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慰祖,字悅宗,清河東武城人也。 父慶緒,永明中為梁州刺史。 慰祖解褐奉朝請。 父喪不食鹽,母曰:「汝既無兄弟,又未有子胤。 毀不滅性,政當不進餚羞耳,如何絶鹽!吾今亦不食矣。 」慰祖不得已從之。 父梁州之資,家財千萬,散與宗族,漆器題為日字,日字之器,流乎遠近。 料得父時假貰文疏,謂族子紘曰:「彼有,自當見還;彼無,吾何言哉!」悉火焚之。 好學,聚書至萬卷,鄰里年少好事者來從假借,日數十帙,慰祖親自取與,未常為辭。 為始安王撫軍墨曹行參軍,轉刑獄,兼記室。 遙光好棋,數召慰祖對戲,慰祖輒辭拙,非朔望不見也。 建武中,詔舉士,從兄慧景舉慰祖及平原劉孝標,並碩學。 帝欲試以百里,慰祖辭不就。 國子祭酒沈約、吏部郎謝朓嘗于吏部省中賓友俱集,各問慰祖地理中所不悉十餘事,慰祖口吃,無華辭,而酬據精悉,一座稱服之。 朓嘆曰:「假使班、馬復生,無以過此。 」 慰祖賣宅四十五萬,買者云:「寧有減不?」答曰:「誠慚韓伯休,何容二價。 」買者又曰:「君但責四十六萬,一萬見與。 」慰祖曰:「是即同君欺人,豈是我心乎?」 少與侍中江祀款,及祀貴,常來候之,而慰祖不往也。 與丹陽丞劉渢素善,遙光據東府反,慰祖在城內。 城未潰一日,渢謂之曰:「卿有老母,宜其出矣。 」命門者出之。 慰祖詣闕自首,系尚方,病卒。 慰祖著《海岱志》,起太公迄西晉人物為四十捲,半未成。 臨卒,與從弟緯書雲「常欲更注遷、固二史,采《史》、《漢》所漏二百餘事,在廚簏,可檢寫之,以存大意。 《海岱志》良未周悉,可寫數本,付護軍諸從事人一通,及友人任昉、徐夤、劉洋、裴揆。 」又令「以棺親土,不須磚,勿設靈座」。 時年三十五。 王逡之,字宣約,琅邪臨沂人也。 父祖皆為郡守。 逡之少禮學博聞。 起家江夏王國常侍,大司馬行參軍,章安令,累至始安內史。 不之官,除山陽王驃騎參軍,兼治書御史,安成國郎中,吳令。 升明末,右仆射王儉重儒術,逡之以著作郎兼尚書左丞參定齊國儀禮。 初,儉撰《古今喪服集記》,逡之難儉十一條。 更撰《世行》五卷。 轉國子博士。 國學久廢,建元二年,逡之先上表立學,又兼著作,撰《永明起居注》。 轉通直常侍,驍騎將軍,領博士、著作如故。 出為寧朔將軍、南康相,太中、光祿大夫,加侍中。 逡之率素,衣裘不浣,機案塵黑,年老,手不釋卷。 建武二年卒。 從弟圭之,有史學,撰《齊職儀》。 永明九年,其子中軍參軍顥上啟曰:「臣亡父故長水校尉圭之,籍素為基,依儒習性。 以宋元徽二年,被敕使纂集古設官歷代分職,凡在墳策,必盡詳究。 是以等級掌司,咸加編錄。 黜陟遷補,悉該研記。 述章服之差,兼冠佩之飾。 屬值啟運,軌度惟新。 故太宰臣淵奉宣敕旨,使速洗正。 刊定未畢,臣私門凶禍。 不揆庸微,謹冒啟上。 凡五十捲,謂之《齊職儀》。 仰希永升天閣,長銘秘府。 」詔付秘閣。 祖沖之,字文遠,范陽薊人也。 祖昌,宋大匠卿。 父朔之,奉朝請。 沖之少稽古,有機思。 宋孝武使直華林學省,賜宅宇車服。 解褐南徐州迎從事,公府參軍。 宋元嘉中用何承天所制歷,比古十一家為密,沖之以為尚疏,乃更造新法。 上表曰: 臣博訪前墳,遠稽昔典,五帝躔次,三王交分,《春秋》朔氣,《紀年》薄蝕,談、遷載述,彪、固列志,魏世注歷,晉代《起居》,探異今古,觀要華戎。 書契以降,二千餘稔,日月離會之征,星度疏密之驗,專功耽思,咸可得而言也。 加以親量圭尺,躬察儀漏,目盡毫釐,心窮籌策,考課推移,又曲備其詳矣。 然而古歷疏舛,類不精密,群氏糾紛,莫審其會。 尋何承天所上,意存改革,而置法簡略,今已乖遠。 以臣校之,三睹厥謬,日月所在,差覺三度,二至晷景,幾失一日,五星見伏,至差四旬,留逆進退,或移兩宿。 分至失實,則節閏非正;宿度違天,則伺察無準。 臣生屬聖辰,詢逮在運,敢率愚瞽,更創新曆。 謹立改易之意有二,設法之情有三。 改易者一:以舊法一章,十九歲有七閏,閏數為多,經二百年輒差一日。 節閏既移,則應改法,歷紀屢遷,實由此條。 今改章法三百九十一年有一百四十四閏,令卻合周、漢,則將來永用,無復差動。 其二:以《堯典》雲「日短星昴,以正仲冬」。 以此推之,唐世冬至日在今宿之左五十許度。 漢代之初即用秦歷,冬至日在牽牛六度。 漢武改立《太初曆》,冬至日在牛初。 後漢四分法,冬至日在鬥二十二。 晉世姜岌以月蝕檢日,知冬至在斗十七。 今參以中星,課以蝕望,冬至之日在斗十一。 通而計之,未盈百載,所差二度。 舊法並令冬至日有定處,天數既差,則七曜宿度,漸與舛訛。 乖謬既著,輒應改易。 僅合一時,莫能通遠。 遷革不已,又由此條。 今令冬至所在歲歲微差,卻檢漢注,並皆審密,將來久用,無煩屢改。 第1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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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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