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眾官漸多,而遷徙每速,彪之上議曰: 為政之道,以得賢為急,非謂雍容廊廟,標的而已,固將蒞任贊時,職思其憂也。 得賢之道,在於蒞任;蒞任之道,在於能久;久于其道,天下化成。 是以三載考績,三考黜陟,不收一切之功,不採速成之譽。 故勛格辰極,道融四海,風流遐邈,聲冠百代。 凡庸之族眾,賢能之才寡,才寡于世而官多於朝,焉得不賢鄙共貫,清濁同官!官眾則闕多,闕多則遷速,前後去來,更相代補,非為故然,理固然耳。 所以職事未修,朝風未澄者也。 職事之修,在於省官;朝風之澄,在於並職。 官省則選清而得久,職並則吏簡而俗靜;選清則勝人久于其事,事久則中才猶足有成。 今內外百官,較而計之,固應有並省者矣。 六卿之任,太常望雅而職重,然其所司,義高務約。 宗正所統蓋鮮,可以並太常。 宿衛之重,二衛任之,其次驍騎、左軍各有所領,無兵軍校皆應罷廢。 四軍皆罷,則左軍之名不宜獨立,宜改游擊以對驍騎。 內官自侍中以下,舊員皆四,中興之初,二人而已。 二人對直,或有不周,愚謂三人,於事則無闕也。 凡余諸官,無綜事實者,可令大官隨才位所帖而領之,若未能頓廢,自可因缺而省之。 委之以職分,責之以有成,能否因考績而著,清濁隨黜陟而彰。 雖緝熙之隆、康哉之歌未可,使庶官之選差清,蒞職之日差久,無奉祿之虛費,簡吏寺之煩役矣。 永和末,多疾疫。 舊制,朝臣家有時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雖無病,百日不得入宮。 至是,百官多列家疾,不入。 彪之又言:「疾疫之年,家無不染。 若以之不復人宮,則直侍頓闕,王者宮省空矣。 」朝廷從之。 既而長安人雷弱兒、梁安等詐雲殺苻健、苻眉,請兵應接。 時殷浩鎮壽陽,便進據洛,營復山陵。 屬彪之疾歸,上簡文帝箋,陳弱兒等容有詐偽,浩未應輕進。 尋而弱兒果詐,姚襄反叛,浩大敗,退守譙城。 簡文笑謂彪之曰:「果如君言。 自頃以來,君謀無遺策,張、陳何以過之!」 轉領軍將軍,遷尚書仆射,以疾病,不拜。 徙太常,領崇德衛尉。 時或謂簡文曰:「武陵第中大修器杖,將謀非常也。 」簡文以彪之。 彪之曰:「武陵王志意盡于馳騁田獵耳。 願深靜之,以懷異同者。 」或復以此為言,簡文甚悅。 復轉尚書仆射。 時豫州刺史謝奕卒,簡文遽使彪之舉可以代奕者。 對曰:「當今時賢,備簡高監。 」簡文曰:「人有舉桓雲者,君謂如何?」彪之曰:「雲不必非才,然溫居上流,割天下之半。 其弟復處西籓,兵權盡出一門,亦非深根固蒂之宜也。 人才非可豫量,但當令不與殿下作異者耳。 」簡文頷曰:「君言是也。 」 後以彪之為鎮軍將軍、會稽內史,加散騎常侍。 居郡八年,豪右斂跡,亡戶歸者三萬餘口。 桓溫下鎮姑孰,威勢震主,四方修敬,皆遣上佐綱紀。 彪之獨曰:「大司馬誠為富貴,朝廷既有宰相,動靜之宜自當諮稟。 修敬若遣綱紀,致貢天子復何以過之!」竟不遣。 溫以山陰縣折布米不時畢,郡不彈糾,上免彪之。 彪之去郡,郡見罪謫未上州台者,皆原散之。 溫復以為罪,乃檻收下吏。 會赦,免,左降謫為尚書。 頃之,復仆為射。 是時溫將廢海西公,百僚震慄,溫亦色動,莫知所為。 彪之既知溫不臣跡已著,理不可奪。 乃謂溫曰:「公阿衡皇家,便當倚傍先代耳。 」命取《霍光傳》。 禮度儀制,定於須臾,曾無懼容。 溫嘆曰:「作元凱不當如是邪!」時廢立之儀既絶于曠代,朝臣莫有識其故典者。 彪之神彩毅然,朝服當階,文武儀準莫不取定,朝廷以此服之。 溫又廢武陵王遵,以事示彪之。 彪之曰:「武陵親尊,未有顯罪,不可以猜嫌之間,便相廢徙。 公建立聖明,遐邇歸心,當崇獎王室,伊周同美。 此大事,宜更深詳。 」溫曰:「此已成事,卿勿復言。 」 及簡文崩,群臣疑惑,未敢立嗣。 或雲,宜當須大司馬處分。 彪之正色曰:「君崩,太子代立,大司馬何容得異!若先面諮,必反為所責矣。 」於是朝議乃定。 及孝武帝即位,太皇太后令以帝沖幼,加在諒闇,令溫依周公居攝故事。 事已施行,彪之曰:「此異常大事,大司馬必當固讓,使萬機停滯,稽廢山陵,未敢奉令。 謹具封還內,請停。 」事遂不行。 溫遇疾,諷朝廷求九錫,袁宏為文,以示彪之。 彪之視訖,嘆其文辭之美,謂宏曰:「卿固大才,安可以此示人!」時謝安見其文,又頻使宏改之,宏遂逡巡其事。 既屢引日,乃謀于彪之。 彪之曰:「聞彼病日增,亦當不復支久,自可更小遲回。 」宏從之,溫亦尋薨。 時桓沖及安夾輔朝政,安以新喪元輔,主上未能親覽萬機,太皇太后宜臨朝,彪之曰:「先代前朝,主在襁抱,母子一體,故可臨朝。 太后亦不能決政事,終是顧問仆與君諸人耳。 今上年出十歲,垂婚冠,反令從嫂臨朝,示人君幼弱,豈是翼戴讚揚立德之謂乎!二君必行此事,豈仆所制,所惜者大體耳。 」時安不欲委任桓沖,故使太后臨朝決政,獻替專在乎自己。 彪之不達安旨,故以為言。 安竟不從。 第1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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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下》
第1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