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魏末期,齊州的和尚志湛,住在泰山北邊深谷的啣草寺中。 通情達理,少言寡語,四面太平,常年誦讀法華經。 將死的時候,神僧寶志對梁武帝說:「北方啣草寺須陁洹聖僧,今日滅度了。 」釋志湛死時,沒有煩惱而終,兩手各伸着一指。 有一個梵僧說:「這是初果人。 」埋葬在山中,以後挖掘出來一看,只有舌頭象以前一樣。 大家為他立了塔讚頌他的功德。 五侯寺僧 後魏范陽五侯寺僧,失其名,誦法華為常業。 初死,權殮堤下,後改葬,骸骨並枯,唯舌不壞。 雍州有僧誦法華,隱白鹿山,感一童子供給。 及死,置屍岩下,余骸並枯,唯舌不朽。 (出《法苑珠林》) 【譯文】 後魏范陽五侯寺和尚,不知他的姓名,以誦法華經為常業。 當初死的時候,暫時埋在堤下,後改葬,發現屍骨已枯萎,唯獨舌頭不壞。 雍州有個和尚誦讀法華經,隱居于白鹿山中,感動了一個童子每天給他送衣服。 一直到死他的屍體放在岩石下,屍骨都已枯幹,只是舌頭不爛。 釋智聰 唐潤州攝山棲霞寺釋智聰,嘗住揚州安樂寺。 大業之亂,思歸無計,隱江荻中,誦法華經,七日不食。 恆有虎繞之,聰曰:「吾命須臾,卿須可食。 」虎忽發言曰:「造天立地,無有此理。 」(「理」原作「禮」,據明抄本改。 )忽有一老翁,榜舟而至,翁曰:「師欲渡江至棲霞寺,可即上船。 」四虎一時淚流,聰曰:「爾與我有緣也。 」於是挾四虎利涉,既達南岸,船及老人,不知所在。 聰領四虎往棲霞舍利塔西,經行坐禪,眾徒八十,咸不出院,若有所事,一虎入寺鳴號,以為恆式。 聰至貞觀中遷化,年九十九矣。 (出唐《高僧傳》) 【譯文】 唐朝潤州攝山棲霞寺和尚智聰,曾經住在揚州的安業寺。 大業之亂時,沒有辦法回老家。 暫隱居在江邊蘆荻中,誦讀法華經,七天不吃不喝。 常常有老虎圍繞着他。 智聰說:「我的命快完了,你不久就可以吃我的肉了。 」老虎忽然說到:「天地間沒有這個道理。 」忽然有一個老翁,划著船過來,老翁說:「你想渡江至棲霞寺,就可以上船了。 」四隻虎一起流淚。 智聰說:「你們和我有緣。 」於是帶上四隻虎奮力涉渡,到達南岸時,船和老人都不知去處。 智聰領着四虎去棲霞寺舍利塔西,坐禪唸經。 弟子八十人都不出院門,如果有事,一隻虎就進入寺內鳴叫,形成規律。 智聰到貞觀年中死去,年齡九十九歲。 曇韻禪師 唐曇韻禪師,定州人。 隋末喪亂,隱于離石北山。 常誦法華,欲寫其經,無人同志,如此積年。 忽有書生來詣之,仍以寫經為請。 禪師大歡喜,清旦食訖,澡浴,著淨衣,入淨室,受八戒,口含旃檀,燒香懸幡,寂然抄寫,至暮方出。 明復如初,曾不告倦。 及繕寫畢,乃至裝褫,一如正法。 書生告去,送至門,忽失所在。 禪師持誦,曾無暫廢。 後遭胡賊,倉卒逃避,方箱盛其經,置高岩上。 經年賊敗,乃尋經,于岩下獲之。 中箱糜爛,應手灰滅,撥朽見經,如舊鮮好。 (出《法苑珠林》) 【譯文】 唐朝曇韻神師是定州人。 隋末戰亂,隱居在離石北山。 常誦法華經,想要寫下那些經,沒有人和他一起做,如此多年。 忽然有個書生來拜見他,竟然請求為他寫經。 禪師非常高興,書生清晨吃完飯,洗了澡,穿上淨衣,入淨室,受八戒,口含着旃檀,燒香掛幡,寂寂地抄寫,到了晚上才出來。 第二天又是那樣,不知疲倦,等到寫完,才脫去衣服。 一切都很符合法規。 書生告辭而去,送到門口,忽然不見了。 禪師誦讀經書,絲毫不廢。 以後僧遭到胡賊的劫難,倉猝逃避,箱子裡裝着那個經書,就把它放在高岩上。 過一年後賊敗退,於是尋找經書,在岩石下找到了。 巾箱已腐爛,用手一碰便變成灰,撥開灰看見經書,象先前一樣完好。 李山龍 唐李山龍,馮翊人,左監門校尉。 武德中,暴亡而心不冷,家人未忍殯殮。 至七日而蘇。 自說云:當死時,見被收錄,至一官署,甚廣大。 庭前有數千囚人,枷鎖杻械,皆北面立。 吏將山龍至庭,廳上大官坐高床,侍衛如王者,尋呼山龍至階。 王問汝平生作何福業,山龍對曰:「鄉人每設齋,恆請施物助之。 」王曰:「汝身作何善業?」山龍曰:「誦法華經,日兩卷。 」王曰:「大善,可升階來。 」北間有高座,王曰:「可升座誦經。 」王即起立,山龍坐訖,王乃向之而坐。 山龍開經曰:「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 」王曰:「請法師下。 」山龍復立階下,顧庭前囚,已盡去矣。 王曰:「君誦經之福,非唯自利,眾因聞經,皆已獲免,豈不善哉!今放君還。 」謂吏曰:「可將此人歷觀諸獄。 」吏即引東行百餘步,見一鐵城,甚廣大,城旁多小窗,見諸男女,從地飛入窗中,即不復出。 山龍怪問之,吏曰:「此是大地獄,中有分隔,罪計各隨本業,赴獄受罪耳。 」山龍聞之悲懼,稱南無佛,請吏求出院。 見有大鑊,火猛湯沸,旁有二人坐臥。 山龍問之,二人曰:「我罪報入此鑊湯,蒙賢者稱南無佛,故獄中諸罪人,皆得一日休息疲睡耳。 」山龍又稱南無佛。 吏謂山龍曰:「官府數移改,今王放君去,可白王請抄。 若不爾,恐他官不知,更復追錄。 」山龍即謁王請抄,王書一行字付吏,曰:「為取五道等署。 」吏受命,將山龍更歷兩曹,各廳事侍衛亦如此,吏皆請其官署,各書一行訖,付山龍。 出門,有三人謂之曰:「王放君去,各希多少見遺。 」吏謂山龍曰:「彼三人者,是前收錄使人。 一人以赤繩縛君者,一人以棒擊君頭者,一人以袋吸君氣者,今見君還,故來求乞。 」山龍惶懼謝曰:「愚不識公,請至家備物,但不知何處送之。 」三人曰:「于水邊古樹下燒之。 」山龍諾。 吏送歸家,見親眷哀哭,經營殯具,山龍至屍旁即蘇,曰:「以紙錢束帛並酒食,自于水邊燒之。 」忽見三人來謝曰:「愧君不失信,重相贈遺。 」言畢不見。 (出《冥報記》) 【譯文】 第1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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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1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