梳一枚,題字記之。 李公從至門,不復見。 及李公鎮蜀日,盧氏外孫子,九齡不語,忽弄筆硯。 李戲曰:「爾竟不語,何用筆硯為?」忽曰:「但庇成都老姥愛女,何愁筆硯無用耶?」李公驚悟,即遣使分訪之。 有巫董氏者,事金天神,即姥之女。 言能語此兒,請祈華岳三郎。 李公如巫所說,是兒忽能言。 因是蜀人敬(「人敬」二字原本無,據《酉陽雜俎續》二補)董如神,祈無不應。 富積數百金,怙勢用事,莫敢言者。 洎相國崔鄲來鎮蜀,遽毀其廟,投土偶于江,仍判事金天王董氏杖背,遞出西界。 尋在貝州,李公婿盧生舍于家,其靈歇矣。 (出《酉陽雜俎》) 【譯文】 第30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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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3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