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玄保,太山南城人也。 祖楷,尚書都官郎。 父綏,中書侍郎。 玄保起家楚台太常博士,遭母憂,服闋,右將軍何無忌、前將軍諸葛長民俱板為參軍,並不就。 除臨安令。 劉穆之舉為高祖鎮軍參軍,庫部郎,永世令。 復為高祖太尉參軍,轉主簿,丹陽丞。 少帝景平二年,入為尚書右丞。 轉左丞,司徒右長史。 府公王弘甚知重之,謂左長史庾登之、吏部尚書王準之曰:「卿二賢明美朗識,會悟多通,然弘懿之望,故當共推羊也。 」頃之,入為黃門侍郎。 善弈棋,棋品第三,太祖與睹郡戲,勝,以補宣城太守。 先是,劉式之為宣城,立吏民亡叛制,一人不禽,符伍里吏送州作部,若獲者賞位二階。 玄保以為非宜,陳之曰:「臣伏尋亡叛之由,皆出於窮逼,未有足以推存而樂為此者也。 今立殊制,於事為苦。 臣聞苦節不可貞,懼致流弊。 昔龔遂譬民于亂繩,緩之然後可理;黃霸以寬和為用,不以嚴刻為先。 臣愚以謂單身逃役,便為盡戶。 今一人不測,坐者甚多,既憚重負,各為身計,牽輓逃竄,必致繁滋。 又能禽獲叛身,類非謹惜,既無堪能,坐陵勞吏,名器虛假,所妨實多,將階級不足供賞,服勤無以自勸。 又尋此制,施一邦而已,若其是邪,則應與天下為一;若其非邪,亦不宜獨行一郡。 民離憂患,其弊將甚。 臣忝守所職,懼難遵用,致率管穴,冒以陳聞。 」由此此制得停。 玄保在郡一年,為廷尉。 數月,遷尚書吏部郎,御史中丞,衡陽王義季右軍長史、南東海太守,加輔國將軍。 入為都官尚書、左衛將軍,加給事中,丹陽尹,會稽太守。 又徙吳郡太守,加秩中二千石。 太祖以玄保廉素寡慾,故頻授名郡。 為政雖無干績,而去後常見思。 不營財利,處家儉薄。 太祖嘗曰:「人仕宦非唯須才,然亦須運命;每有好官缺,我未嘗不先憶羊玄保。 」 元兇弒立,為吏部尚書,領國子祭酒,尋加光祿大夫。 及世祖入討,朝野多南奔,劭集群僚,橫刀怒曰:「卿等便可去矣!」眾戰懼莫敢言,玄保容色不異,徐曰:「臣以死奉朝。 」劭乃解。 世祖即位,以為散騎常侍,領崇憲衛尉。 尋遷金紫光祿大夫。 又以謹敬見知,賜賚甚厚。 大明初,進位光祿大夫。 五年,遷散騎常侍,特進。 玄保自少至老,謹于祭奠,四時珍新,未得祠薦者,口不妄嘗。 八年,卒,時年九十四。 謚曰定子。 子戎,有才氣,而輕薄少行檢,玄保嘗云:「此兒必亡我家。 」官至通直郎。 與王僧達謗議時政,賜死。 死後世祖引見玄保,玄保謝曰:「臣無日磾之明,以此上負。 」上美其言,戎二弟,太祖並賜名,曰咸,曰粲。 謂玄保曰:「欲令卿二子有林下正始餘風。 」 玄保既善棋,而何尚之亦雅好棋。 吳郡褚胤,年七歲,入高品。 及長,冠絶當時。 胤父榮期與臧質同逆,胤應從誅,何尚之請曰:「胤弈棋之妙,超古冠今。 魏犨犯令,以才獲免。 父戮子宥,其例甚多。 特乞與其微命,使異術不絶。 」不許。 時人痛惜之。 玄保兄子希,字泰聞,少有才氣。 大明初,為尚書左丞。 時揚州刺史西陽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雖有舊科,民俗相因,替而不奉,熂山封水,保為家利。 自頃以來,頽弛日甚,富強者兼嶺而占,貧弱者薪蘇無托,至漁采之地,亦又如茲。 斯實害治之深弊,為政所宜去絶,損益舊條,更申恆制。 」有司檢壬辰詔書:「占山護澤,強盜律論,臓一丈以上,皆棄市。 」希以「壬辰之制,其禁嚴刻,事既難遵,理與時弛。 而占山封水,漸染復滋,更相因仍,便成先業,一朝頓去,易致嗟怨。 今更刊革,立制五條。 凡是山澤,先常熂爈種養竹木雜果為林,及陂湖江海魚梁鰍鮆場,常加功修作者,聽不追奪。 官品第一、第二,聽占山三頃;第三、第四品,二頃五十畝;第五、第六品,二頃;第七、第八品,一頃五十畝;第九品及百姓,一頃。 皆依定格,條上貲簿。 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闕少,依限占足。 若非前條舊業,一不得禁。 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並計臓,依常盜律論。 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 」從之。 益州刺史劉瑀,先為右衛將軍,與府司馬何季穆共事不平。 季穆為尚書令建平王宏所親待,屢毀瑀于宏。 會瑀出為益州,奪士人妻為妾,宏使羊希彈之;瑀坐免官,瑀恨希切齒。 有門生謝元伯往來希間,瑀令訪訊被免之由。 希曰:「此奏非我意。 」瑀即日到宏門奉箋陳謝,雲聞之羊希。 希坐漏泄免官。 大明末,為始安王子真征虜司馬,黃門郎,御史中丞。 泰始三年,出為寧朔將軍、廣州刺史。 希初請女夫鎮北中兵參軍蕭惠徽為長史,帶南海太守,太宗不許。 又請為東莞太宙。 希既到鎮,長史、南海太守陸法真喪官,希又請惠徽補任。 詔曰:「希卑門寒士,累世無聞,輕薄多釁,備彰歷職。 徒以清刻一介,擢授嶺南,幹上逞欲,求訴不已,可降號橫野將軍。 」 第3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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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3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