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前在三山得浚書云:「皓散寶貨以賜將士,府庫略虛。 」而今復言「金銀篋笥,動有萬計」,疑臣軍得之。 言語反覆,無複本末。 臣復與軍司張牧、汝南相馮紞等共入觀皓宮,乃無席可坐。 後日又與牧等共視皓舟船,渾又先臣一日上其船,船上之物,皆渾所知見。 臣之案行,皆出其後,若有寶貨,渾應得之。 又臣將軍素嚴,兵人不得妄離部陣間。 在秣陵諸軍。 凡二十萬眾。 臣軍先至,為土地之主。 百姓之心,皆歸仰臣,臣切敕所領,秋毫不犯。 諸有市易,皆有伍任證左,明從券契,有違犯者,凡斬十三人,皆吳人所知也。 余軍縱橫,詐稱臣軍,而臣軍類皆蜀人,幸以此自別耳,豈獨浚之將士皆是夷齊,而臣諸軍悉聚盜跖耶!時有八百餘人,緣石頭城劫取布帛。 臣牙門將軍馬潛即收得二十餘人,並疏其督將姓名,移以付浚,使得自科結,而寂無反報,疑皆縱遣,絶其端緒也。 又聞吳人言,前張悌戰時,所殺財有二千人,而渾、浚露布言以萬計。 以吳剛子為主簿,而遣剛至洛,欲令剛增斬級之數。 可具問孫皓及其諸臣,則知其定審。 若信如所聞,浚等虛詐,尚欺陛下,豈惜于臣!雲臣屯聚蜀人,不時送皓,欲有反狀。 又恐動吳人,言臣皆當誅殺,取其妻子,冀其作亂,得騁私忿。 謀反大逆,尚以見加,其餘謗沓,故其宜耳。 渾案臣「瓶磬小器,蒙國厚恩,頻繁擢敘,遂過其任」。 渾此言最信,內省慚懼。 今年平吳,誠為大慶,于臣之身,更受咎累。 既無孟側策馬之好,而令濟濟之朝有讒邪之人,虧穆穆之風,損皇代之美。 由臣頑疏,使致于此,拜表流汗,言不識次。 濬至京都,有司奏,濬表既不列前後所被七詔月日,又赦後違詔不受渾節度,大不敬,付廷尉科罪。 詔曰:「濬前受詔徑造秣陵,後乃下受渾節度。 詔書稽留,所下不至,便令與不受詔同責,未為經通。 濬不即表上被渾宣詔,此可責也。 濬有征伐之勞,不足以一眚掩之。 」有司又奏,濬赦後燒賊船百三十五艘,輒敕付廷尉禁推。 詔曰「勿推」。 拜濬輔國大將軍,領步兵校尉。 舊校唯五,置此營自濬始也。 有司又奏,輔國依比,未為達官,不置司馬,不給官騎。 詔依征鎮給五百大車,增兵五百人為輔國營,給親騎百人、官騎十人,置司馬。 封為襄陽縣侯,邑萬戶。 封子彞楊鄉亭侯,邑千五百戶,賜絹萬匹,又賜衣一襲、錢三十萬及食物。 濬自以功大,而為渾父子及豪強所抑,屢為有司所奏,每進見,陳其攻伐之勞,及見枉之狀,或不勝忿憤,徑出不辭。 帝每容恕之。 益州護軍范通,濬之外親也。 謂濬曰:「卿功則美矣,然恨所以居美者,未盡善也。 」濬曰:「何謂也?」通曰:「卿旋旆之日,角巾私第,口不言平吳之事。 若有問者,輒曰:『聖主之德,群帥之力,老夫何力之有焉!』如斯,顏老之不伐,龔遂之雅對,將何以過之。 藺生所以屈廉頗,王渾能無愧乎!」濬曰:「吾始懼鄧艾之事,畏禍及,不得無言,亦不能遣諸胸中,是吾偏也。 」時人咸以濬功重報輕,博士秦秀、太子洗馬孟康、前溫令李密等並表訟濬之屈。 帝乃遷濬鎮軍大將軍,加散騎常侍,領後軍將軍。 王渾詣濬,濬嚴設備衛,然後見之,其相猜防如此。 濬平吳之後,以勛高位重,不復素業自居,乃玉食錦服,縱奢侈以自逸。 其有闢引,多是蜀人,示不遺故舊也。 後又轉濬撫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特進,散騎常侍、後軍將軍如故。 太康六年卒,時年八十,謚曰武。 葬柏谷山,大營塋域,葬垣周四十五里,面別開一門,松柏茂盛。 子矩嗣。 矩弟暢,散騎郎。 暢子粹,太康十年,武帝詔粹尚潁川公主,仕至魏郡太守。 濬有二孫,過江不見齒錄。 安西將軍恆溫鎮江陵,表言之曰:「臣聞崇德賞功,為政之所先;興滅繼絶,百王之所務。 故德參時雍,則奕世承祀;功烈一代,則永錫祚胤。 案故撫軍王濬歷職內外,任兼文武,料敵制勝,明勇獨斷,義存社稷之利,不顧專輒之罪。 荷戈長鶩,席捲萬里,僭號之吳,面縛象魏,今皇澤被于九州,玄風洽于區外,襄陽之封,廢而莫續;恩寵之號,墜於近嗣。 遐邇酸懷,臣竊悼之。 濬今有二孫,年出六十,室如懸磬,餬口江濱,四節蒸嘗,菜羹不給。 昔漢高定業,求樂毅之嗣;世祖旌賢,建葛亮之胤。 夫效忠異代,立功異國,尚通天下之善,使不泯棄,況濬建元勛于當年,著喜慶于身後,靈基托根於南垂,皇祚中興于江左,舊物克彰,神器重耀,豈不由伊人之功力也哉!誠宜加恩,少垂矜憫,追錄舊勛,纂錫茅土。 則聖朝之恩,宣暢于上,忠臣之志,不墜於地矣。 」卒不見省。 唐彬,字儒宗,魯國鄒人也。 父台,太山太守。 彬有經國大度,而不拘行檢。 少便弓馬,好遊獵,身長八尺,走及奔鹿,強力兼人。 晚乃敦悅經史,尤明《易經》,隨師受業,還家教授,恆數百人。 初為郡門下掾,轉主簿。 刺史王沈集諸參佐,盛論距吳之策,以問九郡吏。 彬與譙郡主張惲俱陳吳有可兼之勢,沈善其對。 又使彬難言吳未可伐者,而辭理皆屈。 還遷功曹,舉孝廉,州闢主簿,累遷別駕。 第2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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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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