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末,武帝頗親宴樂,又多疾病。 屬小瘳,嶠與侍臣表賀,因微諫曰:「伏惟聖體漸就平和,上下同慶,不覺抃舞。 臣等愚戇,竊有微懷,以為收功于所忽,事乃無悔;慮福于垂成,祚乃日新。 唯願陛下深垂聖明,遠思所忽之悔,以成日新之福。 沖靜和氣,嗇養精神,頤身于清簡之宇,留心于虛曠之域。 無厭世俗常戒,以忽群下之言,則豐慶日延,天下幸甚!」帝手詔報曰:「輒自消息,無所為慮。 」元康初,封宣昌亭侯。 誅楊駿,改封樂鄉侯,遷尚書。 後以嶠博聞多識,屬書典實,有良史之志,轉秘書監,加散騎常侍,班同中書。 寺為內台,中書、散騎、著作及治禮音律,天文數術,南省文章,門下撰集,皆典統之。 初,嶠以《漢紀》煩穢,慨然有改作之意。 會為台郎,典官制事,由是得遍觀秘籍,遂就其緒,起於光武,終於孝獻,一百九十五年,為帝紀十二卷、皇后紀二卷、十典十捲、傳七十捲及三譜、序傳、目錄,凡九十七卷。 嶠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傳以繼末編,非其義也,故易為皇后紀,以次帝紀。 又改志為典,以有《堯典》故也。 而改名《漢後書》奏之。 詔朝臣會議。 時中書監荀勖、令和嶠、太常張華、侍中王濟咸以嶠文質事核,有遷固之規,實錄之風,藏之秘府。 後太尉汝南王亮、司空衛瓘為東宮傅,列上通講,事遂施行。 嶠所著論議難駁詩賦之屬數十萬言,其所奏官制、太子宜還宮及安邊、雩祭、明堂闢雍、浚導河渠,巡禹之舊跡置都水官,修蠶宮之禮置長秋,事多施行。 元康三年卒,追贈少府,謚曰簡。 嶠性嗜酒,率常沈醉。 所撰書十典未成而終,秘書監何劭奏嶠中子徹為佐著作郎,使踵成之,未竟而卒。 後監繆徵又奏嶠少子暢為佐著作郎,克成十典,並草魏、晉紀傳,與著作郎張載等俱在史官。 永嘉喪亂,經籍遺沒,嶠書存者五十餘卷。 嶠有三子:頤、徹、暢。 頤嗣,官至長樂內史。 暢有才思,所著文章數萬言。 遭寇亂,避難荊州,為賊所害,時年四十。 石鑒,字林伯,樂陵厭次人也。 出自寒素,雅志公亮。 仕魏,歷尚書郎、侍御史、尚書左丞、御史中丞,多所糾正,朝廷憚之,出為并州刺史、假節、護匈奴中郎將。 武帝受禪,封堂陽子。 入為司隷校尉,轉尚書。 時秦、涼為虜所敗,遣鑒都督隴右諸軍事,坐論功虛偽免官。 後為鎮南將軍、豫州刺史,坐討吳賊虛張首級。 詔曰:「昔雲中守魏尚以斬首不實受刑,武牙將軍田順以詐增虜獲自殺,誣罔敗法,古今所疾。 鑒備大臣,吾所取信。 往者西事,公欺朝廷,以敗為得,竟不推究。 中間黜免未久,尋復授用,冀能補過,而乃與下同詐。 所謂大臣,義得爾乎!有司奏是也,顧未忍耳。 今遣歸田裡,終身不得復用,勿削爵土也。 」久之,拜光祿勛,復為司隷校尉,稍加特進,遷右光祿大夫、開府,領司徒。 前代三公冊拜,皆設小會,所以崇宰輔之制也。 自魏末已後,廢不復行。 至鑒,有詔令會,遂以為常。 太康末,拜司空,領太子太傅。 武帝崩,鑒與中護軍張劭監統山陵。 時大司馬、汝南王亮為太傅楊駿所疑,不敢臨喪,出營城外。 時有告亮欲舉兵討駿,駿大懼,白太后令帝為手詔,詔鑒及張劭使率陵兵討亮。 劭,駿甥也,便率所領催鑒速發,鑒以為不然,保持之,遣人密覘視亮,已別道還許昌,於是駿止,論者稱之。 山陵訖,封昌安縣侯。 元康初,為太尉。 年八十餘,克壯慷慨,自遇若少年,時人美之。 尋薨,謚曰元。 子陋,字處賤,襲封,歷屯騎校尉。 溫羡,字長卿,太原祁人,漢護羌校尉序之後也。 祖恢,魏揚州刺史。 父恭,濟南太守。 兄弟六人並知名于世,號曰「六龍」。 羡少以朗寤見稱,齊王攸闢為掾,遷尚書郎。 惠帝即位,拜豫州刺史,入為散騎常侍,累遷尚書。 及齊王冏輔政,以羡攸之故吏,意特親之,轉吏部尚書。 先是,張華被誅,冏建議欲復其官爵。 論者或以為非,羡駁之曰:「自天子已下,爭臣各有差,不得歸罪于一人也。 故晏子曰:‘為已死亡,非其親昵,誰能任之?」裡克之殺二庶,陳乞之立陽生,漢朝之誅諸呂,皆積年之後乃得立事。 未有事主見存,而得行其志于數月之內者也。 式乾之會,張華獨諫。 上宰不和,不能承風贊善,望其指麾從命,不亦難乎!況今皇后譖害其子,內難不預,禮非所在。 且後體齊于帝,尊同皇極,罪在枉子,事不為逆,義非所討。 今以華不能廢枉子之後,與趙盾不討殺君之賊同,而貶責之,于義不經通也。 ”華竟得追復爵位。 其後以從駕討成都王穎有勛,封大陵縣公,邑千八百戶。 出為冀州刺史,加後將軍,范陽王虓敗於許昌也,自牧冀州,羡乃避之。 惠帝之幸長安,以羡為中書令,不就。 及帝還洛陽,征為中書監,加散騎常侍。 未拜,會帝崩。 懷帝即位,遷左光祿大夫、開府,領司徒。 論者僉謂為速。 在位未幾,病卒,贈司徒,謚曰元。 有三子:祗、允、裕。 祗字敬齊,太傅西曹掾。 允字敬咸,太子舍人。 裕字敬嗣,尚武安長公主,官至左光祿大夫。 第28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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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第2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