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良敦義愛古。 郡民朱百年有至行,先卒,賜其妻米百斛,蠲一民給其薪蘇。 郡閣下有虞翻舊床,罷任還,乃致以歸。 後於西邸起古齋,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 夏禹廟盛有禱祀,子良曰:「禹泣辜表仁,菲食旌約,服玩果粽,足以致誠。 」使歲獻扇簟而已。 建元二年,穆妃薨,去官。 仍為征虜將軍、丹陽尹。 開私倉賑屬縣貧民。 明年,上表曰:「京尹雖居都邑,而境壤兼跨,廣袤周輪,幾將千里。 縈原抱隰,其處甚多,舊遏古塘,非唯一所。 而民貧業廢,地利久蕪。 近啟遣五官殷沵、典簽劉僧瑗到諸縣循履,得丹陽、溧陽、永世等四縣解,並村耆辭列,堪墾之田,合計荒熟有八千五百五十四頃;修治塘遏,可用十一萬八千餘夫,一春就功,便可成立。 」上納之。 會遷官,事寢。 是年,始制東宮官僚以下官敬子良。 世祖即位,封竟陵郡王,邑二千戶。 為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鎮北將軍、南徐州刺史。 永明元年,徙為侍中、都督南兗兗徐青冀五州、征北將軍、南兗州刺史,持節如故。 給油絡車。 明年,入為護軍將軍,兼司徒,領兵置佐,侍中如故。 鎮西州。 三年,給鼓吹一部。 四年,進號車騎將軍。 子良少有清尚,禮才好士,居不疑之地,傾意賓客,天下才學皆游集焉。 善立勝事,夏月客至,為設瓜飲及甘果,著之文教。 士子文章及朝貴辭翰,皆發教撰錄。 是時上新親政,水旱不時。 子良密啟曰: 臣思水潦成患,良田沃壤變為污澤。 農政告祥,因高肆務,播植既周,繼以旱虐。 黔庶呼嗟,相視褫氣。 夫國資於民,民資于食,匪食匪民,何以能政?臣每一念此,寢不便席。 本始中,郡國大旱,宣帝下詔除民租。 今聞所在逋余尚多,守宰嚴期,兼夜課切,新稅力尚無從,故調于何取給?政當相驅為盜耳。 愚謂逋租宜皆原除,少降停恩,微紓民命。 自宋道無章,王風陵替,竊官假號,駢門連室。 今左民所檢,動以萬數,漸漬之來,非復始適,一朝洗正,理致沸騰。 小人之心,罔思前恩,董之以威,反怨後罰。 獸窮則觸,事在匪輕。 齊有天下日淺,恩洽未布,一方或饑,當加優養。 愚謂自可依源削除,未宜便充猥役。 且部曹檢校,誠存精密;令史奸黠,鮮不容情。 情既有私,理或枉謬。 耳目有限,群狡無極。 變易是非,居然可見。 詳而後取,於事未遲。 明詔深矜獄圄,恩文累墜。 今科網嚴重,稱為峻察。 負罪離愆,充積牢戶。 暑時鬱蒸,加以金鐵。 聚憂之氣,足感天和。 民之多怨,非國福矣。 頃土木之務,甚為殷廣,雖役未及民,勤費已積。 炎旱致災,或由於此。 皇明載遠,書軌未一,緣淮帶江,數州地耳。 以魏方漢,猶一郡之譬,以今比古,復為遠矣。 何得不愛其民,緩其政,救其危,存其命哉? 湘區奧密,蠻寇熾強,如聞南師未能挫戮。 百姓齊民,積年塗炭,疽食侵淫,邊虞方重。 交州夐絶一垂,實惟荒服,恃遠後賓,固亦恆事。 自青德啟運,款關受職,置之度外,不足絓言。 今縣軍遠伐,經途萬里,眾寡事殊,客主勢異,以逸待勞,全勝難必。 又緣道調兵,以足軍力,民丁烏合,事乖習鋭。 廣州積歲無年,越州兵糧素乏,加以發借,必致恇擾。 愚謂叔獻所請,不宜聽從;取亂侮亡,更俟後會。 雖緩歲月,必有可禽之理,差息發動費役之勞。 劉楷見甲以助湘中,威力既舉,蟻寇自服。 詔折租布,二分取錢。 子良又啟曰: 臣一月入朝,六登玫陛,廣殿稠人,裁奉顏色,縱有所懷,豈敢自達。 比天眚亟見,地孽亟臻,民下妖訛,好生噂沓。 谷價雖和,比室饑嗛;縑纊雖賤,駢門裸質。 臣一念此,每入心骨。 三吳奧區,地惟河、輔,百度所資,罕不自出,宜在蠲優,使其全富。 而守宰相繼,務在裒克,圍桑品屋,以準貲課,致令斬樹發瓦,以充重賦,破民財產,要利一時。 東郡使民,年無常限,在所相承,準令上直。 每至州台使命,切求懸急,應充猥役,必由窮困。 乃有畏失嚴期,自殘軀命;亦有斬絶手足,以避徭役。 生育弗起,殆為恆事。 守長不務先富民而唯言益國,豈有民貧於下,而國富於上邪? 又泉鑄歲遠,類多剪鑿,江東大錢,十不一在。 公家所受,必須輪郭完全,遂買本一千,加子七百,猶求請無地,棰革相繼。 尋完者為用,既不兼兩,回覆遷貿,會非委積,徒令小民每嬰困苦。 且錢帛相半,為制永久,或聞長宰須令輸直,進違舊科,退容奸利。 八屬近縣,既在京畿,發借徵調,實煩他邑。 民特尤貧,連年失稔,草衣藿食,稍有流亡。 今農政就興,宜蒙賑給;若逋課未上,許以申原。 兗豫二藩,雖曰舊鎮,往屬兵虞,累棄鄉土。 密邇寇庭,下無安志。 編草結庵,不違涼暑。 扶準聚洛,靡有生向。 俱稟人靈,獨絶溫飽,而賦斂多少,尚均沃實。 謂凡在荒民,應加蠲減。 又司市之要,自昔所難。 頃來此役,不由才舉,並條其重貲,許以賈衒。 前人增估求俠,後人加稅請代,如此輪迴,終何紀極?兼復交關津要,共相唇齒,愚野未閒,必加陵誑,罪無大小,橫沒貲載。 凡求試谷帛,類非廉謹,未解在事所以開容? 夫獄訟惟平,畫一在制。 雖恩家得罪,必宜申憲;鼎姓貽愆,最合從綱。 若罰典惟加賤下,闢書必蠲世族,懼非先王立理之本。 尚書列曹,上應乾象。 如聞命議所出,先諮于都,都既下意,然後付郎,謹寫關行。 愚謂郎官尤宜推擇。 第1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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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第1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