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權始都武昌及建業,不立郊兆。 至末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南郊,其地今秣陵縣南十餘里郊中是也。 晉氏南遷,立南郊于巳地,非禮所謂陽位之義也。 宋武大明三年九月,尚書右丞徐爰議:「郊祀之位,遠古蔑聞。 《禮記》『燔柴于太壇,祭天也。 』『兆于南郊,就陽位也。 』漢初甘泉河東禋埋易位,終亦徙于長安南北。 光武紹祚,定二郊洛陽南北。 晉氏過江,悉在北。 及郊兆之議,紛然不一。 又南出道狹,未議開闡,遂於東南巳地創立丘壇。 皇宋受命,因而弗改。 且居民之中,非邑外之謂。 今聖圖重造,舊章畢新,南驛開涂,陽路修遠。 謂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 」博士司馬興之、傅鬱、太常丞陸澄並同爰議。 乃移郊兆于秣陵牛頭山西,正在宮之午地。 世祖崩,前廢帝即位,以郊舊地為吉祥,移還本處。 北郊,晉成帝世始立,本在覆舟山南。 宋太祖以其地為樂游苑,移于山西北。 後以其地為北湖,移于湖塘西北。 其地卑下泥濕,又移于白石村東。 其地又以為湖,乃移于鐘山北京道西,與南郊相對。 後罷白石東湖,北郊還舊處。 南郊,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 官掌清者亦如之。 致齋之朝,禦太極殿幄坐。 著絳紗袍,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 先郊日未晡五刻,夕牲。 公卿京兆尹眾官悉壇東就位,太祝史牽牲入。 到榜,稟犧令跪白:「請省牲。 」舉手曰:「盾。 」太祝令繞牲,舉手曰:「充。 」太祝令牽牲詣庖。 以二陶豆酌毛血,其一奠皇天神座前,其一奠太祖神座前。 郊之日未明八刻,太祝令進饌,郎施饌。 牲用繭慄二頭,群神用牛一頭。 醴用翙鬯,藉用白茅。 玄酒一器,器用匏陶,以瓦樽盛酒,瓦圩斟酒。 璧用蒼玉。 蒯席各二,不設茵蓐。 古者席藁,晉江左用蒯。 車駕出,百官應齋及從駕填街先置者,各隨申攝從事。 上水一刻,禦服龍袞,平天冠,升金根車,到壇東門外。 博士、太常引入到黑攢。 太祝令跪執匏陶,酒以灌地。 皇帝再拜,興。 群臣皆再拜伏。 治禮曰:「興。 」博士、太常引皇帝至南階,脫舄升壇,詣罍盥。 黃門侍郎洗爵,跪授皇帝。 執樽郎授爵,酌秬鬯授皇帝。 跪奠皇天神座前,再拜,興。 次詣太祖配天神座前,執爵跪奠,如皇天之禮。 南面北向,一拜伏。 太祝令各酌福酒,合置一爵中,跪進皇帝,再拜伏。 飲福酒訖,博士、太常引帝從東階下,還南階。 謁者引太常升壇,亞獻。 謁者又引光祿升壇,終獻。 訖,各降階還本位。 太祝送神,跪執匏陶,酒以灌地。 興。 直南行出壇門,治禮舉手白,群臣皆再拜伏。 皇帝盤,治禮曰:「興。 」博士跪曰:「祠事畢,就燎。 」博士、太常引皇帝就燎位,當壇東階,皇帝南向立。 太祝令以案奉玉璧牲體爵酒黍飯諸饌物,登柴壇施設之。 治禮舉手曰:「可燎。 」三人持火炬上。 火發。 太祝令等各下壇。 壇東西各二十人,以炬投壇,火半柴傾。 博士仰白:「事畢。 」皇帝出便坐。 解嚴。 天子有故,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其亞獻、終獻,猶太常、光祿勛也。 北郊齋、夕牲、進熟,及乘輿百官到壇三獻,悉如南郊之禮;唯事訖,太祝令牲玉饌物詣坎置牲上訖,又以一牲覆其上。 治禮舉手曰:「可埋。 」二十人俱時下土。 填坎欲半,博士仰白:「事畢。 」帝出。 自魏以來,多使三公行事,乘輿罕出矣。 魏及晉初,儀注雖不具存,所損益漢制可知也。 江左以後,官有其注。 魏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于東郊,而旦夕常于殿下東面拜日,煩褻似家人之事,非事天郊神之道也。 」黃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東門之外。 按《禮》,天子以春分朝日于東,秋分夕月于西,今正月,非其時也。 《漢郊祀志》,帝郊泰畤,平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 此為即用郊日,不俟二分也。 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朔,朝日于東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此古禮也。 《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此其義也。 《尚書大傳》,迎日之詞曰:「維某年某月上日。 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維予一人。 某敬拜迎日于郊。 」吳時郎陳融奏《東郊頌》,吳時亦行此禮也。 晉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春分依舊車駕朝日,寒溫未適,可不親出。 」詔曰:「禮儀宜有常;如所奏,與故太尉所撰不同,復為無定製。 間者方難未平,故每從所奏。 今戎事弭息,唯此為大。 」案此詔,帝復為親朝日也。 此後廢。 殷祠,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 百官清者亦如之。 致齋之日,禦太極殿幄坐,著絳紗袍,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 祠之日,車駕出,百官應齋從駕留守填街先置者,各依宣攝從事。 上水一刻,皇帝著平冕龍袞之服,升金根車,到廟北門訖。 治禮、謁者各引太樂、太常、光祿勛、三公等皆入在位。 皇帝降車入廟,脫舄盥,及洗爵,訖,升殿。 初獻,奠爵,樂奏。 太祝令跪讀祝文,訖,進奠神座前,皇帝還本位。 博士引太尉亞獻,訖,謁者又引光祿勛終獻。 凡禘祫大祭,則神主悉出廟堂,為昭穆以安坐,不復停室也。 晉氏又有陰室四殤,治禮引陰室以次奠爵于饌前。 其功臣配饗者,設坐于庭,謁者奠爵于饌前。 皇帝不親祠,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太常亞獻,光祿勛終獻也。 四時祭祀,亦皆于將祭必先夕牲,其儀如郊。 第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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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