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鷗鳥集殿庭。 此又白祥也。 是時庾亮苟違眾謀,將召蘇峻,有言不從之咎,故白祥先見也。 三年二月,峻果作亂,宮室焚燬,化為污萊,其應也。 晉成帝咸康八年七月,白鷺集殿屋。 是時康帝始即位,此不永之祥也。 後涉再期而帝崩。 劉向曰:「野鳥入處,宮室將空。 」張瓘在涼州正朝,放隹雀諸鳥,出手便死;左右放者悉飛去。 晉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鵲巢太極東頭鴟尾,又巢國子學堂西頭。 十八年,東宮始成。 十九年正月,鵲又巢其西門。 此殆與魏景初同占。 學堂,風教所聚;西門,金行之祥也。 晉安帝義熙三年,龍驤將軍硃猗戍壽陽。 婢炊飯,忽有群烏集灶,競來啄啖,婢驅逐不去。 有獵狗咋殺烏鵲,餘者因共啄狗即死,又啖其肉,唯余骨存。 五年六月,猗死。 宋武帝永初三年,臨軒拜徐羡之為司空,百僚陪位,有二野鸛集太極鴟尾鳴呼。 少帝景平二年春,鸛巢太廟西鴟尾,驅去復還。 文帝元嘉二年春,有江鷗鳥數百,集太極殿前小階內。 明年,誅徐羡之等。 羊禍: 晉成帝咸和二年五月,司徒王導廄,羊生無後足。 此羊禍也。 京房《易傳》曰:「足少者,下不勝任也。 」明年,蘇峻入京都,導與成帝俱幽石頭,僅乃免身。 是其應也。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永平郡獻三角羊。 羊禍也。 赤眚赤祥: 公孫淵時,襄平北市生肉,長圍各數尺,有頭目口喙,無手足,而動搖。 此赤眚也。 占曰:「有形不成,有體無聲,其國滅亡。 」淵尋為魏所誅。 吳戍將鄧嘉殺豬祠神,治畢縣之,忽見一人頭往食肉。 嘉引弓射中之,咋咋作聲,繞屋三日。 近赤祥也。 後人白嘉謀北叛,闔門被誅。 京房《易妖》曰:「山見葆,江于邑,邑有兵,狀如人頭赤色。 」吳諸葛恪將見誅,盥洗水血臭;侍者授衣,衣亦臭。 此近赤祥也。 晉武帝太康七年十一月,河陰有赤雪二頃。 此赤祥也。 後涉四載而帝崩,王宮遂亂。 晉惠帝元康五年三月,呂縣有流血,東西百餘步。 此赤祥也。 元康末,窮凶極亂,殭屍流血之應也。 干寶以為後八載而封雲亂徐州,殺傷數萬人,是其應也。 晉惠帝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 夫政刑舒緩,則有常燠赤祥之妖。 此歲正月,送愍懷太子幽于許宮。 天戒若曰,不宜緩恣奸人,將使太子冤死。 惠帝愚眊不悟,是月愍懷遂斃。 於是王室釁成,禍流天下。 淖齒殺齊閔王日,天雨血沾衣,天以告也,此之謂乎?京房《易傳》曰:「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心,不出三年,無其宗人。 」又曰:「佞人祿,功臣戮,天雨血。 」 晉愍帝建興四年十二月丙寅,丞相府斬督運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 此赤祥也。 是時後將軍褚裒鎮廣陵,丞相揚聲北伐,伯以督運稽留及役使臧罪,依征軍法戮之。 其息訴稱:「伯督運事訖,無所稽乏,受賕役使,罪不及死。 兵家之勢,先聲後實,實是屯戍,非為征軍。 自四年以來,運漕稽停,皆不以軍興法論。 」僚佐莫之理。 及有此變,司直彈劾眾官,元帝又無所問。 於是頻旱三年。 干寶以為冤氣之應也。 郭景純曰:「血者水類,同屬於《坎》,《坎》為法家。 水平潤下,不宜逆流。 此政有咎失之征也。 」 志第二十三 五行四 《五行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謂水失其性而為災也。 又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 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 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 惟火沴水。 」魚孽,劉歆傳以為介蟲之孽,謂蝗屬也。 水不潤下: 魏文帝黃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陽城門,漂數千家,流殺人。 初,帝即位,自鄴遷洛,營造宮室,而不起宗廟,太祖神主猶在鄴。 嘗于建始殿饗祭如家人之禮,終黃初不復還鄴,而圓丘、方澤、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 此簡宗廟,廢祭祀之罰也。 京房《易傳》曰:「顓事者知,誅罰絶理,厥災水。 其水也,雨殺人已隕霜,大風天黃。 饑而不損,茲謂泰。 厥災水殺人。 避遏有德,茲謂狂。 厥災水,水流殺人也;已水則地生蟲。 歸獄不解,茲謂追非。 厥水寒殺人。 追誅不解,茲謂不理。 厥水五穀不收。 大敗不解,茲謂皆陰。 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谷。 」 吳孫權赤烏八年夏,茶陵縣鴻水溢出,流漂二百餘家;十三年秋,丹陽故鄣等縣又鴻水溢。 案權稱帝三十年,竟不于建業創七廟,但有父堅一廟,遠在長沙,而郊禋禮禮闕。 嘉禾初,群臣奏宜效祀,又弗許。 末年雖一南郊,而北郊遂無聞焉。 且三江、五湖、衡、霍、會稽,皆吳、楚之望,亦不見秩,反禮羅陽妖神,以求福助。 天意若曰,權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示此罰,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風湧水之異。 是冬,權南郊,疑是鑒咎徵乎?還而寢疾。 明年四月,薨。 一曰,權時信納譖訴,雖陸議勛重,子和儲貳,猶不得其終。 與漢安帝聽讒、免楊震、廢太子同事也。 且赤烏中無年不用兵,百姓愁怨。 八年秋,將軍馬茂等又圖逆雲。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過常,冀、兗、徐、豫四州水出,沒溺殺人,漂失財產。 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極欲,多占幼女,或奪士妻,崇飾宮室,妨害農戰,觸情恣欲,至是彌甚。 號令逆時,饑不損役,此水不潤下之應也。 第2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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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2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