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進之,永嘉安固人也。 為郡大族。 少有志行,歷郡五官主簿,永寧、安固二縣領校尉。 家世富足,經荒年散其財,救贍鄉裡,遂以貧罄,全濟者甚多。 進之為太守王味之吏,味之有罪當見收,逃避投進之家,供奉經時,盡其誠力。 以本村淺近,移入池溪,味之墮水沈沒,進之投水拯救,相與沈淪,危而得免。 時劫掠充斥,每入村抄暴,至進之門,輒相約勒,不得侵犯,其信義所感如此。 元嘉初,詔在所蠲其徭役。 孫恩之亂,永嘉太守司馬逸之被害,妻子並死,兵寇之際,莫敢收藏。 郡吏俞僉以家財買棺斂逸之等六喪,送致還都,葬畢乃歸鄉裡。 元嘉中,老病卒。 王彭,盱眙直瀆人也。 少喪母。 元嘉初,父又喪亡,家貧力弱,無以營葬,兄弟二人,晝則傭力,夜則號感。 鄉裡並哀之,乃各出夫力助作磚。 磚須水而天旱,穿井數十丈,泉不出;墓處去淮五里,荷檐遠汲,困而不周。 彭號天自訴,如此積日。 一旦大霧,霧歇,磚灶前忽生泉水,鄉鄰助之者,並嗟嘆神異,縣邑近遠,悉往觀之。 葬事既竟,水便自竭。 元嘉九年,太守劉伯龍依事表言,改其裡為通靈裡,蠲租布三世。 蔣恭,義興臨津人也。 元嘉中,晉陵蔣崇平為劫見禽,雲與恭妻弟吳晞張為侶。 晞張先行不在,本村遇水,妻息五口避水移寄恭家,討錄晞張不獲,收恭及兄協付獄治罪。 恭、協並款舍住晞張家口,而不知劫情。 恭列晞張妻息是婦之親,親今有罪,恭身甘分,求遣兄協。 協列協是戶主,延制所由,有罪之日,關協而已,救遣弟恭。 兄弟二人,爭求受罪,郡縣不能判,依事上詳。 州議之曰:「禮讓者以義為先,自厚者以利為上,末世俗薄,靡不自私。 伏膺聖教,猶或不逮,況在野夫,未達誥訓,而能互發天倫之憂,甘受莫測之罪,若斯情義,實為殊特。 蔑爾恭、協,而能行之,茲乃終古之所希,盛世之嘉事。 二子乘舟,無以過此。 豈宜拘執憲文,加以罪戮!且晞張封筒遠行,他界為劫,造釁自外,臓不還家,所寓村伍,容有不知,不合加罪。 」勒縣遣之,還復民伍。 乃除恭義成令,協義怡令。 徐耕,晉陵延陵人也。 自令史除平原令。 元嘉二十一年,大旱民饑,耕詣縣陳辭曰:「今年亢旱,禾稼不登。 氓黎饑餒,采掇存命,聖上哀矜,已垂存拯。 但饉罄來久,困殆者眾,米穀轉貴,糴索元所。 方涉春夏,日月悠長,不有微救,永無濟理。 不惟凡瑣,敢憂身外,《鹿鳴》之求,思同野草,氣類之感,能不傷心。 民糴得少米,資供朝夕。 志欲自竭,義存分飧,今以千斛,助官賑貸。 此境連年不熟,今歲尤甚,晉陵境特為偏祐。 此郡雖弊,猶有富室,承陂之家,處處而是,並皆保熟,所失蓋微。 陳積之谷,皆有巨萬,旱之所弊,實鐘貧民,溫富之家,各有財寶。 謂此等並宜助官,得過儉月,所損至輕,所濟甚重。 今敢自勵,為勸造之端。 實願掘水揚塵,崇益山海。 」縣為言上。 當時議者以耕比漢卜式,詔書褒美,酬以縣令。 大明八年,東土饑旱,東海嚴成、東莞王道蓋各以谷五百斛助官賑恤。 孫法宗,吳興人也。 父遇亂被害,屍骸不收,母兄並餓死。 法宗年小流迸,至年十六,方得還。 單身勤苦,霜行草宿,營辦棺槨,造立塚墓,葬送母兄,儉而有禮。 以父喪不測,于部境之內,尋求枯骨,刺血以灌之,如此者十餘年不獲,乃縗絰。 終身不娶,饋遺無所受。 世祖初,揚州闢為文學從事,不就。 范叔孫,吳郡錢唐人也。 少而仁厚,固窮濟急。 同裡范法先父母兄弟七人,同時疫死,唯余法先,病又危篤,喪屍經月不收。 叔孫悉備棺器,親為殯埋。 又同裡施淵夫疾病,父母死不殯;又同裡范苗父子並亡;又同裡危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二人喪沒,親鄰畏遠,莫敢營視。 叔孫並殯葬,躬恤病者,並皆得全。 鄉曲貴其義行,莫有呼其名者。 世祖孝建初,除竟陵王國中軍將軍,不就。 義興吳國夫,亦有義讓之美。 人有竊其稻者,乃引還,為設酒食,以米送之。 卜天與,吳興餘杭人也。 父名祖,有勇干,徐赤將為餘杭令,祖依隨之。 赤將死,高祖聞其有干力,召補隊主,從征伐,封關中侯,歷二縣令。 天與善射,弓力兼倍,容貌嚴正,笑不解顏。 太祖以其舊將子,便教皇子射。 居累年,以白衣領東掖防關隊。 元嘉二十七年,臧質救懸瓠,劉興祖守白石,並率所領隨之,虜退罷。 遷領輦後第一隊,撫卹士卒,甚得眾心。 二十九年,以為廣威將軍,領左細仗,兼帶營祿。 元兇入弒,事變倉卒,舊將羅訓、徐罕皆望風屈附,天與不暇被甲,執刀持弓,疾呼左右出戰。 徐罕曰:「殿下入,汝欲何為?」天與罵曰:「殿下常來,雲何即時方作此語。 只汝是賊。 」手射賊劭于東堂,幾中。 逆徒擊之,臂斷倒地,乃見殺。 其隊將張泓之、硃道欽、陳滿與天與同出拒戰,並死。 世祖即位,詔曰:「日者逆豎犯蹕,釁變卒起,廣威將軍關中侯卜天與提戈赴難,挺身奮節,斬殪凶黨,而旋受虐刃。 勇冠當時,義侔古烈,興言追悼,傷痛於心。 宜加甄贈,以旌忠節。 可贈龍驤將軍、益州刺史,謚曰壯侯。 」車駕臨哭。 泓之等各贈郡守,給天與家長稟。 子伯宗,殿中將軍。 太宗泰始初,領幢,擊南賊于赭圻,戰沒。 伯宗弟伯興,官至前將軍、南平昌太守,直閣,領細仗主。 順帝升明元年,與袁粲同謀,伏誅。 第4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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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4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