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熙初,遷廷尉平。 駁廷尉奏邯鄲醉等,文多不載。 再遷中書郎,每大事及疑議,輒參以經典處決,多皆施行。 遷尚書吏部郎,務抑華競,不通私謁,特留心隱逸,由是群才畢舉。 拔用北海西郭湯、琅邪劉珩、燕國霍原、馮翊吉謀等為秘書郎及諸王文學,故海內莫不歸心。 時燕國中正劉沈舉霍原為寒素,司徒府不從,沈又抗詣中書奏原,而中書復下司徒參論。 司徒左長史荀組以為:「寒素者,當謂門寒身素,無世祚之資。 原為列侯,顯佩金紫,先為人間流通之事,晚乃務學,少長異業,年逾始立,草野之譽未洽,德禮無聞,不應寒素之目。 」重奏曰:「案如《癸酉詔書》,廉讓宜崇,浮競宜黜。 其有履謙寒素靖恭求己者,應有以先之。 如詔書之旨,以二品系資,或失廉退之士,故開寒素以明尚德之舉。 司徒總禦人倫,實掌邦教,當務峻準評,以一風流。 然古之厲行高尚之士,或棲身岩穴,或隱跡丘園,或克己復禮,或耄期稱道,出處默語,唯義所在。 未可以少長異操,疑其所守之美,而遠同終始之責,非所謂擬人必于其倫之義也。 誠當考之於邦黨之倫,審之於任舉之主。 沈為中正,親執銓衡。 陳原隱居求志,篤古好學,學不為利,行不要名,絶跡窮山,韞韣道藝,外無希世之容,內全遁逸之節,行成名立,搢紳慕之,委質受業者千里而應,有孫、孟之風,嚴、鄭之操。 始舉原,先諮侍中、領中書監華,前州大中正、後將軍嬰,河南尹軼。 去三年,諸州還朝,幽州刺史許猛特以原名聞,擬之西河,求加徵聘。 如沈所列,州黨之議既舉,又刺史班詔表薦,如此而猶謂草野之譽未洽,德禮無聞,舍所征檢之實,而無明理正辭,以奪沈所執。 且應二品,非所求備。 但原定志窮山,修述儒道,義在可嘉。 若遂抑替,將負幽邦之望,傷敦德之教。 如詔書所求之旨,應為二品。 」詔從之。 重與李毅同為吏部郎,時王戎為尚書,重以清尚見稱,毅淹通有智識,雖二人操異,然俱處要職,戎以識會待之,各得其所。 毅字茂彥,舊史闕其行事。 于時內官重,外官輕,兼階級繁多,重議之,見《百官志》。 又上疏曰:「凡山林避寵之士,雖違世背時,出處殊軌,而先王許之者,嘉其服膺高義也。 昔先帝患風流之弊,而思反純樸,乃諮詢朝眾,搜求隱逸。 咸寧二年,始以太子中庶子征安定皇甫謐,四年又以博士征南安硃沖,太康元年,復以太子庶子征沖,雖皆以病疾不至,而朝野悅服。 陛下遠邁先帝禮賢之旨,臣訪沖州邑,言其雖年近耋耋,而志氣克壯,耽道窮藪,老而彌新,操尚貞純,所居成化,誠山棲耆德,足以表世篤俗者也。 臣以為宜垂聖恩,及其未沒,顯加優命。 」時朝廷政亂,竟不能從。 出為行討虜護軍、平陽太守,崇德化,修學校,表篤行,拔賢能,清簡無慾,正身率下,在職三年,彈黜四縣。 弟嶷亡,表去官。 永康初,趙王倫用為相國左司馬,以憂逼成疾而卒,時年四十八。 家貧,宅宇狹小,無殯斂之地,詔于典客署營喪。 追贈散騎常侍,謚曰成。 子式,有美名,官至侍中,咸和初卒。 史臣曰:子雅束髮登朝,竭誠奉國,廣陳封建,深中機宜,詳辨刑名,該核政體。 雖文慚華婉,而理歸切要。 遊目西京,望賈誼而非遠;眷言東國,顧郎顗而有餘。 逮元康之間,賊臣專命,舉朝顫慄,苟避菹醢;頌以此時,忠鯁不撓,哭張公之非罪,拒趙王之妄錫,雖古遺直,何以尚茲。 至于緣其私議,不平劉友,異夫憎而知善,舉不避仇者歟!李重言因革之理,駁田產之制,詞愜事當,蓋亹癖可觀。 及鋭志銓衡,留心隱逸,浚沖期之識會,豈虛也哉! 贊曰:劉頌剛直,義形于詞。 自下摩上,彼實有之。 李重清雅,志乃無私。 推賢拔滯,嘉言在茲。 懋哉兩哲,邦家之基。 第2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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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第2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