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僧會,其先康居國人,世居天竺,其父因商賈移于交趾。 會年十餘歲,二親並亡,以至性奉孝。 服畢出家,厲行甚峻。 為人弘雅有識量,篤志好學,明解三藏,博覽六經,天文圖緯,多所綜涉,辨于樞機,頗屬文翰。 時孫權已制江右,而佛教未行。 先有優婆塞支謙字恭明,一名越,本月支人,來游漢境。 初漢桓靈之世,有支讖譯(譯原作悔,據明抄本改)出眾經。 有支亮,字絶明,亮學于讖。 謙又受業于亮。 博覽經籍,莫不諳究,世間伎藝,多所綜習,遍學異書,通六國語。 其為人細長黑瘦,眼多白而睛黃。 時人為之語曰:「支郎眼中黃,形軀雖細是智囊。 」漢未遇亂,避地于吳。 孫權聞其才慧,召見之日,拜為博士,使輔導東宮。 與韋曜諸人共盡匡益,但生自外域,故吳志不載。 謙以大教雖行,而經多梵文,未盡翻譯,己妙善方言,方欲集眾本,譯為漢文。 從吳黃武元年至建興中,所出維摩、大般若、泥洹、法句、瑞應、本起等四十九經。 曲得聖儀。 辭旨文雅。 又依無量壽中本起,制菩薩連句梵唄三契,並注了本先死經等。 皆行于世。 時吳地初染大法。 風化未全。 僧會欲使道振江左,興立圖寺,乃杖錫東遊。 以吳赤烏十年。 初達建業,營立茅茨,沒像行道。 時吳國以初見沙門服形,末及其道,疑為矯異。 有司奏曰:「有異人入境,自稱沙門,容服非恆。 事應察檢。 」權曰:「昔漢明夢神,號稱為佛。 彼之所事,豈其遺風耶?」即召會詰問:「有何靈驗?」會曰:「如來遷跡,忽逾千載,遺骨舍利,神曜無方。 昔阿育王起塔,及八萬四千。 夫塔寺之興,以表遺化也。 」權以為誇誕,乃謂會曰:「若能得舍利,當為造搭,苟其虛妄,國有常刑。 」會請期七日。 乃謂其屬曰:「法之興廢,在此一舉,今不至誠,後將何及。 」乃共潔齋淨室,以銅瓶加幾,燒香禮請。 七日期畢,寂然無應。 求申二七,亦復如之。 權曰:「此欺誑,」將欲加罪。 會更請三七日,權又特聽。 會請法侶曰:「宣尼有言:『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法雲應降,而吾等無感,何假王憲?當以誓死為期耳。 」三七日暮,猶無所見,莫不震懼。 既入五更,忽聞瓶中鏗然有聲,會自往視,果獲舍利。 明旦,權自手執瓶,瀉于銅盤。 舍利所沖,盤即破碎。 權大肅然驚起,而曰:「希有之瑞也。 」會進而言曰:「舍利威神,豈直光相而已。 乃卻燒之火不能焚,金剛之杵不能碎。 」權命令試之。 會更誓曰:「法雲方被,蒼生仰澤,願更垂神蹟,以廣示威靈。 」乃置舍利於鐵砧鎚上,使力者擊之,於是砧鎚俱陷,舍利無損。 權大嗟伏,即為建塔。 以始有佛寺,故號建初寺,因名其地為陁裡。 由是江左大法遂興。 至孫皓即位,法令苛虐,廢棄淫祠,及佛寺並欲毀壞。 皓曰:「此又何由而興?若其義教貞正,與聖典相應者,當存奉其道。 如其無實,皆悉焚之。 」諸臣僉曰:「佛之威力,不同於神。 康會感瑞,大皇創寺。 今若輕毀,恐貽後悔。 」皓遣張昱詣寺詰會。 昱雅有才辯,難問縱橫。 會應機騁辭,文理鋒出。 自旦之夕,昱不能屈。 既退,會送於門。 時寺側有淫祠在,昱曰:「玄化既敷,此輩何故近而不革?」會曰:「震霆破山,聾者不聞,非音之細。 苟在理通,則萬里懸應,如其阻塞,則肝膽楚越。 」昱還,嘆會材明,非臣所測,願天鑒察之。 皓大集朝賢,以車馬迎會。 會既坐,皓問曰:「佛教所明,善惡報應,何者是耶?」會對曰:「夫明主以孝慈訓世,則赤鳥翔而老人見;仁德育物,則體泉湧而嘉苗出。 善既有瑞,惡亦如之。 故為惡於隱,鬼得而誅之,為惡於顯,人得而誅之。 易稱『積善餘慶』,詩詠『求福不回』。 雖儒典之格言,即佛教之明訓。 」皓曰:「若然,則周孔已明,何用佛教?」會曰:「周孔所言,略示近跡,至于釋教,則備極幽微。 故行惡則有地獄長苦,修善則有天宮永樂。 舉茲以明勸沮,不亦大哉?」皓當時無以折其言。 皓雖聞正法,而昏暴之性,不勝其虐。 後使宿衛兵入後宮治園,于地得一金像,高數尺,呈皓。 皓使著不淨處,以穢汁灌之,共諸群臣,笑以為樂。 俄爾之間,舉身大腥,陰處尤痛,叫呼徹天。 大史占言:「犯大神所為。 」即祈祝諸廟求福,命綵女即迎像置殿上,香湯洗數十遍,燒香懺悔。 皓叩頭于地,自陳罪狀。 有頃痛間。 遣使至寺,請會說法。 會即隨入,皓具問罪福之由。 會為敷折,辭甚精要。 皓先有才解,忻然大悅,因求看沙門戒。 會以戒文禁秘,不可輕宣,乃取本業百三十五願,分作二百五十事,行住坐臥,皆願眾生。 皓見慈願廣普,益增善意,即就會受五戒,旬日疾瘳。 乃于會所住,更加修飾,宣示宗室,莫不畢奉。 會在吳朝,亟說正法,以皓性凶粗,不及妙義,唯敘報應近事,以開其心。 會于建初寺譯出眾經,所謂阿難念彌陀經(陀經二字原本無,據高僧傳補)、鏡而王察微王梵皇經等,又出小品及六度集雜譬喻等經。 並妙得經體,文義允正。 又傳泥洹唄聲,清摩哀亮,一代模式。 又注安般守意法竟道樹等三經。 並制經序,辭趣雅俊,義旨微密。 並見行于世。 吳天紀四年四月,皓降晉(晉原作旨,據明抄本改)。 九月,會遘疾而終。 是歲晉武太康元年也。 至晉成帝咸和中,蘇峻作亂,焚會所建塔,司空何充復更修造。 平西將軍趙誘世不奉法,傲蔑三寶,入此寺,謂諸道人曰:「久聞此塔屢放光明,虛誕不經。 所謂能信,若必目睹,所不能耳。 」言竟,塔即出五色光,照耀堂剎。 誘肅然毛豎,由此信敬。 于寺東更立小塔。 遠由大聖神感,近亦康會之力也,故圖寫厥像,傳之於今爾。 (出《高僧傳》) 【譯文】 第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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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