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開元十五年,有敕天下村坊佛堂;小者並拆除,功德移入側近佛寺;堂大者,皆令閉封。 天下不信之徒,並望風毀拆,雖大屋大像,亦殘毀之。 敕到豫州,新息令李虛嗜酒倔強,行事違戾,方醉而州符至,仍限三日報。 虛見大怒,便約胥正,界內毀拆者死。 於是一界並全。 虛為人,好殺愎戾,行必違道,當時非惜佛宇也,但以忿限故全之,全之亦不以介意。 歲余,虛病,數日死。 時正暑月,隔宿即斂。 明日將殯,母與子繞棺哭之。 夜久哭止,聞棺中若指爪戛棺聲。 初疑鼠,未之悟也。 斯須增甚,妻子驚走。 母獨不去,命開棺。 左右曰:「暑月恐壞。 」母怒,促開之,而虛生矣。 身頗瘡爛,於是浴而將養之,月餘平復。 虛曰:初為兩卒拘至王前,王不在,見階前典吏,乃新息吏也,亡經年矣。 見虛拜問曰:「長官何得來?」虛曰:「適被錄而至。 」吏曰:「長官平生,唯以殺害為心,不知罪福,今當受報,將若之何!」虛聞懼,請救之。 吏曰:「去歲拆佛堂,長官界內獨全,此功德彌大。 長官雖死,亦不合此間追攝。 少間王問,更勿多言,但以此對。 」虛方憶之,頃王坐。 主者引虛見王,王曰:「索李明府善惡簿來。 」即有人持一通案至,大合抱,有二青衣童子亦隧文案。 王命啟牘唱罪,階吏讀曰:「專好割羊腳。 」吏曰:「合杖一百,仍割其身肉百斤。 」王曰:「可令割其肉。 」虛曰:「去歲有敕拆佛堂,毀佛像,虛界內獨存之,此功德可折罪否?」王驚曰:「審有此否?」吏曰:「無」。 新息吏進曰:「有福簿在天堂,可檢之。 」王曰:「促檢,」殿前垣南有樓數間,吏登樓檢之,未至。 有二僧來至殿前,王問師何所有,一答曰:「常誦金剛經。 」一曰:「常讀金剛經。 」王起合掌曰:「請法師登階。 」王座之後,有二高座,右金左銀,王請誦者坐金座,讀者坐銀座。 坐訖開經,王合掌聽之。 誦讀將畢,忽有五色雲至金座前,紫雲至銀座前,二僧乘雲飛去,空中遂滅。 王謂階下人曰:「見二僧乎?皆生天矣!」於是吏檢善簿至,唯一紙,因讀曰:「去歲敕拆佛堂,新息一縣獨全,合折一生中罪,延年三十,仍生善道。 」言畢,罪簿軸中火出,焚燒之盡。 王曰:「放李明府歸。 」仍敕兩吏送出城南門,見夾道並高樓大屋,男女雜坐,樂飲笙歌。 虛好絲竹,見而悅之。 兩吏謂曰:「急過此無顧,顧當有損。 」虛見飲處,意不能忍行,佇立觀之。 店中人呼曰:「來」。 吏曰:「此非善處,既不相取信,可任去。 」虛未悟,至飲處,人皆起,就坐,奏絲竹,酒至,虛酬酢畢,將飲之,乃一杯糞汁也,臭穢特甚。 虛不肯飲,即有牛頭獄卒,出於床下,以叉刺之,洞胸,虛遽連飲數杯,乃出。 吏引虛南,入荒田小徑中,遙見一燈炯然,燈旁有大坑,昏黑不見底,二吏推墮之,遂蘇。 李虛素性凶頑,不知罪福,而被酒違戾,以全佛堂,明非己之本心也。 然猶身得生天,火焚罪簿,獲福若此,非為善之報乎!與夫日夜精勤,孜孜為善,既持僧律,常行佛言,而不離生死,未之有也。 (出《紀聞》) 【譯文】 第11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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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1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