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奉字君異,候官縣人。 吳先主時,有一個年輕人任候官縣的長吏,見董奉當時有四十來歲,他不知道董奉有道術。 後來這位長吏罷官走了,五十多年後又擔任了另外的職務,經過候官縣,見當年的同事都老了,而董奉的容貌似和五十年前一樣。 他就問董奉:「你是不是得了道呢?我當年看見你是這樣,現在我已白髮蒼蒼,可你卻比當年還年輕,這是怎麼回事?」董奉含糊地應了一句:「這是偶然的事罷了。 」交州刺史杜燮得了暴病死去,已經停屍三天,正好董奉在交州,聽說後就前去看望,把三個藥丸放在死者嘴裡,又給灌了些水,讓人把死者的頭捧起來搖動着讓藥丸溶化,不一會兒,杜燮的手腳就像能動,臉上有了活人的顏色,半日就能坐起來,四天後就能說話了。 杜燮說:「我剛死的時候就像在夢中,看見來了十幾個穿黑衣的人把我抓上車去,進了一個大紅門把我塞進了監獄。 監獄裡都是小單間,一間裡只能住一個人。 他們把我塞進一個小單間裡,用土把門封上,就看不見一點光亮了。 我忽然聽見門外有人說太乙真人派人來召我,又聽見有人挖開門上封的泥土,半天才把我弄出來。 這時我看見有一輛支着紅傘蓋的馬車,車上坐著三個人,有一個人拿着符節,招呼我上車。 車把我送到家門口我醒了,就復活了。 」杜燮向董奉跪拜說:「承蒙您救死復生的大恩,我該怎樣報效呢?」於是他就給董奉在院裡蓋了一座樓侍奉他。 董奉不吃別的東西,只吃乾肉和棗,還能喝一點酒,杜燮就一天三次供奉肉、棗和酒。 董奉每次進食都像鳥一樣騰空來到座位,吃完了就飛走,別人常常無所察覺。 這樣過了一年多,董奉辭別離去。 杜燮哭着輓留也留不住,就問董奉要去什麼地方,要不要租買一條大船。 董奉說:「我不要船,只要一具棺木就行了。 」杜燮就準備了一具棺木。 第二天中午董奉就死了,杜燮把他裝殮後埋葬了。 七天後,有個從容昌來的人捎話給杜燮,說董奉感謝他,望他多多珍重。 杜燮知道董奉未死,就到墓地打開棺材,見裡面只有一塊綢子。 綢子的一面畫着個人形,另一面用硃砂畫了道符。 後來董奉回到豫章廬山下住,有一個人得了熱病,快死了,用車拉著來見董奉,叩頭哀求董奉救命。 董奉讓病人坐在一間屋子裡,用五層布單子蒙上他,讓他別動。 病人說起初覺得一個什麼動物舔他身子的每一個地方,使他疼痛難忍。 這個東西的舌頭好像有一尺多長,喘氣像牛一樣粗,不知是個什麼玩藝兒。 過了很久那東西走了。 董奉就把病人身上的布單揭下來給他洗澡,然後就讓他回家。 董奉告訴病人不久就會好,注意不要受風。 十幾天後,病人身上的皮全脫掉了,全身通紅十分疼痛,只有洗澡才能止痛。 二十天後,病人身上長出新皮,病也好了,皮膚十分光滑,像凝結後的油脂。 後來當地忽然大旱,縣令丁士彥和官員們議論說:「聽說董奉有道術,也許能降雨。 」就親自帶了禮物拜見董奉,說了旱情。 董奉說:「下雨還不容易嗎?」說著抬頭看看自己的屋子後說:「貧道的屋子都露天了,我擔心真來了雨我可怎麼辦。 」縣令立刻明白了,就說:「先生只要能行雨,我保證馬上給你蓋新房子。 」第二天,縣令自己帶著官員民工一百多人,運來了竹子木材,屋架很快立起來了。 但和泥沒有水,打算到幾里外去運水。 董奉說:「不必了,今晚將有大雨。 」他們就沒去運水。 到了晚上果然下起了大雨,水把高處低處的田地都灌平了,老百姓都高興壞了。 董奉住在山裡不種田,天天給人治病也不取分文。 得重病經他治好的,就讓患者栽五棵杏樹,病輕的治好後栽一棵,這樣過了幾年就栽了十萬多株杏樹,成了一大片杏林。 他就讓山中的鳥獸都在杏林中嬉戲,樹下不生雜草,像是專門把草鋤盡了一樣。 杏子熟後,他就在杏林裡用草蓋了一間倉房,並告訴人們,想要買杏的不用告訴他,只要拿一罐糧食倒進倉房,就可以裝一罐杏子走。 曾經有個人拿了很少的糧食,卻裝了很多的杏,這時杏林裡的一群老虎突然吼叫着追了出來,那人聽得捧着裝杏的罐子急忙往回跑,由於驚惶逃命,一路上罐裡的杏子掉出去不少。 到家一看,剩下的杏正好和送去的糧食一樣多。 有時有人來偷杏,老虎就一直追到偷杏人的家中把他咬死,死者家的人知道是因為偷了杏,就趕快把杏拿來還給董奉,並磕頭認罪,董奉就讓死者復活。 董奉每年把賣杏得來的糧食全部救濟了貧困的人和在外趕路缺少路費的人,一年能散髮出去兩萬斛糧食。 縣令有個女兒被鬼纏住,醫治無效,就投奔董奉求治,並說如果治好了就把女兒許給董奉為妻。 董奉答應了,就施起法術,召來了一條幾丈長的白鱷魚,鱷魚自己在地上一直爬到縣令家門口,董奉就讓隨從的人把鱷魚殺死,縣令女兒的病就好了。 董奉就娶了縣令的女兒,但很久沒有兒女。 董奉經常外出,妻子一人在家很孤單,就收養了一個女孩。 女孩長到十幾歲後,有一天董奉騰空升入雲中成仙而去了。 他的妻子和養女仍然住在家裡,靠賣杏維持生活,有敢欺騙她們母女的,老虎仍然追咬。 董奉在人間三百多年才仙去,容貌仍像三十歲的人。 李常在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 少治道術,百姓累世奉事。 計其年,已四五百歲而不老,常如五十許人。 治病,困者三日(日原作月,據明抄本改),微者一日愈。 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 去時從其弟子曾家孔家,各請一小兒,年皆十七八。 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即遣送之。 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兒,遣歸置其家所臥之處。 徑還,勿與家人語。 二子承教,以杖歸家,家人了不見兒去。 後乃各見死在床上,二家哀泣,殯埋之。 百餘日,弟子從郫縣逢常在,將此二兒俱行,二兒與弟子泣語良久,各附書到。 二家發棺視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 後三十餘年,居地肺山。 更娶婦。 常在先婦兒乃往尋求之。 未至十日,常在謂後妻曰:「吾兒欲來見尋,吾當去,可將金餅與之。 」及至,求父所在,婦以金與之。 兒曰:「父舍我去數十年,日夜思戀,聞父在此,故自遠來覲省,不求財也。 」乃止。 三十日父不還,兒乃欺其母曰:「父不還,我去矣。 」至外,藏於草間。 常在還語婦曰:「此兒詐言如是,當還。 汝語之,汝長不復須我,我在法不復與汝相見。 」乃去。 少頃兒果來,母語之如此。 兒自知不復見其父,乃泣涕而去。 後七十餘年,常在忽去。 弟子見在虎壽山下居,復娶妻。 有父子,世世見之如故,故號之曰「常在」。 (出《神仙傳》) 【譯文】 第5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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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一》
第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