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長子倫,高陽相。 倫弟暨,陽平太守。 暨弟伊,初為車騎賈充掾,後歷平南將軍、都督江北諸軍事,鎮宛,為張昌所殺,追贈鎮南將軍。 祜伯父秘,官至京兆太守。 子祉,魏郡太守。 秘孫亮,字長玄,有才能,多計數。 與之交者,必偽盡款誠,人皆謂得其心,而殊非其實也。 初為太傅楊駿參軍,時京兆多盜竊。 駿欲更重其法,盜百錢加大闢,請官屬會議,亮曰:「昔楚江乙母失布,以為盜由令尹。 公若無慾,盜宜自止,何重法為?」駿慚而止。 累轉大鴻臚。 時惠帝在長安,亮與關東連謀,內不自安,奔于并州,為劉元海所害。 亮弟陶,為徐州刺史。 杜預,字元凱,京兆杜陵人也。 祖畿,魏尚書仆射。 父恕,幽州刺史。 預博學多通,明於興廢之道,常言:「德不可以企及,立功立言可庶幾也。 」初,其父與宣帝不相能,遂以幽死,故預久不得調。 文帝嗣立,預尚帝妹高陸公主,起家拜尚書郎,襲祖爵豐樂亭侯。 在職四年,轉參相府軍事。 鐘會伐蜀,以預為鎮西長史。 及會反,僚佐並遇害,唯預以智獲免,增邑千一百五十戶。 與車騎將軍賈充等定律令,既成,預為之註解,乃奏之曰:「法者,蓋繩墨之斷例,非窮理盡性之書也。 故文約而例直,聽省而禁簡。 例直易見,禁簡難犯。 易見則人知所避,難犯則幾于刑厝。 刑之本在於簡直,故必審名分。 審名分者,必忍小理。 古之刑書,銘之鐘鼎,鑄之金石,所以遠塞異端,使無淫巧也。 今所注皆綱羅法意,格之以名分。 使用之者執名例以審趣舍,伸繩墨之直,去析薪之理也。 」詔班于天下。 泰始中,守河南尹。 預以京師王化之始,自近及遠,凡所施論,務崇大體。 受詔為黜陟之課,其略曰;「臣聞上古之政,因循自然,虛己委誠,而信順之道應,神感心通,而天下之理得。 逮至淳樸漸散,彰美顯惡,設官分職,以頒爵祿,弘宣六典,以詳考察。 然猶倚明哲之輔,建忠貞之司,使名不得越功而獨美,功不得後名而獨隱,皆疇咨博詢,敷納以言。 及至末世,不能紀遠而求于密微,疑諸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簡書。 簡書愈繁,官方愈偽,法令滋章,巧飾彌多。 昔漢之刺史,亦歲終奏事,不制算課,而清濁粗舉。 魏氏考課,即京房之遺意,其文可謂至密。 然由於累細以違其體,故歷代不能通也。 豈若申唐堯之舊,去密就簡,則簡而易從也。 夫宣盡物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去人而任法,則以傷理。 今科舉優劣,莫若委任達官,各考所統。 在官一年以後,每歲言優者一人為上第,劣者一人為下第,因計偕以名聞。 如此六載,主者總集采案,其六歲處優舉者超用之,六歲處劣舉者奏免之,其優多劣少者敘用之,劣多優少者左遷之。 今考課之品,所對不鈞,誠有難易。 若以難取優,以易而否,主者固當準量輕重,微加降殺,不足復曲以法盡也。 《己丑詔書》以考課難成,聽通薦例。 薦例之理,即亦取于風聲。 六年頓薦,黜陟無漸,又非古者三考之意也。 今每歲一考,則積優以成陟,累劣以取黜。 以士君子之心相處,未有官故六年六黜清能,六進否劣者也。 監司將亦隨而彈之。 若令上下公相容過,此為清議大頽,亦無取于黜陟也。 」 司隷校尉石鑒以宿憾奏預,免職。 時虜寇隴石,以預為安西軍司,給兵三百人,騎百匹。 到長安,更除秦州刺史,領東羌校尉、輕車將軍、假節。 屬虜兵強盛,石鑒時為安西將軍,使預出兵擊之。 預以虜乘勝馬肥,而官軍懸乏,宜併力大運,須春進討,陳五不可、四不須。 鑒大怒,復奏預擅飾城門官舍,稽乏軍興,遣御史檻車征詣廷尉。 以預尚主,在八議,以侯贖論,。 其後隴右之事卒如預策。 是時朝廷皆以預明於籌略,會匈奴帥劉猛舉兵反,自并州西及河東、平陽,詔預以散侯定計省闥,俄拜度支尚書。 預乃奏立藉田,建安邊,論處軍國之要。 又作人排新器,興常平倉,定谷價,較鹽運,制課調,內以利國外以救邊者五十餘條,皆納焉。 石鑒自軍還,論功不實,為預所糾,遂相仇恨,言論喧嘩,並坐免官,以侯兼本職。 數年,復拜度支尚書。 元皇后梓宮將遷于峻陽陵。 舊制,既葬,帝及群臣即吉。 尚書奏,皇太子亦宜釋服。 預議「皇太子宜復古典,以諒闇終制」,從之。 預以時歷差舛,不應晷度,奏上《二元乾度歷》,行于世。 預又以孟津渡險,有覆沒之患,請建河橋于富平津。 議者以為殷周所都,歷聖賢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 預曰:「『造舟為梁』,則河橋之謂也。 」及橋成,帝從百僚臨會,舉觴屬預曰:「非君,此橋不立也。 」對曰:「非陛下之明,臣亦不得施其微巧。 」周廟欹器,至漢東京猶在禦坐。 漢末喪亂,不復存,形制遂絶。 預創意造成,奏上之,帝甚嘉嘆焉。 咸寧四年秋,大霖雨,蝗蟲起。 預上疏多陳農要,事在《食貨志》。 預在內七年,損益萬機,不可勝數,朝野稱美,號曰「杜武庫」,言其無所不有也。 第2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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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第2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