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逸,字孟祖,樂安人也。 初為博昌小吏,縣令使逸送客,冒寒舉體凍濕,還遇令不在,逸解衣炙之,入令被中臥。 令還,大怒,將加嚴罰。 逸曰:「家貧衣單,沾濕無可代。 若不暫溫,勢必凍死,奈何惜一被而殺一人乎!君子仁愛,必不爾也,故寢而不疑。 」令奇而釋之。 後為門亭長,迎新令至京師。 胡毋輔之與荀邃共詣令家,望見逸,謂邃曰:「彼似奇才。 」便呼上車,與談良久,果俊器。 令怪客不入,吏白與光逸語。 令大怒,除逸名,斥遣之。 後舉孝廉,為州從事,棄官投輔之。 輔之時為太傅越從事中郎,薦逸于越,越以門寒而不召。 越後因閒宴,責輔之無所舉薦。 輔之曰:「前舉光逸,公以非世家不召,非不舉也。 」越即闢焉。 書到郡縣,皆以為誤,審知是逸,乃備禮遣之。 尋以世難,避亂渡江,復依輔之。 初至,屬輔之與謝鯤、阮放、畢卓、羊曼、桓彞、阮孚散髮裸袒,閉室酣飲已累日。 逸將排戶入,守者不聽,逸便于戶外脫衣露頭于狗竇中窺之而大叫。 輔之驚曰:「他人決不能爾,必我孟祖也。 」遽呼入,遂與飲,不捨晝夜。 時人謂之八達。 元帝以逸補軍諮祭酒。 中興建,為給事中,卒官。 史臣曰:夫學非常道,則物靡不通;理有忘言,則在情斯遣。 其進也,撫俗同塵,不居名利;其退也,餐和履順,以保天真。 若乃一其本原,體無為之用,分其華葉,開寓言之道,是以伯陽垂範,鳴謙置式,欲崇諸己,先下於人,猶大樂無聲,而蹌鸞斯應者也。 莊生放達其旨,而馳辯無窮;棄彼榮華,則俯輕爵位,懷其道術,則顧蔑王公;舐痔兼車,鳴鳶吞腐。 以茲自口,于焉玩物,殊異虛舟,有同攘臂。 嵇、阮竹林之會,劉、畢芳樽之友,馳騁莊門,排登李室。 若夫儀天布憲,百官從軌,經禮之外,棄而不存。 是以帝堯縱許由於埃盍之表,光武舍子陵于潺湲之瀨,松蘿低舉,用以優賢,岩水澄華,茲焉賜隱;臣行厥志,主有嘉名。 至于嵇康遺巨源之書,阮氏創先生之傳,軍諮散髮,吏部盜樽,豈以世疾名流,茲焉自垢?臨鍛灶而不回,登廣武而長嘆,則嵇琴絶響,阮氣徒存。 通其旁徑,必凋風俗;召以效官,居然屍素。 軌躅之外,或有可觀者焉。 咸能符契情靈,各敦終始,愴神交于晚笛,或相思而動駕。 史臣是以拾其遺事,附於篇雲。 贊曰:老篇爰植,孔教提衡。 各存其趣,道貴無名。 相彼非禮,遵乎達生。 秋水揚波,春雲斂映。 旨酒厥德,憑虛其性。 不玩斯風,誰虧王政? 列傳第二十 曹志 庾峻(子珉 敳) 郭象 庾純(子旉) 秦秀 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 少好學,以才行稱,夷簡有大度,兼善騎射。 植曰:「此保家主也。 」立以為嗣。 後改封濟北王。 武帝為撫軍將軍,迎陳留王于鄴,志夜謁見,帝與語,自暮達旦,甚奇之。 及帝受禪,降為鄄城縣公。 詔曰:「昔在前世,雖歷運迭興,至于先代苗裔,傳祚不替,或列籓九服,式序王官。 選眾命賢,惟德是與,蓋至公之道也。 魏氏諸王公養德藏器,壅滯曠久,前雖有詔,當須簡授,而自頃眾職少缺,未得式敘。 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才高行潔,好古博物,為魏宗英,朕甚嘉之。 其以志為樂平太守。 」志在郡上書,以為宜尊儒重道,請為博士置吏卒。 遷章武、趙郡太守。 雖累郡職,不以政事為意,晝則遊獵,夜誦《詩》《書》,以聲色自娛,當時見者未能審其量也。 咸寧初,詔曰:「鄄城公曹志,篤行履素,達學通識,宜在儒林,以弘冑子之教。 其以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 」帝嘗閲《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 」還奏曰:「按錄無此。 」帝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 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于後,是以假托。 」帝曰:「古來亦多有是。 」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審。 自今已後,可無復疑。 」 第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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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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