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沛郡相縣唐賜往比村硃起母彭家飲酒還,因得病,吐蠱蟲十餘枚。 臨死語妻張,死後刳腹出病。 後張手自破視,五藏悉糜碎。 郡縣以張忍行刳剖,賜子副又不禁駐,事起赦前,法不能決。 律傷死人,四歲刑;妻傷夫,五歲刑;子不孝父母,棄市,並非科例。 三公郎劉勰議:「賜妻痛往遵言,兒識謝及理,考事原心,非存忍害,謂宜哀矜。 」覬之議曰:「法移路屍,猶為不道,況在妻子,而忍行凡人所不行。 不宜曲通小情,當以大理為斷,謂副為不孝,張同不道。 」詔如覬之議。 加左軍將軍,出為吳郡太守。 八年,復為吏部尚書,加給事中,未拜,欲以為會稽,不果。 還為吳郡太守。 幸臣戴法興權傾人主,而覬之未嘗降意。 左光祿大夫蔡興宗與覬之善,嫌其風節過峻。 覬之曰:「辛毗有云:孫、劉不過使吾不為三公耳!」及世祖晏駕,法興遂以覬之為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太宗泰始初,四方同反,覬之家尋陽,尋陽王子房加以位號,覬之不受,曰:「禮年六十不服戎,以其筋力衰謝,非復軍旅之日,況年將八十,殘生無幾,守盡家門,不敢聞命。 」孔覬等不能奪。 時普天叛逆,莫或自免,唯覬之心跡清全,獨無所與。 太宗甚嘉之,東土既平,以為左將軍、吳郡太守,加散騎常侍。 泰始二年,復為湘州刺史,常侍、將軍如故。 三年卒,時年七十六。 追贈鎮軍將軍,常侍、刺史如故。 謚曰簡子。 覬之家門雍睦,為州鄉所重。 五子:約、緝、綽、縝、緄。 綽私財甚豐,鄉裡士庶多負其責,覬之每禁之,不能止。 及後為吳郡,誘綽曰:「我常不許汝出責,定思貧薄亦不可居。 民間與汝交關有幾許不盡,及我在郡,為汝督之。 將來豈可得。 凡諸券書皆何在?」綽大喜,悉出諸文券一大廚與覬之,覬之悉焚燒,宣語遠近:「負三郎責,皆不須還,凡券書悉燒之矣。 」綽懊嘆彌日。 覬之常謂秉命有定分,非智力所移,唯應恭己守道,信天任運,而暗者不達,妄求僥倖,徒虧雅道,無關得喪。 乃以其意命弟子願著《定命論》,其辭曰: 仲尼云:「道之將行,命也;道之將廢,命也。 」丘明又稱:「天之所支不可壞,天之所壞不可支。 」卜商亦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孟軻則以不遇魯侯為辭。 斯則運命奇偶,生數離合,有自來矣。 馬遷、劉向、揚雄、班固之徒,著書立言,咸以為首,世之論者,多有不同。 嘗試申之曰: 夫生之資氣,清濁異原;命之稟數,盈虛乖致。 是以心貌詭貿,性運舛殊,故有邪正昏明之差,修夭榮枯之序,皆理定於萬古之前,事征于千代之外,沖神寂鑒,一以貫之。 至乃卜相末技,巫史賤術,猶能豫題興亡,逆表成敗。 禍福指期,識照不能徙;吉凶素著,威衛不能防。 若夏氓宅生於帝宮,豈蠲殘傷之祟;漢臣衍貨于天府,寧免喂斃之魂。 且又善惡之理雖詳,而禍福之驗常昧;逆順之體誠分,而吉凶之效常隱。 智絡天地,猶罹沈牖之災;明照日月,必嬰深匡之難。 增信積德,離患于長饑;席義枕仁,徼禍于促算。 何則?理運苟其必至,聖明其猶病諸。 況乃蕞跡流惑之徒,投心顓蒙之域,而欲役慮以揣利害,策情以算窮通,其為重傷,豈不惑甚。 是以通人君子,閒泰其神,沖緩其度,不矯俗以延聲,不依世以期榮。 審乎無假,自求多福,榮辱修夭,夫何為哉! 問曰:夫《書》稱惠迪貽吉,《易》載履信逢祐,前哲余議,亦以將迎有會,淪塞無兆,宣攝有方,夭閼無命。 善游銷魂于深梁,工騎燼生於曠野,明珠招駭于暗至,蟠木取悅于先容。 是以罕、樂以陽施長世;景、惠以陰德遐紀。 彭、竇以繕衛延命;盈、忌以荒湎促齡。 陳、張稱台鼎之崇;嚴、辛衍宰司之盛。 若乃游惡蹈凶,處逆踐禍,宣昭史策,易以研正。 至如神仙所序,天竺所書,事雖難征,理未易詰,留滯傾光,思聞通裁。 第4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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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4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