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興,承秦滅學之後,文帝時,虙生創紀《大傳》,其言五行庶征備矣。 後景武之際,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之宗。 宣元之間,劉向治《谷梁春秋》,數其禍福,傳以《洪範》,與仲舒多所不同。 至向子歆治《左氏傳》,其言《春秋》及五行,又甚乖異。 班固據《大傳》,采仲舒、劉向、劉歆著《五行志》,而傳載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之徒所陳行事,訖于王莽,博通祥變,以傳《春秋》。 綜而為言,凡有三術。 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輔克忠,萬物咸遂其性,則和氣應,休徵效,國以安。 二曰,君違其道,小人在位,眾庶失常,則乖氣應,咎徵效,國以亡。 三曰,人君大臣見災異,退而自省,責躬修德,共禦補過,則消禍而福至。 此其大略也。 輒舉斯例,錯綜時變,婉而成章,有足觀者。 及司馬彪纂光武之後以究漢事,災眚之說不越前規。 今采黃初以降言祥異者,著于此篇。 《經》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 」 《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 」 說曰:木,東方也。 于《易》,地上之木為《觀》。 于王事,威儀容貌亦可觀者也。 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車有和鸞之節,三驅之制,飲食有享獻之禮;出入有名,使人以時,務在勸農桑,謀在安百姓,如此,則木得其性矣。 若乃田獵馳騁,不反宮室;飲食沈湎,不顧法度;妄興徭役,以奪農時;作為奸詐,以傷人財,則木失其性矣。 蓋工匠之為輪矢者多傷敗,及木為變怪,是為不曲直。 魏文帝黃初六年正月,雨,木冰。 案劉歆說,上陽施不下通,下陰施不上達,故雨,而木為之冰,氛氣寒,木不曲直也。 劉向曰,冰者陰之盛,木者少陽,貴臣卿大夫象也。 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 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殺太守徐質,據郡反。 太守,古之諸侯,貴臣有害之應也。 一說以木冰為木介,介者甲兵之象。 是歲,既討蔡方,又八月天子自將以舟師征吳,戍卒十餘萬,連旌數百里,臨江觀兵,又屬常雨也。 元帝太興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 後二年,周顗等遇害,是陽施不下通也。 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 是年殷浩北伐,明年軍敗,十年廢黜。 又曰,荀羡、殷浩北伐,桓溫入關之象也。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 明年二月王恭為北籓,八月庾楷為西籓,九月王國寶為中書令,尋加領軍將軍,十七年殷仲堪為荊州,雖邪正異規,而終同夷滅,是其應也。 吳孫亮建興二年,諸葛恪征淮南,後所坐聽事棟中折。 恪妄興征役,奪農時,作邪謀,傷國財力,故木失其性致毀折也。 及旋師而誅滅,于《周易》又為「棟撓之凶」也。 武帝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廟地陷,樑折。 八年正月,太廟殿又陷,改作廟,築基及泉。 其年九月,遂更營新廟,遠致名材,雜以銅柱,陳勰為匠,作者六萬人。 至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庚寅梁又折。 天戒若曰,地陷者分離之象,樑折者木不曲直也。 明年帝崩,而王室遂亂。 惠帝太安二年,成都王穎使陸機率眾向京都,擊長沙王乂,及軍始引而牙竿折,俄而戰敗,機被誅,穎遂奔潰,卒賜死。 此奸謀之罰,木不曲直也。 元帝太興四年,王敦在武昌,鈴下儀仗生華如蓮華,五六日而萎落。 此木失其性。 干寶以為狂華生枯木,又在鈴閣之間,言威儀之富,榮華之盛,皆如狂華之發,不可久也。 其後王敦終以逆命加戮其屍。 一說亦華孽也,于《周易》為「枯楊生華」。 桓玄始篡,龍旂竿折。 時玄田獵無度,飲食奢恣,土木妨農,又多奸謀,故木失其性。 天戒若曰,旂所以掛三辰,章著明也,旂竿之折,高明去矣。 玄果敗。 《傳》:「棄法津,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 」 說曰:火,南方,揚光輝為明者也。 其于王者,南面向明而治。 《書》云:「知人則哲,能官人。 」故堯舜舉群賢而命之朝,遠四佞而放諸野。 孔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矣。 」賢佞分別,官人有序,帥由舊章,敬重功勛,殊別嫡庶,如此則火得其性矣。 若乃通道不篤,或耀虛偽,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矣。 自上而降,及濫炎妄起,焚宗廟,燒宮館,雖興師眾,不能救也,是為火不炎上。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災。 初,帝為平原王,納河南虞氏為妃。 及即位,不以為後,更立典虞車工卒毛嘉女為後。 後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為妻之罰也。 青龍元年六月,洛陽宮鞠室災。 二年四月,崇華殿災,延于南閣,繕復之。 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災。 帝問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誡也,惟率禮修德可以勝之。 《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 』又曰:『君高其台,天火為災。 』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 案《舊占》曰:『災火之發,皆以台榭宮室為誡。 』今宜罷散作役,務從節約,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營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 」帝不從。 遂復崇華殿,改曰九龍。 以郡國前後言龍見者九,故以為名。 多棄法度,疲眾逞欲,以妾為妻之應也。 第17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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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第173頁